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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初一的我作文锦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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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初一的我作文锦集6篇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现实问我,幸福是什么?我说,你去照照镜子吧,那就是幸福。

一年多了,那个场景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浓阴的天,值得庆幸的是,那天并未下大雨,天空中也只是飘着丝丝细雨罢了。那扑朔迷离的小雨将繁华喧闹的城市笼罩在一片薄雾中,让城市换来短暂的安详,那淅淅沥沥的小雨更带走了我,不,我们的淡淡哀愁。

我背着书包,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无聊的踢着脚下的石子,任由雨这个调皮的小精灵钻进我的脖子里。却不料想看到那样既辛酸又温馨的一幕,那着实带给我不小的冲击。

那是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师,像是出来买早点的。他们打着一把老式的笨重的黄色纸伞,在人群是那么不起眼。他们的衣着很朴素,单一的深蓝色,鬓边的头发已近花白了,看到这儿,我的心里泛出一股若有若无的惆怅。

那位老爷爷牵着老奶奶的手,时刻提醒她注意脚下的小石子,而老爷爷为了不让老奶奶淋湿身子,伞在微微倾斜着。我深深的受了感动,快步跟了上去,走近才发现,那老奶奶居然是盲人!

我毫无察觉,脸庞一滴晶莹的泪落下。

我想,那对老人年轻时一定是让人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青梅竹马,可谁又能料想到他们的晚年竟如此落寞!

人们常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在现实面前,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付予人的承诺呢?

也许,人们早已被灯红酒绿的生活所腐蚀,也许,人们早已被现实所击败迷惑,又或许,在这个冷漠的城市中,我们已经沦为了祭奠现实的牺牲品。

当你疲劳时,有人给你送去一杯牛奶,这是幸福。当你年老时,还能看着经典的老照片放声大笑时,这是幸福。

所以,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最简单、朴实的幸福。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未来自己究竟是什么样,是否成果辉煌拥有别人羡慕的目光,是否实现自己的理想,是否一直平凡没有改变,还是在积极奋斗的路上……

讲台上的我是多么骄傲,不时碰碰那饱含智慧的眼镜,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每一棵幼苗,用激昂澎湃的热情去感染每一刻童稚的心灵。他们深情地叫我一声老师,这个声音是多么的美妙。这是十年后的自己吗?

一身白色大褂子装点着不加掩饰的热心肠,我化作做白衣天使,救死扶伤,不求回报,只为大家的健康。刚听到一位小女孩还因打针哇哇大哭,现在被我用糖逗的开心地笑了,然后甜美地叫声医生姐姐。我忘却了乏累,立即精神焕发。这是十年后的自己吗?

“hello,Iam……”我说着一句句耳熟能详纯正流利的英文,盛情地接待着外来的游客。能通过做翻译为中外沟通添上一份微薄之力,内心充满快乐和骄傲。自己全心投入陶醉其中,仿佛一头栽进蜜罐。我想大喊一声:“我的理想实现了!”这是十年后的我吗?

宁静的实验室,我穿着一身奇特的.实验制服,手里拿着胶头滴管,尽情地享受着实验的快乐。再一看,屋子里满是我心爱的发明,终于自豪地为祖国贡献出自己取得的累累硕果。这是十年后的我吗?

我为十年后的我想了很多很多,最终也没确定到底要做什么。但无论如何我都得尽量做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尽量做一个为大家谋福利有益于社会的人。我必须加快脚步,尽快地提高自己。我相信只要努力了尽心了,梦想就不会落空。梦想一定在前方不远处等着我。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我喜欢我的老爸,主要原因是他的肚子很大,摸上去滑溜溜的,好舒服哟,每次睡觉的时候,我都会摸一下,理由就是过把瘾。

老爸的优点很多,比如自尊心强、富正义感、兴趣广泛、会给人带来快乐 … … 说也说不完,如果再说下去的话,你肯定不信,那我就举几个例子吧。

有一次,我正在洗澡,突然,浴室的门开了,我吓了一跳,原来是老爸,他见我吓着了,感到很内疚,连说了几十个对不起,好象是个做错事的小孩,可爱极了。

还有一次夜里,我睡得正香,突然被惊醒了,原来是老爸在看电视,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一会儿紧绷脸孔,一会儿笑容满面,我喊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见我醒了,他有点犹豫,因为他很想继续看电视,可又不想影响我睡觉,最后他选择了放弃电视,睡觉了。

老爸只有一个缺点让我特反感,是什么呢?请听我说:有一天,我从外面玩过回家,刚把门打开,只见家里烟雾迷漫,我不知是烟还是蒸汽,于是用力吸了一口,刚一吸,我就喘不过气来,连咳好几声,我想:会不会家里着火了?我紧张地走向散发烟雾的地方,只见云遮雾照的阳台上,站着个人正在悠闲自得地抽着烟,我定睛一看,正是我亲爱的老爸,原来是他把家里弄成这样的,哎,抽烟有害健康,难道他不知道吗?为了他,为了我们这个幸福的家,我要帮老爸戒烟。

我喜欢老爸,虽然他有或这或那的缺点,但我依然喜欢他,我要大声地说:“老爸,我爱你!”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有的人敬佩伟大的领袖,因为他们对世界有巨大的贡献,推进了人们文明的发展;有的人喜欢文人墨客,因为他们那美妙的诗词带给人们美的感受;而我敬佩的人,确实一位普普通通的环卫工人。他是一位平凡的环卫工人,长着衣服平凡的相貌,中等的个子,蓬松的头发,身穿一套蓝色环卫工人工作服,脚上套着一双破旧的黑色胶鞋。他还背着个大白胶桶,手里拿着一个大铜铃,脸上总是露着微笑,而且每天都会来到我家大楼门前。他,这个平易近人、尽职尽责的工作者,就是跟大楼住户和睦相处的环卫工人叔叔。他大概四五十岁左右,为了养家糊口,从乡下来到梁山做环卫工人。

记得有一次他为我家搬家具的时候,妈妈问他:“这些家具还挺使用的,扔了怪可惜,不如送给你吧!”叔叔无奈的说:“不用了,家里空间太小放不下那么大的家具。”随后他把这些又大又重的家具搬下去,从没喊过一声累。他对大楼住户的服务十分周到,不仅能准时来收垃圾,还会细心地帮我们把楼梯间的杂物收拾的整整齐齐,所以大楼里的大部分的住户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只要我们遇见他,他都会热情的和我们打招呼。久而久之,我们对他就犹如亲人一样了。有人会认为环卫工人的工作十分卑微,便看不起他们。但我觉得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我,千变万化;我,在哪儿都不一样;我,有许多样儿!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个——不一样的我!

千变万化之一——见风使舵

上一次我叫刘思凡出来玩,那是一个下雪的“好”天气,我们就兴冲冲地来到体育馆。刘思凡来到地板砖的大台阶,碰见一个小孩在台阶上滑倒了。刘思凡捧腹大笑。我这位“损友”的机会到了!复仇时刻——我一推,他就一下子栽倒了土堆里。我哈哈大笑。刘思凡火冒三丈,我见势不妙,以超音速般跑掉了。

千变万化之二——博览群书

老爸对我要求很高,没事儿就看书。这不,习惯成自然,我爱上了书。渐渐地,我成了一只小书虫,没事儿就在书这块大饼上东啃西啃,从百页书到了千页书。现在我看的是青春作家江南的热血小说《龙族》。这本书听介绍,被誉为“全面超越《-》”呢!独乐了不如众乐乐,我把这本书的前几部借给了刘思凡,刘思凡整天给我谈故事情节。看来,这本书的魅力谁也抵不住!就连我去哪玩儿,我也带着它!

千变万化之——结束

这就是我,千变万化,爱变就变,全面超越“七十二变”!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我的父亲长得胖胖的个子挺高,他笑起来眼睛快眯成一个缝了,我的爸爸很和蔼,他对我是百般呵护,就像雨水和护花儿一样

许多伟大的作家和诗人都用优美的词语来赞美母爱,轻视父爱,儿我却对父亲印像十分深刻,

生病时,母亲没在家,是父亲停留在家细心照顾我,父亲背我去医院,按时给我喂药,也就在父亲一天天的照顾下我渐渐的好了起来。

就从这是开使父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学习上他是我的老师,在生活上他是我的朋友,如果我做错事他不会打我也不会骂我,而他会耐心教育我。

我不会恨他,因为他是在关心我。把我走歪路

我以父亲为荣,在生活中我十分注中形象,所以他的衣着十分整齐。它曾说过:“一个人的形象代表一个人的品质。”

父亲,您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