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推荐作文 >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73W 次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

我爸爸是一名平凡的中学教师,但是他有一个铁定的原则,最让我崇拜,那就是——只要想做,就一定要做成功。

但是要是他不想干什么,那就不好了。凡是他不想干的一定不成功。就拿戒酒说,这酒始终就没戒过。因为他没想戒。但他也有好的一面。

就拿戒烟来说吧!自从在丹东的锦江亭上,我将一包烟扔下去后。爸爸就自言自语的说:“抽烟也没什么好处,还是戒了吧。”但当爸爸看到别人吸烟时,总有想要一支的冲动,但他及时制止了自己,他想出了更好的解决办法,当别人吸烟时,他转过头不看,而是去吃口香糖。从此,就再没有抽过烟。这一点最让我佩服,因为我就是一个爱半途而废的人。

在工作方面,爸爸一直坚持一件事——写教学反思。就像我写日记一样,天天写。但是爸爸也有不想写的时候,他也有偷懒的时候,他看见别人打球时,他也想去打球;看见别人聊天,他也想聊天。谁不愿意歇着呢?但是他还是控制了自已。心想:“我坚持写,就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帮助学生提高成绩呢!”爸爸终于战胜了自已,用行动证明了原则是不能随意改变的。

相比来说,我就不行了,有一次,我正在做数学题,很难。很不情愿却也没有办法的去做。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就卡壳了。心想:“这没学呀!怎么办那?”正当我心浮气躁时,我想到了爸爸,爸爸能做到的,我为什么就做不到呢,思想转变后,也不感觉那么难了,很快完成了任务。幸尔我有一个“做到底”的爸爸,我才胜利完成任务。有这样一个爸爸,你能不崇拜吗?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爸爸也许很平凡,但我觉得他骨子里的那股韧劲,那种力量却是伟大的!在爸爸的影响下,我一定会茁壮成长。爸爸——是我最崇拜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2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艺术家,不管是名留千史的,或是默默无闻的,都有人喜欢,而我最崇拜的人,就是艺术家—米开朗基罗。

米开朗基罗,全名米开朗基罗波纳罗蒂, 1475年3月6日,出生于义大利卡布里斯。他们家是一间小规模的银行,但父亲却没有好好经营,所以,米开朗基罗出生几个月之后,他们全家就搬回佛罗伦斯,米开朗基罗在这裡长大。

米开朗基罗年少时,父亲带他去学拉丁语,他明显表现出没兴趣学拉丁语,宁愿去找画家朋友们。后来,父亲终于决定让米开朗基罗去学当画家和雕刻家。

米开朗基罗是集雕刻家、诗人、艺术家和画家于一身的人文主义者。他和李奥纳多达文西、拉斐尔桑乔并称「文艺復兴叁杰」,创作的人物以「健美」着称,即使女性的身体,也描绘得肌肉健壮。他爱佛罗伦斯,但他最重要的艺术作品,却都是出自罗马。他老是觉得有人要迫害他、毒死他、相信自己一定活不久,但他却是「文艺復兴叁巨匠」中,活最久的人,活了89岁。

米开朗基罗是十六世纪欧洲最伟大的艺术家,无论是雕刻、绘画和建筑,都有非常崇高的成就。义大利文艺復兴运动,也因为米开朗基罗达到颠峰。米开朗基罗最有名的作品就是「大卫雕像」。据说,当时这块石头的外表有一道刮痕,许多雕刻家看到这道刮痕以后,都打了煺堂鼓,没有人买它。只有米开朗基罗对它情有独钟,买下了它。米开朗基罗说:「在大理石中,我看到天使,所以我不断斧凿,让天使飞出来……」。叁年后,巨大的大卫雕像诞生了。

我觉得米开朗基罗是个很伟大又很聪明的人。在他完成大卫雕像时,有一位执政官前来查看他的作品,他自以为是的说:「这大卫的鼻子也太饱满了吧!」米开朗基罗抓了一把大理石粉,爬上梯子,拿了凿子在大卫的鼻子上晃两、叁下,再把粉洒下去,执政官在下面大叫:「喔!现在变得十全十美了!」米开朗基罗运用机智骗过了执政官,这一点真让人印象深刻!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3

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崇拜的名人轶事。在他们当中,有的身体残疾,却勤奋学习,有的失败多次,却永不言败,有的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然而最让我崇拜的人,就是那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了。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在海伦·凯勒19个月大时因得了一场重病而失去了全部视觉与听力,从此海伦便进入了一个无声无色的世界,海伦7个月大的时候,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老师,来到了她的身边。安妮莎莉文老师教给了她许多知识,海伦之前那既野蛮又无礼的性格渐渐没有了。她爱上了读书,爱上了生活,她兴趣广泛:旅游、骑马、下棋、戏剧、演出等,这些兴趣爱好都能让她感到心情舒畅。

海伦通过勤奋学习,她和那些身体正常的学生一样考进了名校——哈佛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她经常与莎莉文老师一起四处演讲。之后海伦专心写作,她这一生一共写了《我的生活》、《老师》、《走出黑暗》以及她的自传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14部著作。她被美国的《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十大英雄偶像之一”,历届美国总统,还邀请她到白宫做客,就连马克·吐温也说:“19世纪有两个情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生活在黑暗中的海伦·凯勒,都如此热爱生活,热爱生命,那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学习,热爱生命与生活呢?是啊,海伦用自己的爱心去拥抱世界,她为残疾人士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海伦·凯勒是那样的刻苦努力,自强不息,他有克服困难的顽强毅力,真让我自叹不如。就像臧克家写过的一首诗:“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海伦虽然在88岁的时候走向了“永恒的国度”,但她却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4

我最崇拜的人是那些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者—平凡却又伟大的环卫工人。

每当我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是谁在辛勤地打扫着马路?每当烈日炎炎的夏天,是谁依然坚守在马路边?是谁让我们的城市始终保持得十分干净?他们就是每天我们在马路边、街道上都能看到的辛劳的环卫工人。

他们的生活中缺少掌声和鲜花,充满劳累和艰苦,但他们没有半句怨言,只有看到人们因为环境整洁而心情舒畅时,他们的脸上才会浮现出满足的笑容。但是,有些人不但没有帮助减少他们的负担,还不断的乱扔垃圾,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

有一次傍晚,我哼着小曲在小区里散步。一位穿着橘红色工作服的奶奶,鬓角已经斑白了,额头上几道深深的皱纹,镶刻着岁月的沧桑,背也有些驼,左手拉着扫把,右手拿着簸箕,正在扫着地上的垃圾。这时,一个穿着洋气的老板大摇大摆地向着环卫工人迎面走去,随手将手中喝完的可乐瓶扔在了地上,头都不回的向前走去。这时环卫工人说:“先生,请你把地上的可乐瓶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这位大汉不屑地说:“你们环卫工人本来不就是要扫地吗?再说我们不交税,怎么养活你们呀?”说完便气冲冲的走了。老奶奶听后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弯下腰把可乐瓶捡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继续去清扫垃圾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更加深了我对环卫工人的崇敬之情。

试想,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地球将会变成垃圾场。我们要向环卫工人们致敬,向他们学习,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做的平凡而又简单,却值得我钦佩。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5

我最崇敬的`人——居里夫人。这个名字,我们一点也不陌生,她是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是物理学的一个新的计量单位“居里”,是一条条科学定律,是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

居里夫人1867年11月7日出生于波兰,她的一生都奉献给科学事业,“弱者坐待时机,强者制造时机。”这是她说过的一句话,我所理解的她便是强者。她做出的奉献无人能及;她付出的代价胜于一切;她的美丽无以伦比。不管是居里夫人的外在还是内在,都是一样的美,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她的内在美远远比外在更加的美丽。

她从16岁开始,成年累月地学习、工作,整整50年了。但她仍不改变那严格的生活方式。她从小就有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早年她为了供姐姐上学,甘愿去别人家里做佣人。在巴黎求学期间,为了节约灯油和取暧开支,她每天晚上都在图书馆读书,一直到图书馆关门才走。提取纯镭所需要的沥青铀矿,在当时是很贵重的,他们从自己的生活费中一点一滴地节省,先后买了8、9吨,在居里先生去世后,居里夫人把千辛万苦提炼出来的,价值高达100万金法郎以上的镭,无偿地赠送给了研究治癌的实验室。

她淡泊名利,只为了做出奉献造福人类,连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都曾经赞赏过她这样的精神。难道这样一个人都不值得我崇敬吗?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6

我的奶奶是一位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人,和邻居老奶奶没什么两样,可是她总有我值得崇拜、值得学习的地方。

奶奶并不年轻,已年过七旬,一张黄瘦黄瘦的脸上镶着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眼睛深陷在黑黑的眼窝里,额头上有几道皱纹,身上总是穿着让人喜欢的红袄子,头上的银发遮盖住黑发,看上去格外慈爱。

我很崇拜奶奶勤俭节约。当我把喝完的饮料瓶随手一扔时,奶奶慢慢地往空饮料瓶走去,走到瓶子跟前蹲下来,把饮料瓶捡起来。看到奶奶手上拿着空塑料瓶,“奶奶,干嘛拾空瓶子呢?”我问。“你不懂,等到下个月,你就知道了。”奶奶笑着神秘地说。时间如流水般,一眨眼,下个月到了。中午,奶奶顶着烈日,骑着三轮车往收废品站走去,回来时,奶奶手里拿着五块钱,“走,奶奶带你去吃雪糕”。奶奶说。顿时,我恍然大悟,原来奶奶捡瓶子卖钱是为了给我买雪糕。奶奶带我吃完雪糕后,剩下的钱并没有花,而是让我存着,那几块钱我至今都没有花,仍躺在我的存钱罐里睡懒觉呢!

我还崇拜奶奶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次,一个乞丐来到我家,他光着脚头发蓬乱,样子可吓人了,但奶奶见了并没有像其他老奶奶一样吆喝他走,并慈爱地扶着乞丐坐在椅子上,迈着小步急忙给他下了碗面让他吃,他狼吞虎咽吃着一言不发双眼早已模糊。走时又给他塞了一些钱,乞丐用双手擦了擦泪眼。走后,我问:“奶奶,你为什么让乞丐吃了饭还要给乞丐钱呢?”奶奶拉着我的手说:“孩子,每一个人都要怀一颗善良的心,更何况那是可怜人,我们更应该可怜他,要好好对待人家,虽然他都很卑微,可他也是人啊!咱们要以礼待人。”我最终才明白奶奶的良苦用尽心了。

奶奶,你永远值得让我崇拜、敬佩,永远值得我学习。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7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8

谁是我最崇拜的人?乃吾祖父也。我的爷爷叫王定余,年近七旬,头发画白,精神很好,身体也很好,没有一点颓唐的样子,从外貌来看似乎看不出是年近七旬的老年人。

爷爷是县一中退休老教师,听爷爷说,以前他不在老家的小学里读书,硬是要去实验中学读书,爷爷不顾路途遥远,天天早上很早便起床上学。自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爷爷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学习成绩突出,年年考第一。爷爷还认为小孩子不读书不成器,硬是让我爸爸、伯伯和姑姑读书。爷爷给我说过,大伯小时候不愿意去读书,但爷爷坚持要他去读书,不去打着也要打去。所以爷爷常常对我讲要好好读书,用自己的故事来教育我要好好学习,每当爷爷说到这些时眼睛中总会闪出一种希望的光芒。

爷爷老了也爱学习,每年都要订好几份报纸,每天除了早上逛河堤和晚上看电视以外,其余时间几乎全用在了看书读报纸,爷爷还喜欢把我的报纸裁剪下来,然后分类,做成粘贴本,编上目录。这样一本报纸剪贴集就出笼了。

爷爷除了爱学习,还喜欢养花,他在阳台和院子里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什么月季、君子兰、石榴、仙人球、葡萄和品种繁多的菊花。花开时节,他不是独自欣赏,而是通知我们,让我们自己选一些喜欢的花卉端回家。去年秋天菊花怒放时,我和爸爸妈妈从爷爷家端回几盆艳丽的菊花,装点我们的家。

爷爷通过多年来的学习经验,总结出要相信科学,他把从报纸上看到的科学的生活知识,养生之道告诉我们,不要吃膨化食品、方便面之类的食物,要我们多吃新鲜瓜果、蔬菜。

爷爷为人很洒脱大方,该出手就出手。买东西之后不后悔的这种先进思想。这不,瞧!去年快过年时,爷爷家又换了一台34英寸的大电视,其实爷爷家原来的那台31英寸的电视还是好好的,可谓出手不凡。这是因为爷爷在报纸上看到一台电视的寿命最多十年,所以然就换了新的电视。

这就是我的爷爷,我最崇拜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9

我最崇拜的人物之一——德怀特霍华德,是一名NBA奥兰多魔术队的职业篮球队员,他于20xx年作为一名高中生被魔术队在首轮第一顺位选中,后来一直效力于奥兰多魔术队。他获得了20xx年NBA扣篮大赛冠军,20xx和20xx年,连续两年荣获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奖项,并且在篮板、盖帽两项数据上连续两年均排在全联盟首位,他绝对是世界上最杰出的篮球运动员之一。

德怀特霍华德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惊人的身体素质,他的天赋和身体素质使世人羡慕不已。他人高体壮、肩宽臂展、力量好、弹跳好、速度快,跟他一样高度又具有如此完整天赋的球员非常罕见,简直不像是地球人。在比赛中他所展现的——那能够让他亲吻篮筐的弹跳,那能够让他在禁区内横行的力量,那一个个渲人眼目的爆扣,那一个个匪夷所思的盖帽,还有那超乎想象的后场技巧,这些都告诉人们他是天才、他能攻善守、他是专门为禁区强攻强守设计的球员。

德怀特霍华德还具有良好的品德,他的工作态度好,能够服从教练的指导,他总给我们带来不断的惊喜。初出道的德怀特霍华德在控球、运球、盖帽、投篮、抢篮板等环节都不是很出色,后来经过长时间刻苦的训练,很多方面变得无人能比,成为了和布莱恩科比等人一样的NBA顶级巨星。他在成为了魔术队的顶梁柱后,他也没有骄傲,而是不断地练习,仔细地听教练的指导,我们总能看到霍华德在内线投篮、罚球、进攻对抗、防守经验等薄弱环节的点点进步。

我之所以崇拜德怀特霍华德,是因为他有天生超人的能力,更有着坚持不懈的毅力和谦和进取的品德。他的篮球技术令我佩服地五体投地,我要向他学习成为一名很好的篮球运动员。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0

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1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2

在忙碌的城市中,有一种职业为我们保驾护航,却不图有多大的回报,一丝不苟地工作,只想保卫自己的家园。他就是老百姓心中最“亲切”最“可爱”的警察叔叔,他是我最崇拜的人。警察叔叔的皮肤被烈日晒得黝黑,身材魁梧。但叔叔对老百姓总是伴着亲切的笑容,仿佛对待自己的家人。叔叔的眼睛无时无刻不瞪得像铜铃一般大,不怒自威,让坏人一看就害怕。他的腰板挺得像松树一样笔直,威武无比。

警察叔叔热爱他的职业,热爱自己的家园。每天叔叔早上六点就风雨无阻地到达警卫亭,又是凌晨一两点才能回家睡觉。好几次我都看到叔叔眼里充满了血丝,脸上胡子拉碴的,却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工作。不管叔叔再苦再累,每天对我们都是乐呵呵的,让人心里十分温暖。有一次,叔叔正趴着午睡,有人叫他前去帮忙,叔叔一跃而起,就像中了大奖,来了神儿。戴上警帽就冲了出去,撸起袖子就开始了帮别人家搬东西,累得满头大汗。

警察叔叔一向以工作先,个人为次,自己的生活方面全然不顾。一次,叔叔站岗到八点多,肚子闹革命,饿得不行了,才跑到附近餐馆里买了一份饭就当中午饭和晚饭吃了。正当叔叔狼吞虎咽地随便把饭扒进嘴里时,一个四岁左右的小朋友和父母在商场内走丢了。不幸中万幸,小朋友还记得父母的手机号码。叔叔认真听后,疾步走到公安电话前打了回去,又拿了一瓶矿泉水和饼干给小朋友,让他去自己的床上睡一下,自己在外面看着。此时是昆明下雪的冬季。雪又纷纷落下,带着雨珠打在叔叔的脸上。叔叔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把外衣脱给了小朋友。叔叔的手指冻得发紫,不停地搓着双手,向双手呼着热气。等待了近三个小时,小朋友的父母终于找来了,屋内的孩子早已步入了梦乡。叔叔将孩子轻轻地抱到父母手中,自己又继续扒着冰冷的米饭,无怨无悔……

叔叔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他的一举一动刻在我的心里。他激励了我做事要一丝不苟,做好事不图任何回报,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3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4

我崇拜的人,离我很近,从出生起,我就认识他,他智商超凡,高达250,身高158厘米,长得嘛,不算太英俊,也不算太丑,他不是别人,正是我林某人。

我的脸虽说长得不太帅,甚至还有点贱贱的样子,但智商绝对保证,不高不低,正好250,我用我的高智商做出了许多高智商的事。

比如说藏东西,这就是个要费脑子的技术活,你要考虑好几个因素,比如说:要藏在哪儿才不会被发现,如果这个地方很容易被发现,要不要做一点小小的伪装等,下面就来看看我藏平板电脑的场面吧!

那天晚上,我玩了一个小时平板电脑之后,快睡觉了,老妈没来问我要,于是我便心生一计,把平板电脑藏起来,可藏在枕头下,床单下都是老招了,妈妈随便一搜都会搜到的,所以不能藏在这些地方。这平板电脑长得方方正正的,真像一本书,对了,书?超高智商的我想到了一条妙计。一滴水如果进入大海,那你就很难找到它,如果把一本书放入一堆书中,一时半会,你也找不到那本书,我就是把“书”放入一堆书里,这样老妈就不会发现了,我太机智了。

我智商高可不止体现在这儿哦!

我欠我朋友3元钱,我说借他几本漫画看看来抵债,他同意了。我借了他三本后,就不借了,他说是看六本抵债,我说三本就够了,他说是六本。我说六本是5元《漫画PARTY》,可我借给你的是《阿衰》、《星太大奇》、《葱头爱问问》的单行本,一本单行顶两合定本,他无语了,这家伙又被我坑了。

见证了我的超高超商,你现在肯定也对我无体投地了吧!不要太佩服我,我只是个传说。

最崇拜的人作文600字15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