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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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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的重要环节是盘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为使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应建立一定的盘存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1】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南财资〔2016〕2号)精神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国土资综〔2016〕41号)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好我局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和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我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协调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

(一)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提交局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视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四)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直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和业务指导。

(二)实施阶段(2016年4-6月)

1.4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资产自查工作。

2.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清查结果上报局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根据需要安排专项审计或复核的单位,清查结果要附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6月10日前局将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由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16年7-10月)

总结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

为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16〕2 号)和《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莆财资〔2016〕8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