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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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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工作动员会在县人民会堂召开。正式向全县干部队伍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亮剑”,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保证。

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措施

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各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其他单位和部门,要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工作,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让群众看到变化,凝聚党心民心,为实现县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县委成立了县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雄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小飞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邱进文兼任,副主任由赖家仁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

据悉,陵水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工作从2014年8月1日开始,2015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8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具体有效形式,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集中整治(9月1日至11月31日),县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各责任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三)建章立制(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分析不足,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底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巡回宣传等载体,广泛宣传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任务措施和部署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专项工作,开门阳光整治,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专门机关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强化执纪问责,将执纪问责作为推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内容:

  (一)不作为问题的突出表现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以及县二十条实施办法过程中,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2.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3.工作中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办事只套框框,不敢想、不敢试、不敢闯、不敢担责,缺乏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的精神等问题的;

4.被投诉单位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二)慢作为问题的突出表现

1.推进省、县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的;

2.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3.部门项目审批不及时,逾期不办,程序仍然繁琐,环节仍然过多,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的;

4.部门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力的。

  (三)乱作为问题的突出表现

1.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对基层群众言语粗暴、故意刁难,甚至吃拿卡要,乱作为等问题;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3.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贪”其它突出问题。

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