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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二:教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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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颜氏家训二:教子篇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1]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2]。生子咳[3],师保[4]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

凡庶[5]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6],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仇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7]于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8]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9]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10]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11]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12]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藏文饰[13],冀其自改。年登婚宦[14],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15]抽肠衅鼓云。

  【注释

[1]中庸之人:智力中常的人。

[2]金匮:金属制作的书柜。

[3]咳:孩提。

[4]师保:古代担任教导皇室贵族子弟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5]凡庶:普通人。

[6]运为:行为。

[7]重:难的意思。

[8]楚:荆条,古时用作刑杖。这里是用刑杖打人的意思。

[9]艾:艾叶,中医以艾时熏灼人体以达到治疗目的。

[10]可愿:岂愿。

[11]王大司马:王僧辩(?—555年),南朝梁将领。字君才,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初为湘东王萧绎中兵参军,后任平南将军、左卫将军、骠骑大将军、尚书令等职。官职相当于汉代的大司马。梁大宝二年(551),萧绎以他为大都督,领军讨伐兴兵作乱的原东魏大将侯景,获胜。王僧辩因功任征东将军、江州刺史。承圣四年,在北齐的威逼利诱下,迎立北齐扶植的梁贞阳侯萧渊明为帝,遭陈霸先反对,被其缢杀。

[12]湓城:今九江市。湓水注入长江处 [13]藏文饰:掩盖,文过饰非。 [14]婚宦:结婚和做官,这里指成年。[15]周逖:梁元帝时官僚,具体不详。

  【译文】

上智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下愚的人即使教育再多也不起作用,只有绝大多数普通人要教育,不教就不知。古时候的圣王,有“胎教”的做法,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出去住到别的好房子里,眼睛不能斜视,耳朵不能乱听,听音乐吃美味,都要按照礼义加以节制,还得把这些写到玉版上,藏进金柜里。到胎儿出生还在幼儿时,担任“师”和“保”的人,就要讲解孝、仁、礼、义,来引导学习。普通老百姓家纵使不能如此,也应在婴儿识人脸色、懂得喜怒时,就加以教导训海,叫做就得做,叫不做就得不做,等到长大几岁,就可省免鞭打惩罚。只要父母既威严又慈爱,子女自然敬畏谨慎而有孝行了。

我见到世上那种对孩子不讲教育而只有慈爱的,常常不以为然。要吃什么,要干什么,任意放纵孩子,不加管制,该训诫时反而夸奖,该训斥责骂时反而欢笑,到孩子懂事时,就认为这些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到骄傲怠慢已经成为习惯时,才开始去加以制止,那就纵使鞭打得再狠毒也树立不起威严,愤怒得再厉害也只会增加怨恨,直到长大成人,最终成为品德败坏的人。孔子说:“从小养成的就像天性,习惯了的也就成为自然。”是很有道理的。俗谚说:“教媳妇要在初来时,教儿女要在婴孩时。”这话确实有道理。

普通人不能教育好子女,也并非想要使子女陷入罪恶的境地,只是不愿意使他因受责骂训斥而神色沮丧,不忍心使他因挨打而肌肤痛苦。这该用生病来作比喻,难道能不用汤药、针艾来救治就能好吗?还该想一想那些经常认真督促训诫子女的人,难道愿意对亲骨肉刻薄凌虐。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老夫人,品性非常严谨方正;王僧辩在城时,是三千士卒的.统领,年纪也过四十了,但稍微不称意,老夫人还用棍棒教训他。 因此,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帝时,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气,从小被父亲宠爱,疏于管教;他若一句话说得漂亮,当爹的巴不得过往行人都晓得,一年到头都挂在嘴上;他若一件事有闪失,当爹的为他百般遮掩粉饰,希望他悄悄改掉。学士成年以后,凶暴傲慢的习气一天赛过一天,终究因为说话不检点,被周逖杀掉后,肠子被抽出,血被拿去涂抹战鼓。吗?实在是不得已啊!

  【原文】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1]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2],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

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僻[3]之讥,《易》有备物[4]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5]。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6],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7];常[8]朝南殿,见典御[9]进新冰,钩盾[10]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訽[11]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12],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13]。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14]之死,母实为之。

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15]也。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16]。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17]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18]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19],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