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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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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宣传消费者权益知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面请看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活动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2017“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1:

为认真贯彻201X年“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积极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进景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镜泊湖管委会紧密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从三方面进行了消费维权的宣传和消费侵权的调处工作。

一、委领导高度重视,全心全力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3月初,根据市消协有关部署,以文件形式下发《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3.15”当天,在镜泊山庄广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设立咨询投诉台、法规宣传台、假冒商品展示台,向消费者展示了包括假冒木耳、假冒山货、掺假泡酒料、过期食品、夸大功效食品在内的10多种假冒伪劣商品。据统计,仅“3•15”当天,镜泊湖管委会共有24人次参与宣传活动,出动车辆4台次,悬挂条幅4条,设置展板2块,发放宣传单10000份,接待咨询21人次,受理投诉7起,当天全部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

二、维权信息宣传到位,尽职尽责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进入3月以来,以纪念“3•15”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并加强了对维权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充分利用景区告示牌、宣传栏、LED显示牌、机关办公楼板报向游客宣传相关的法律内容。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发生消费纠纷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给予了专业解答,同时给广大消费者提出了消费警示。

三、监管和调解并举,实实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以来,尤其是“3•15”前期,我委加大了对流通领域商品的监管力度,对景区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了在核心景区内没有流动商贩。制定了《镜泊湖景区冷饮、食杂最高价格表》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了景区商亭、超市的整体外观形象,商品摆放,经营业主着装,并配合工商、防疫、物价等部门开展工作,对经营业主进行岗前培训,为景区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打下基础。对景区内商场、超市、商亭的食品类商品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专项整治,督促商家合法诚信经营,要求做到各类证照齐全、建立购销台账、保证所售食品的安全性,严格规范了商家的经营行为,有效地打击了经营者的不法行为,维护了景区游客的合法权益。

  2017“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2: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办〔201X〕1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了《贵州省质监局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质量信息发布

(一)召开“3·15” 主题新闻通气会。3月10日,通过专题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预报“3·15”期间质监活动安排,并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2015年执法打假情况及典型案例、201X年及“3·15”期间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贵州广播电台综合新闻广播、贵州交通广播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等6家平面媒体,新华网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等1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多渠道发布质量信息。一是在省局门户网站发布护眼台灯等消费常识3篇。二是组织机电技术专家和13家较大规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在网站发布会议内容。三是联合贵州卫视百姓关注栏目,邀请专家拍摄制作了以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和电饭锅质量比对为主要内容的“3·15说质量”专题节目3期,连续在3月14、15和16日百姓关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节目播出期间收视率较高,宣传效果明显。

(三)筹办“3·15”电视主题晚会。3月14日至16日,遵义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精心筹办播出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遵义市201X年“3·15”电视主题晚会》。在晚会上向观众报告了2015年主要工作成绩以及201X年工作措施,让市民对质监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题晚会还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打假案例进行展示和精心讲解。电视主题晚会突出了质监特点,更加贴近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3月,全省共检查企业 1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8件,查获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511.5万元,查办大要案件5件。

(二)开展“3·15”安全销毁“黑心棉”等系列活动,集中销毁1530床价值近7万元的 “黑心棉”。此批 “黑心棉”是不法商贩用废弃棉衣、棉被以及从垃圾堆中捡来的带菌棉和垃圾棉加工制成,含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害微生物,会极大地危害人体健康。执法人员还走访南明区在建工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地集中住宿务工人员床上用品,对不合格棉絮进行了现场处置。

三、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加大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查处。3月份“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电话、信函等业务398起,办结349起,办结率88%。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中发布质检“12365”公益信息10万余条。同时,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2365”环保宣传购物袋1万个,播放汽车执法宣传短片,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知识,鼓励消费者积极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质量诚信氛围。

3月15日当天全系统各地各单位积极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质量相关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珠宝、白酒、电线、家用电器等产品在选购和使用方面的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人次,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血压计、珠宝玉石、家用电热装置、等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结合职能特点,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帮扶指导、标准自我声明服务活动。

  2017“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3:

为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洪江市消协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消费关乎民生,安全彰显和谐”的主题,我局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认真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3.15”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局宣传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将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落实到个人,要求全局上下联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坚定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我局在黔城飞龙广场参与了市消协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我们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宣传板、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宣传咨询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大力宣讲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免费发放合理用药、药品监管知识、食品常识、法律法规等资料,展示精心制作的宣传图版,群众踊跃参观和索取宣传资料。同时,由专业人员讲授假劣药品、食品鉴别常识,使群众增加了识别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大家的欢迎。此次活动期间,我局共接受群众咨询 200 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营造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日常监管与宣传相结合

我局结合目前开展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和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日常监管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向监管相对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耐心讲法,并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与相对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的方式,使法律法规宣传更进一步深入人心。自三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宣传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小册子100余份,签订《药品安全生产责任书》115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75份,使得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有效融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局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开展,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用药习惯。同时,更好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在下一步的活动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3·15”期间餐饮服务行业及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