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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高一作文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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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集合9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无法放下,至少是彻底的放下。

他吗听着沙漠骆驼,他们听着盗将行,他们听着繁花,可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

他们选择了通识选修课,是韩语入门课。

我知道,我自己学语言是很笨的,虽然说挑战自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行动,可是我暂时还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我知道,他们喜欢的样子,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我喜欢看的,都是关于大漠的小说,大漠的电视剧,我喜欢看那些人们经历过世事之后的了然和沧桑,虽然可能遍布皱纹,但是那确实我非常喜欢的样子。

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任何人而感到难受,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练习,也会让我们懂得更多。

我们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样,他们喜欢的风景,他们喜欢的人们,都是可爱的。

如同当年,他们第一眼见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窗外的雨濛濛,透着薄薄的雾气,很静。几只小燕子站在栏杆叽叽地闹上两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砖块上跳跃,嘀嗒嘀嗒……

我认识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亲,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头饮银发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的,泛着银光。一双澄澈的双眼是她最大的特征,总能传达给别人安慰与鼓励。

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勤劳的她总把她那个凄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她总说:“唉呀,人老了,就别麻烦大家了,我自个儿好着呢,天天出去跟大家伙不知道多开心了。”说完我总能“偶然”看到她对着一张老照片抚摸着,无声的泪水落下来了,老人孤独凄清的家静得只有泪水嘀嗒的声。

她是张奶奶,那个曾经对我很好很好的长辈,她在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捉鱼、挖泥鳅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声音回荡在田野上。那时秋风吹起,稻谷的海洋里我们静静地躺下,聊聊未来和幼稚的话题。夜晚吃完饭就拔腿奔到张奶奶家去捉萤火虫,张奶奶手提着小灯,微弱的亮光照在我们脸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尽是冷凉,“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给你。”说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张奶奶一个人楞在原地。回到那里时,只看到一个身影坐在大石块上,那背影看起来那么瘦小和孤独,仿佛一叶扁舟遨游于人海,无依无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说是无依无靠的。

虽不理解她总是说自己开心却偷偷地落泪,但是我也只想给她家的温暖。“奶奶,我给您拿衣服来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头,说:“囡囡,奶奶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说着一边把手上的一块小玉石用绳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虫轻轻吟唱,满天莹光,脚边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时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为什么黯然而无彩,却闪闪泪花说着一些教导我的话。那夜之后,我再次来到她家门前,屋子变得空落,只留一些家具,却不见了她忙碌在劳动的身影,后来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离了人世,也离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块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经待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望窗外的细雨想起了她无声而孤独落寞的泪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吗?

回到故乡,坐在她以往乘凉的大树下,我仿佛看到她的笑容,耳边似乎回响着我们溪边捉鱼,夏日里漫步的嬉笑声,如今没了,只残存着她在我生命里的回忆与笑声,奶奶,我也想你了,关于您,我不想只存于回忆中,我们还去捉萤火虫吧,好吗?我不想只收获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20xx年10月,随着卡车“隆隆”声的结束,我们家开始了在新家的新生活。

小区里有几棵水杉屹立在楼房前,树顶到达四楼的窗台。虽然挺拔,但树干纤细,看上去就知是那种风一吹,很可能会折腰的树,根本引起不了我的注意。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六年时光一闪而过,我也从一个小学生,变身成了中学生。20xx年8月,夏日里一个普通的午后,我重新关注了那棵树。

那天,阴云密布,狂风呼啸,天地间一片昏黄。风打着卷儿,硬生生地扯下水杉的叶儿,飞向空中。霎时,一道亮光划破苍穹,刺得我眼睁不开。接着,大雨倾盆而下,细细密密如丝的雨线被风凝聚成一种巨大的力量,毫不怜惜地冲刷着大地。待连绵的“哗哗”声愈来愈小,直至停止,屋外已是雨过天晴,阳光依然普照大地。在雨水的洗涤下,水杉变得焕然一新。被金丝勾勒出的轮廓,显得水杉颀长的身材和高贵的气质。突然发现那棵水杉已长过了六楼楼顶。原本不盈一握的树干,现在已长得粗壮坚实。原本短细的树枝,现在已向四周展开,可为树下人撑开一把绿伞。原本瘪灰的树叶,现在已长得饱满圆润,翠绿欲滴。遥想当年,与如今的它相比,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在这翻天覆地的变化背后,是时间这位魔术师,让本是一片死灰的它,于如今成长的生机勃勃。

“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相隔六年,更是“刮心想看”。一瞬间,过去的过去的一切从四面八方涌上心头,模模糊糊的记忆在此刻变得清晰可见。

那年,我妈妈拉着我从学校走回来,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我一个人放学回家,胆战心惊地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爸爸教我骑自行车,我不停地摔倒在那棵树下。

那年……,我……,那棵树……

那棵树见证我从幼稚的小学生,蜕变为成熟的中学生。曾经需要牵着爸爸的手才可以过马路的我,如今自己可以拿着月票卡在一辆辆公交车上刷出独立;曾经讨厌不爱学习的小孩,如今明白和同学们在学习上你追我赶……时间让水杉不同于往日,时间也让我出色。

若说时间是一条星光大道,我和那棵树便是同路人,在这条路上走出了炫丽。没有“化肥”,只有时光,我和那棵树共成长。

这时,风从水杉树叶间带走雨后的清新,拂面而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当日子少了调料的时候,请不要否定它,学会发现水的清甜,你便会喜欢它。

——题记

喜欢这样的日子——和活力四射的母亲拌拌嘴,争论着杂碎的问题,嘴上抱怨着一尘不染的家,我喜欢有母亲的家。

可是在树叶都饱和了的梅雨季,母亲居然发了烧。“啊,好讨厌!”我冲老天爷喊了一嗓。“咋了,没事吧?”爸爸身围围裙,探出头。没错,得靠这个“无聊”的老爸熬过去了,一阵寒风吹过,心凉透了。爸爸几乎从不做家务,整天出去打球,要么就是盯着手机上的财经新闻到我身边“寒暄”几句:“认真做啊。”他是隐于市的“隐士”。

我望着隔壁房中无力的母亲,只好将埋怨藏起,做作业好了。三个小时的奋斗之后,我的肚子打起鼓点——吃饭时间到了。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准备下楼自己动手。咦!怎么有一桌子菜,啊,是奶奶来了!“奶奶——”我瞥了一眼卧在沙发上的爸爸,想找个救兵,“你奶奶又没来,乱叫啥!”爸爸没抬头。“嗯……想奶奶了不行?”我强装镇定,心里却早就不平静了,“爸爸烧的?怎么会!”爸爸幽幽地唤了一句:“别偷吃,得等你妈来了。”我微笑地望着那个不笑的男人,“还挺靠谱的嘛。”

妈妈下来了,我忙尝了一块肉,挺香;再是汤,不错!“一般”嘴里说着,手却已停不下来。一会儿,我就被电视吸引了去,回过神来,大闸蟹没了,妈妈一只,爸爸两只。哼!我有点火,去洗个手缓一缓情绪,回来便见碗中已有了一层醋,十余只鲜嫩的蟹脚肉安稳地躺着。父亲还在剥蟹脚,蟹肚却放着,“给你,壳里的肉先别吃。”我刚戴牙套,牙齿也吃不了硬的。我毫不客气地吃着,硬是将快流出的泪逼了回去,手却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吃完了饭,却发现父亲没怎么吃,待我们停下筷子,他才开始大口吃,只为了给我们吃好的,以前为何没发现?

第二天,一碗蟹年糕端到屋里,昨日没吃掉的部分,被细挑出来浮在年糕上,好香!一回头,父亲立着:“吃了做作业。”

父亲就是一碗水,无味但细品后,甘甜是从心里溢出来的,有父亲在,日子也似乎甜了,我好像也喜欢这甜甜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