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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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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是指以实地盘点、核对往来等方法,查明经济主体占有资产实有数额的活动。目的是摸清企业的家底,为企业评估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年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优化大家参考阅读!

2016年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016年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1】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广市财资产〔2016〕356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委机关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动态管理。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基准日和范围

(一) 清查基准日。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支队、市红十字会、市药品器械管理站、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院。

  三、工作方法

(一)各单位应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数据。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相关数据与同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数据相一致,如有差异,应作说明。

(二)经过清查核实的资产,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将所有资产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各单位应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四、内容步骤

(一)清查内容

1.基本情况。各单位对单位规范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各单位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各单位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

4.损溢认定。各单位对清理出来的各类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5.资产核实。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6.完善制度。各单位根据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二)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2016年5月20日前)。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2.实施阶段(2016年5月20日-7月15日)。根据清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照固定资产清单,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等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报表和撰写报告。

3.上报阶段(2016年7月20日前)。各单位于2016年7月20日前根据清查结果上报资料。报送资料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资料分别报送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市卫生计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及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督导。

(二)分工协作。各单位应加强分工协作,要将具体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以保证清查工作按时完成。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负责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清理;办公室负责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盘盈、资产损失、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并按要求提出处理建议,并根据清查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划财务与信息科负责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进行核对和清理,负责对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的填报、负责撰写资产清查报告,负责对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纪检组负责对本单位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资产清查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016年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2】

根据文山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财资〔2016〕5号)要求,为强化部门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单位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推进单位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结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清查时间、清查原则和清查内容

(一)清查工作的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2.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清查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科室分别组织开展本科室内部的资产清查,直属单位和经办机构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局办公室负责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规划财务科负责对清查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和系统录入。

(三)清查工作的内容和步骤

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步骤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6年4月20至25日)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16年4月25日至5月30日)

(1)资产实地盘点。各科室组织人员对照科室资产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由机关党委负责监督清理,经局办公室审核无误,由规划财务科对盘点情况进行系统录入(2016年5月5日前完成);

(2)实物盘点与资产明细对照阶段,由规划财务科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要求录入,并对清查核实后的资产建立健全账卡(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

3.总结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20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结束,由规划财务科将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机关党委要进行时限督办,局办公室要组织好统筹协调,规划财务科要组织好资产清查的汇总上报工作。

2.把握重点,制定方案。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安排,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进度;经办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有关职责;具体承办科室要把握重点认真做好财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制度建设等工作。

3.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科室(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会计法》规定执行;对资产核实工作,应当严格把握资产核实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做到账实相符,又防止资产流失。

4.夯实基础、完善制度。要把资产清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保障,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