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汇总10篇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汇总10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01W 次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我的高一作文汇总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窗外的雨濛濛,透着薄薄的雾气,很静。几只小燕子站在栏杆叽叽地闹上两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砖块上跳跃,嘀嗒嘀嗒……

我认识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亲,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头饮银发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的,泛着银光。一双澄澈的双眼是她最大的特征,总能传达给别人安慰与鼓励。

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勤劳的她总把她那个凄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她总说:“唉呀,人老了,就别麻烦大家了,我自个儿好着呢,天天出去跟大家伙不知道多开心了。”说完我总能“偶然”看到她对着一张老照片抚摸着,无声的泪水落下来了,老人孤独凄清的家静得只有泪水嘀嗒的声。

她是张奶奶,那个曾经对我很好很好的长辈,她在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捉鱼、挖泥鳅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声音回荡在田野上。那时秋风吹起,稻谷的海洋里我们静静地躺下,聊聊未来和幼稚的话题。夜晚吃完饭就拔腿奔到张奶奶家去捉萤火虫,张奶奶手提着小灯,微弱的亮光照在我们脸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尽是冷凉,“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给你。”说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张奶奶一个人楞在原地。回到那里时,只看到一个身影坐在大石块上,那背影看起来那么瘦小和孤独,仿佛一叶扁舟遨游于人海,无依无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说是无依无靠的。

虽不理解她总是说自己开心却偷偷地落泪,但是我也只想给她家的温暖。“奶奶,我给您拿衣服来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头,说:“囡囡,奶奶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说着一边把手上的一块小玉石用绳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虫轻轻吟唱,满天莹光,脚边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时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为什么黯然而无彩,却闪闪泪花说着一些教导我的话。那夜之后,我再次来到她家门前,屋子变得空落,只留一些家具,却不见了她忙碌在劳动的身影,后来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离了人世,也离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块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经待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望窗外的细雨想起了她无声而孤独落寞的泪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吗?

回到故乡,坐在她以往乘凉的大树下,我仿佛看到她的笑容,耳边似乎回响着我们溪边捉鱼,夏日里漫步的嬉笑声,如今没了,只残存着她在我生命里的回忆与笑声,奶奶,我也想你了,关于您,我不想只存于回忆中,我们还去捉萤火虫吧,好吗?我不想只收获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望着镜子里的我:鹅蛋脸,双眼皮,丹凤眼,浓眉毛,小嘴巴,在我平凡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活泼的心。

我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听说蝌蚪最终会变成青蛙,我便去外面的池塘里捉,把它们养在我的盆子里,每天都会去向他们问安,也看他们在我的盆子里有什么变化,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蝌蚪中有的长出了后腿,我万分欣喜的同时,也感到奇怪青蛙不是有四条腿吗?怎么蝌蚪只长出了两条腿?难道蝌蚪不会变成青蛙?我带着疑问去问爷爷,爷爷却笑而不语,只说“在看几天吧。”这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又过了几天蝌蚪又长出了前腿,又过了几天蝌蚪的尾巴也不见了,在然后蝌蚪就真的变成了青蛙,我也把他们放生了。

除了有好奇心之外我也非常好动,只要一下课我就会和朋友们去走廊里玩,或者从四楼走到一楼,再从一楼走回四楼,或者去找同学聊天,总之只要一下课你就无法在座位上找到我,当然,中午的时候我也不会让自己闲下来的,一般我都会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操场散步,但是他们也不是总有时间,这时候我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教室坐着,我会去帮同学们打扫教室,我想大概只有睡觉的时候才是安安静静的吧!

我非常热爱运动,我想这大概与我的好动有关吧!晨跑是我最爱做的事了,每天早上起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晨风轻轻地从我的脸颊扫过,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爬上天空,这难道不是一件乐事吗?除此之外我还喜欢打羽毛球,打排球,仰卧起坐……我之所以热爱运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我以后可以成为一名医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没有健康的身体当然不行啦!所以我一定要勤加锻炼,只有空想没有行动又怎么能使梦想成为现实呢?还要付出辛勤的努力和行动的汗水,有一份耕耘便会有一份收获,我相信将梦想付诸行动,有目标,有努力,有汗水,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加油!加油!加油!

不过我还有一个缺点需要改正,就是性子急,听话总是听一半,还说风就是雨比如:那天我接到爸爸的电话爸爸说他回来了,叫我去帮他拿东西我高兴地撂下电话就冲出了门,出门却没有看到爸爸,我疑心爸爸还没到就又等了一会爸爸还是没出现,我又返回家里却发现爷爷奶奶已经在帮爸爸拿东西了,原来爸爸是从后门回来的,唉!我的急性子真让我烦心,所以我一定要改正我的坏习惯。

好了,这就是我,这个世上独一无二,这就是好奇,好动,性子急的我,希望可以和你们做朋友。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个装载着我满满的童年回忆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无论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远处树林里飘逸的风,近处土壤里吹走田园曲的小昆虫,头顶上流动的云,一种惬意舒适和回归自然的感觉涌上心头,五脏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润过一般。

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总能绽放出别样的风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顽皮的哥哥拼命地追着蝴蝶与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时它挣扎得厉害了,会把翅膀弄断掉,有过这样的经历了,我和哥哥都会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飞。

一年四季中,春天来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艳丽的油菜花,那狭长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带;零星的油菜田,一块块金黄,与小麦的绿色相间,交织成装饰田野的美丽图案;那整片的一望无际的油菜田,又像是绿色的地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黄绒。仿佛汇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气里满是油滋滋的香味,风吹过的时候,满眼的灿烂摇曳起来,你站在金色当中,定然心情舒畅。

最忘不了的还是和家人拿着剪刀和菜篮子去田野里摘野菜,当时什么也不懂,只顾着在一旁玩,母亲还在教我怎样区别野菜,告诉我马兰是一窝一窝的,荠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应答,并没有认真地对待。

新鲜摘下来的野菜我们一直是用它来包馄饨的,又鲜又香;马兰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块儿拌上麻油,那真是无比的美味。

那样的时光,总觉得岁月长长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费,总觉得天地之间是永恒不变的,没有阴雨,唯有油菜花一样金黄色的灿烂。

时隔大半年来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楼使我误认为来错地方了,原来绿油油的田野已经消失了,和我记忆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风在楼房的缝隙里穿过,空气里弥漫着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荠菜,马兰,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记忆,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时节凋落的花瓣一样不会再回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如果云可以游在水中,而水愿意浮在空中,是不是书香就可以永久封存,而后,氤氲成人生!

——题记

无论是月光如练之秋夜,还是细雨绵绵之午后,一个人坐在窗前,捧一卷书,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哲理,慢慢地咀嚼书中的人生,我生命中所有的寂寞都驻留在这一片书香里,我内心所有的语言都因此而变得清新起来。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书香如一缕缕清泉浸入我的心脾,我从书中找寻到了我所需要的一切,如爱,如生活,如坚强,如心灵的归宿,我的性情气质中也就有了一种抹不去的温馨。

读《活着》,读《背影》,铭记了父亲那种对子女坚强的关爱;读余光中诗样的散文和散文样的诗,领略了海棠红的相思,相思酒的别一种滋味;读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去寻找光明,感动着对自由的向往。还有艾青对大堰河的深情呼唤,冰心为小女孩点亮的小桔灯,林清玄那一缕阳光的味道。这一缕缕的书香启迪着我的生命,生命的源头是海洋,爱的源头也是海洋吧?因为生命的本质便是爱。

读《精卫填海》,知道了精卫为了捍卫自己而不惜任何代价;读《凤凰涅槃》,懂得了凤凰为了保持更富活力的生命,每五百年它就会连同自己的枝巢一起自焚,旋即在烈火中永生。如此凄美的传说,怎不让人感动。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道:一个人可以被打倒,但不可以被打败。沉静、恒久的书香昭示着做人的信念——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后来读陈村,读余秋雨,读毕淑敏,我渐渐明白了成熟是什么——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再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不再向周围申求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脚,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

从古典乐府的纯净音符中走来,从唐诗宋词的婉约韵律中走来,从清丽文章的袅袅墨香中走来,让爱在清茶的苦涩中弥散,让重生的执著在清冽的醇香中沉淀,让成熟的气息在空气中静静地萦绕。

读,使生命变得不仅仅是一种存在,而且是一种思索,一种凝练,一种延续。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