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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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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让大家对“离婚”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

古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这个最新“解释”的司法初衷还是好的,维系家庭稳定是基本。“劝和不劝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新的解释对婚姻投机者进行了警告。比如,“婚姻致富”的可能性就小了。因为,公婆给儿子买的房产,离婚后媳妇是无份的。

那么,在中国古代,离婚后妻子能得夫家的房产么?

晋代以前,中国是没有“离婚”这个词的,古称“仳离”。到晋代,“离婚”才正式出现在司法条例中。著名书法家王献之当时娶了名人郗昙的女儿郗道茂,王献之后来便是与郗道茂“离婚”而另娶的。

古代离婚程序也没有现在这么复杂,丈夫的一句话就行了。丈夫不高兴了,可以休妻;婆婆看儿媳妇不顺眼,可以叫儿子出妻。孔子的弟子曾子,仅因为老婆蒸梨不熟,就将她“出”了。

魏王曹操年轻时对婚姻也不太严肃,仅仅是一时生气,就将很贤惠的原配丁氏给休了,这才有了曹丕生母卞氏“转正”的机会。

但是古代离婚也有相应的规定,只有老婆不孝、不能生孩子、与人通奸、品行不端、有恶疾、喜欢嚼舌头、偷东西这七种情况,丈夫才可以考虑离婚,官府才可以判离,即所谓“七出”。

最典型的当是南宋著名诗人陆游与表妹唐婉离婚一事。陆唐这对表兄妹夫妻情投意合、恩恩爱爱,可是陆母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便逼陆游离婚,理由是“不孝”。

后来,唐婉另嫁赵世诚。一次赵唐夫妇在禹迹寺外沈园遇到陆游,唐婉很意外,叫前夫为表哥,并请表哥吃了顿饭。饭后,陆游望着赵唐夫妻成双离去的背影,思绪万千啊!遂乘酒兴,在沈园的墙上写下了至今情感人间、令有情男女唏嘘的《钗头凤》。

被“出”后,女人的结局往往很凄惨。唐婉还是幸运的,离婚后找到了重情重义的好丈夫、皇室后裔赵世诚。

被“出”的女人不享有财产分割权,夫家的一根草都不能拿走。唐婉也是这样,她是被陆游净身送回娘家的。夫家的房产,唐婉根本不可能分到一间。

这样说来,刚实施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与古代的离婚竟然有惊人的相似,承继了古代离婚后在财产分割上的传统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