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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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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务债权的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券债务的实存数,以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办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1】

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掌握全县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数量、构成、使用及财务情况,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存量资产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3、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基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县财政、审计、国资部门组织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中心管理本辖区的国有资产,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学校、卫生等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和东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东平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

(一)筹备阶段(4月18日前)

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国资局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业务培训。

(二)单位自查阶段(4月18日-5月10日)

实地盘点,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进行核实比对,确保资产信息准确真实;根据清查结果和核对后的台账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注明损溢情况,由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国资部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土地、车辆,需要提供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或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另外专门统计情况上报,并尽快补齐相关证件。

(三)核实检查阶段(5月11日-10月31日)

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介机构,对各单位清查上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核实上报资料情况,记录资产存放地点、使用状况、实盘数等信息,切实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点结束后三方签字确认,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经济鉴证报告。

(四)账务处理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损溢情况,除因会计差错原因可自行调整的,其他都应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作为申请资产、账务变动的依据,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县国资部门进行相应批复或备案。单位以此做出账务调整并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变动。

(五)粘贴资产信息条码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完善的基础上,打印固定资产条码,并粘贴于资产醒目位置;不宜粘贴条码的资产登记要建立固定资产条码簿;科室或房间要建立本科室或房间的固定资产明细表格,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便于监督检查。

(六)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并报县国资部门备案,县国资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健全管理体制。

  四、经费保障

(一)根据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县教育局、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购置一套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标配的固定资产条码打印、扫描终端设备,供本单位或本系统使用,县国资部门购买一套供县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设备及耗材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五、工作要求

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财务和资产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殷锡瑞任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各项政策,正确把握资产清查的政策界限。同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凡是对在资产清查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16〕2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转发龙海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龙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24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内容。

1.账务清理。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财产清查。是指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3.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已成立“程溪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已委托漳州日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查固定资产,完成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系统建设,改变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预计6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摸清家底。

(二)第二阶段(预计22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帐实核对并完成固定资产的数据优化操作

(三)第三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实施文档整理及交付

(四)第四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提供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系统数据录入、编制及上报服务;

(五)第五阶段(预计5个工作日)。

制作并粘贴条形码标签;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进行二次盘点,将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再次进行核对,并且将帐实有出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打印出正确的条形码标签并粘贴。

  五、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