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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光漫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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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找一份工作,填简历的时候都有一项问你的特长或爱好。啥特长?唱歌?五音不全。弹琴?连五线谱都不认识。绘画?上学时就没考及格过。下棋?除了军棋,咱啥棋都不会。

拾光漫散文

爱好倒是有,看书算吗?

从小我就爱看书,属于“囫囵吞枣,不求甚解”那种,谁家有书我就爱往谁家跑。那时候,也就堂叔家书多,我一到周末就去报到。三奶奶瘫痪在床,每次见到我还挺高兴:“乖乖肉啊,你来啦。”然后就开始叨叨,都是老生常谈,也没啥新内容。见我屁股下长钉子就了解地说:“你去看书哦。”我也不客气,“嗖”地起身,兔子般窜到叔叔家的书房里,一直看到叔叔快下班才往家溜。有一次翻到一本语文参考书,我一看好嘛,上面居然有每课作业的答案,还有每单元作文的范例,我如获至宝,起了贪心,从来不往回借书的我把那本书借回去了。三奶奶也不知道个啥,跟她说,她只是一叠声地答应。那本书我越看越爱,从此写的作业可都是标准答案呀,就厚着脸皮央叔叔把书多借我几天,叔叔说那本书他不要了,我高兴得像得了块宝贝。等我从标准答案的兴奋中平息下来,再去叔叔家寻书看的时候,书房门多了铁将军,连续几周都是如此,之后我便很少去了,失落了很长时间。把书还回去也已经没有意义了,那本书,叔叔也用不上了,一直到我回老家之前那书还保留着,提醒我: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有借无还,强人所难。

“书非借不能读也”,是因为那时家里穷没钱买书。我一提买书,我妈就吼我:“买什么书啊?学校发的书你都看好了?考了几个一百分回来啦?”每每怼得我哑口无言,怏怏不乐。看到别人手里的书,我就像恶狼看到大肥羊,想方设法都要借回来看。借左邻的故事会,边加火边看,炉火阴死不阳的,我妈在蒸馒头,气得直骂我:“你看书当饭吃吧!”要过来抢我手里的书,这还了得?头可断血可流,借的别人的书可坚决不能丢,被老妈丢到炉膛里我下回可再也借不着了。我抱着书,跳起来就跑。我妈气坏了,冲我大吼:“有本事别回来吃饭!”“不吃就不吃!”见我妈逮不住我了,我转头大声回了句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面糊糊。”我找了个草垛,舒服得坐下来,没人打搅我看书了,我津津有味的一口气把故事会看完了。一抬眼,天有些暗了,肚子开始叽里咕噜唱空城计。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怎好出尔反尔?说不吃就不吃,不吃就不吃。可是肚子好饿啊。我左转转右看看,咋没人喊我吃饭呢?哼,没一个人喜欢我,饿死算了。正生着气,老爸从天而降,给我架了把梯子,我假装不情愿,被老爸拽回家。老妈瞪我两眼,也没说啥,我一颗心才放了下来。

还有一次借右舍的《射雕英雄传》,她也是借的别人的,不想借给我。我软磨硬泡,赌咒发誓第二天准还她。耐着性子等她看完,已经是晚间了。熬了一晚上硬是把厚厚一大本《射雕》看完了,上学前把书如约还了去。

后来学到那篇《黄生借书说》,我深有同感,借来的书,我不仅看得快而且记得牢。有一次,同事指着晚报的一篇文章让我看,说写得特别好。我快速浏览了一遍,嗤笑出声:“切,文抄公。几年前我就看过这文章了,作者不是他。”不能怪我记性好,只怪编辑读书少。

我家姊妹五个,我和三姐总是不对盘,概因她属狗,我属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呗。耗子不服,自是张牙舞爪,总是争斗不断。直到三姐工作,我就悄悄了,数到她发工资的日子,我就拍好马屁,想方设法把她哄到新华书店,恨不得把所有的书都买回来。其实只敢挑一本薄点的,细水长流嘛,要是买那套我垂涎已久的莎士比亚全集,估计我一本书都别想要成。每次买书得逞三姐总会说我:“等你自己拿到钱就舍不得买书了。”这话她可说错了,工作以后,每拿到工资,我第一件事就是跑新华书店,总要给自己买本书回来。贵的买不起,便宜的总得搂一本回来。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拿到工资买的第一本书就是汪国真的一本诗集。看到汪国真写诗的理由,我哈哈大笑,真是同道中人呀。写诗确实比写长篇大论省事多了。那时候我已经迷上了诗歌,偷偷攒了几本诗集了,什么徐志摩啦,戴望舒啦,席慕容啦,余光中啦……只不过越看越不会写了,总觉得所有的话题都被诗人们写光了。但我还是喜欢诗,不管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

以前越是没钱买书越是对书向往,有时候为了留住一本书我也是拼了,厚着脸皮无所不用其极。就拿这本唐宋词鉴赏词典来说吧,这还是表哥买的呢。表哥知道我喜欢诗呀词的,就跑到我家炫耀,说这本词典多贵多贵,他加了一个月班才终于买回来;这本词典多好多好,收录了唐宋所有的词,还有赏析。听得我眼睛都绿了,恨不得立马抢到手里先睹为快,他哼哧半天,先是说他还没看,后来又说他借给同事了。“两本呢,让他先看一本,匀一本借我看看呗。”表哥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只得应了。过了几天,就带了这本上册给我(下册我一直没看到过)。每次表哥来玩,我都生怕表哥把书要回去。其实表哥也提过,毕竟他自己都还没有看,我就央告他多宽限几日,再借我抄几天。甚至违心的夸他的字写得好,让他帮我抄几首。表哥大概看到自己的狗爬字也不好意思,装作不耐烦让我自己抄,也不提还书的茬了。虽然依旧很渴望看到下册,我强忍着不敢吱声,就怕下册借不回来,手上这本也保不住了。当时大米不过三毛钱一斤,那套书相当于一百斤大米,再喜欢我也买不起,多看两眼是两眼,我就慢慢地抄。时间久了,这书就这么成了我的了。每当翻到这本词典,心里也会有一点忐忑,后来因为表哥对青一色大对糊的热爱远远超过了“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我才淡了夺人之好的那丝愧疚。

这本被翻烂了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曾是我的最爱。是义明兄送我的最称我心的生日礼物,没有之一。

直到看到诗词大会,我才发现自己弱爆了呢,跟人家喜欢的距离比起来简直隔着天堑,再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诗词。

曾经谈了个对象,是海员,跟我一样爱看书。当时他还是海运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就跟我表白。通了一年的信,我也蛮欣赏他的文笔,大家有共同的爱好,我就点头应了。他说他即将出海远洋,一漂就是两三个月看不到陆地,我搜罗了一番书架,把珍藏的七八本名著打了个包让他带着路上看。因为老妈不同意我跟他交往,说海员靠不住。还没等我来得及表表“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誓言,人家已经找了个女人,闪电般结了婚,说要跟我做永远的情人(老妈英明。也非海员靠不住,是我遇到了一个靠不住的海员)。我只恨自己识人不清,却依然信守承诺把他的书信全部寄还给他,断了个干脆彻底。只可惜了我的那些宝贝书啊,想想都让我心疼。

结婚后,为了我买的一本书,某人跟我唠叨了一个星期。不过是一本二十块钱的《诱拐》,还好那时单位效益好,工资也不比他拿的少,又不曾靠他养着,买本书居然叨叨个不停,他天天抽烟喝酒我都没说啥,他还来劲了。我生了气,发了一通火,这才消停了。文艺女青年从此变成黄脸婆,柴米油盐代替了诗情画意。

关于书的故事戛然而止。

生了个女儿,我欢喜非常。书的故事有了续集。

女儿随我,从小爱看书。周岁的时候,带她去照相,防止她闹,人家小孩是准备玩具,我只要带本小人书就够了。瞧她想要把书递给我,眼睛却又舍不得离开书的样子,我看到这照片就忍不住乐呵。女儿也不负我望。长到这么大,要的最多的礼物就是书。生日礼物,书。节日礼物,书。考试好了要的奖励,还是书。到了超市,流连书摊,进了书店,半天不回,非得买本书才能哄回家。有了零花钱,买的最多的也是书。我也乐见其成,从不干涉女儿买书,也不要求女儿非名著不读。只要是健康的书籍,她从中感受到乐趣就好。

如今书架上堆满了女儿的书,看到这些书我也有一种淡淡的满足,仿佛弥补了年少时书荒的遗憾。

而我,却迷上了电子书。何以解忧?不是杜康,是电子书。重生的,穿越的,修仙的,足以让我逃遁现实,迷梦般活着。

想起和女儿抢书看时的乐趣。

想起借书看时的急迫。

想起闻到书香的迷醉。

更想起年轻时,不顾第二天还要上班,灵感来了,半夜爬起来奋笔疾书,直至天光大亮的狂热……

纸质书的故事越来越遥远了,或许某一天再想起时只剩下零星的碎片,再瞧瞧书架,已蒙上了厚厚的灰尘……看到朗读者朗读背后的故事,总有一些故事感动到自己,总有一些话语戳中了泪点,总有一些举动温暖入心。敞开心扉,拥抱生活,你会发现,朗读者的故事就在你身边。而我却无视地走过,错失了无数美好……

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能够打败自己的只有你自己。

我就是被自己打败了。败给自己的懦弱,没能成为生活中的勇者,被小小的挫折折断了羽翼,被琐碎的日子磨碎了梦想……

如今,重新拾起光阴的故事,前路依旧漫漫,心却不再彷徨,让梦想重新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