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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责任的论据素材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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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责任的论据素材1

站在领导立场的人,首先就要确立自己的责任,抱着使命感求其贯彻。———松下幸之助

有关责任的论据素材2篇

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丘吉尔

责任并不是一种由外部强加在人身上的义务,而是我需要对我所关心的事情做出反应。———弗洛姆

坚毅而崇高的思想方式,能够使一个人建立起生活目的和认识自己的生活职责。———列夫·托尔斯泰

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歌德

从他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自己的一切负责。———萨特

我们的责任比我们想像的更为重大的多,因为它是和全人类都有关系的。———萨特

责任感常常会纠正人的狭隘性。当我们徘徊于迷途的时候,它会成为可靠的向导。———普列姆昌德

一个诚挚、热心,为着光明而斗争的人,不能够不是刻苦而负责的。———鲁迅

我们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为了一个聪明和高尚的目的,必须好好地尽我们的责任。———马克·吐温

在这个世界上,最渺小的人与最伟大的人同样有一种责任。———罗曼·罗兰

一切责任的第一条:“不要成为懦夫”。———罗曼·罗兰

卖国贼很可能是慈父良夫,错处是只尽了家庭中的责任,而忘了社会、国家。———老舍

今天多做一份学问,多养一份元气,将来就能为国家多做一份事业,多尽一份责任。———陶行知

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佚名

人一旦受到责任感的驱使,就能创造出奇迹来。———佚名

共同承担责任等于不负责任。———佚名

做什么人,就要看担起什么责任,否则便是不合格、不称职。———佚名

因果

(不负责任的后果)

大仲马和小仲马父子同为举世闻名的作家,为他们的家族取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誉。一般人都会以为父子俩的关系一定非常密切,其实不然。小仲马并不认大仲马这个父亲,小仲马写作和大仲马也没有任何关系。

原因在于,年轻时的大仲马生活极不检点,跟小仲马的母亲———一名女工发生了情感纠葛,而且生下了小仲马。更为遗憾的是,大仲马并不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的人,他不但抛弃了小仲马的母亲,而且也不认小仲马这个儿子,这些在小仲马的内心留下了很深的创伤。

如此特殊的成长环境造就了小仲马一颗痛苦的心灵。其实人们从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中也可以看出,他是那样关注下层女性,对她们抱有骨肉相连的同情。其实,这些和他母亲的人生遭遇不无关系。小仲马一生写过20多个剧本,基本上都以妇女、婚姻、家庭为题材,而作品中所要探讨的问题,大都与道德有关。这样我们就不难明白,小仲马每篇作品里的每个文字都在谴责大仲马对他们母子不负责任的轻浮态度。一切都有因果的,不是吗?

80年后的信函

(企业应该对顾客负责到底)

武汉市鄱阳街有一座建于1917年的6层楼房,该楼的设计者是英国的一家建筑设计事务所。20世纪末,也即那座叫做“景明大楼”的楼宇在漫漫岁月中度过了80个春秋后的某一天,它的设计者远隔万里,给这一大楼的业主寄来一份函件。函件告知:景明大楼为本事务所在1917年所设计,设计年限为80年,现已超期服役,敬请业主注意。

80年前盖的楼房,不要说设计者,连当年施工的人,也不会有一个在世了吧?然而,至今竟然还有人为它的安危操心!操这份心的,竟然是它的最初设计者,一个异国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这个更新换代了数茬人的机构,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变迁,仍然守着一份责任、一个承诺。面对中国数不清的豆腐渣的工程,那种对人的性命的漠视与不负责任,我们需要的不只是反思。

里根的故事

(告诉孩子责任的重要)

1920年,有个11岁的美国男孩踢足球时,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邻居向他索赔12.5美元。在当时,12.5美元是笔不小的数目,足足可以买125只下蛋的母鸡!闯了大祸的男孩向父亲承认了错误,父亲让他对自己的过失负责。男孩为难地说:“我哪有那么多钱赔人家?”父亲拿出12.5美元说:“这钱可以借给你,但一年后要还我。”从此,男孩开始艰苦的努力生活。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挣够了12.5美元这一“天文数字”,还给了父亲。这个男孩就是日后成为美国总统的罗纳德里根。他在回忆这件事时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梅契尼科夫献身科学事业

(对事业要有坚定的责任心)

俄国优秀的生物学家、病理学家梅契尼科夫把一生都贡献给了科学事业,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是巨噬细胞和噬菌作用的发现者,是免疫学的创始人之一。他对无脊椎动物发音的共同规律的研究,为比较胚胎学奠定了基础。1908年他获得了诺贝尔生物学奖和医学奖。他病逝前,早已决定将遗体捐献供医学解剖用,并内定了解剖医师。临终前,他对那位医师说:“你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吗?我的尸体,是由你负责解剖,请注意我的肠胃。我身体的毛病,八成是发生在那里。”

银行家弗兰克

(责任与良知)

20世纪初的一位美籍意大利移民曾为人类精神历史写下灿烂光辉的一笔。他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

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完成了他的责任,而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翻车事故

(不负责任酿惨祸)

1982年5月28日,一列旅客列车在从东北驶向关内的途中,因为一个20岁的铁路工把起道机放在线路上没有拿下来,便擅自离开岗位去买冰棍吃,造成了一起震惊中外的列车翻车事故。这次事故使10节车厢报废,3名乘客丧生,给国家造成119万元的经济损失。这次事故,无疑是由于这个青年工人玩忽职守造成的。

医生的责任心

(责任是对人们道德的一种约束)

“缺啥不能缺钱,得啥不能得病。”人一旦进了医院,就只能听医生的话,任医院摆布了。这一方面是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身体健康甚至身家性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病人不懂医术,只能信任医生。可有几人能想到:有些药不一定必须吃、有时候不一定需要住院呢?

去年底,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因医患矛盾而引起的爆炸案,一名眼病患者因为花了1万多元眼睛也没有被治好而迁怒于医生,于是制造了一起5死35伤的大爆炸。《南方周末》的记者在对该案进行重新深入调查时了解到,重庆三院眼科的领导曾下达了要将住院部病人住床率提高到80%以上的`任务,规定医生要尽可能让每个病人住院,尽可能延长病人的住院时间。而眼科负责人则对记者说,各个科都存在这种情况,医院给每个科室下达了包括住院率、门诊人数等10项指标,而这些指标完成的难度很大。

在医生面前,患者几乎没有发言权。除了发生了大的医疗事故而引起纠纷或者发生官司才有可能被追究之外,医生的行为几乎不受监督。事实上,该吃什么药、吃多少药,该不该住院、该住多长时间,该不该动手术、该采用哪种手术方案,不可能有“标准答案”,不同的医生当然可以有不同的诊断,他们也应该有处方上的“自由裁量权”。从法律的角度讲,很难确认医生有多开药等方面的“主观故意”,也很难找到其坑害患者的证据,这也正是医疗官司难打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医生在很大程度上干的是“良心活”,他们是否依医行事,主要取决于职业道德———“医德”。

政府的责任

(政府责任重大,负担国家未来)

“如果我们没有把事情做好,会让很多新加坡人遭殃。”40岁的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林勋强说。就如同其他新加坡政治家及高级文官一样,林勋强出身清寒,极珍惜新加坡今天的成就,也对新加坡有着极高的休戚与共感。

整个新加坡政府有6万多名文官,主要分成四个等级,其中有200多个管理职文官属第一等级,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对于新加坡的未来,他们负有最高的责任。

新加坡财政部公共服务署副秘书长陈文发相信,新加坡政府是全世界最诚实的政府之一。新加坡人民也相信,他们有一个最干净的政府,绝对没有桌下交易。

忠信学校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在台湾有这么一所学校,没有工人,没有保卫,没有大师傅,一切的必要工种都由学生自己去做。学校实行学长制,三年级学生带一年级学生。全校集合只需3分钟。学生见到老师七米外要敬礼。学生没有寒暑假作业,但没有一个考不上大学的。

这就是台湾享誉30年的以道德教育为本的忠信高级工商学校。校长高震东,今年65岁,他创立的学校及其《忠信教育法》在台湾有数十万人受益。

下面是他来大陆内地做演讲的一部分内容:

同学们,你们说“天下兴亡”的下一句是什么?匹夫有责?———不,是“我的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于大家无责。“匹夫有责”要改成“我的责任”。禹是人,舜是人,我也是人呀!他们能做到的,我为什么不能呢?“天下兴亡,我的责任”,惟有这个思想,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每个学生如果人人都说:学校秩序不好,是我的责任;国家教育办不好,是我的责任;国家不强盛,是我的责任……人人都能主动负责,天下哪有不兴盛的国家?哪有不团结的团体?所以说,每个学生都应该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来,而不是推出去。

我在台湾办学校就是这样,如果教室很脏,我问:“怎么回事?”假如有个学生站起来说:“报告老师,今天是32号同学值日,他没有打扫卫生。”那样,这个学生是要挨揍的。在我的学校,学生会这样说:“老师,对不起,这是我的责任。”然后马上去打扫。灯泡坏了,哪个学生看见了,自己就会掏钱去买一个安上,窗户玻璃坏了,学生自己马上买一块换上它———这才是教育,不把责任推出去,而是揽过来。

学校更应该训练学生这种“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的思想。校园不干净,就应该是大家的责任。你想,这么大的一个校园,你不破坏,我不破坏,它会脏吗?脏了之后,人人都去弄干净,它会脏吗?你只指望几个工人做这个工作,说:“这是他们的事。我是来读书的,不是扫地的。”———这是什么观念?你读书干什么?读书不是为国家服务吗?眼前的务你都不服,你还能为未来服务?当前的责任你都不负,未来的责任你能负吗?水龙头漏水,你不能堵住吗?有人会说:“那不是我的事,那是总务处的事。”这是错误的。水管不关,来了水后让它哗哗哗满池子去流,仍不去关注:“反正是国家的水,不是我自己的!”———浪费国家的,就是汉奸!

爱有两种,一种是积极爱国,一种是消极爱国。积极爱国是为国家创造财富,消极爱国是为国家节省财富。国家用那么多百姓的民脂民膏来供你读书,你还浪费国家的财富,你良心何在?你上大学都如此,怎么能期望于中学生、小学生呢?怎么能期望于一般老百姓呢?你高级知识分子都不爱国,怎么能让老百姓去爱国呢?从自己身边做起,我们国家才有希望———这就是“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的积极负责的道德观念。

称职的丞相

(各负其责)

汉文帝时,陈平任左丞相。有一次,汉文帝问他:“全国每年收粮多少?”陈平回答说:“这要问治粟内史。”汉文帝又问他:“全国每年的案件有多少?”陈平回答说:“这要问廷尉。”汉文帝见状,就问:“那你管什么?”陈平回答:“丞相管百官。”

陈平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作为左丞相的职责主要是管理百官,而不是钱谷、案件等事情。

为小树交罚款

(做人要勇于承担责任)

20xx年1月3日凌晨4点多,北京金建32分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孙涛在开车经过东三环中路国贸东门辅路时,因避让一骑自行车的行人,将1一棵小树撞断。当时天还没亮,路上行人也很少,几乎没人看到这一情景,但孙涛马上找到国贸的保安处,把自己撞断树的情况登记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里,撞坏的车被送到修理厂修理,孙涛则开始一家家地找附近的居民和单位,询问这棵小树是属于哪里,要接受处罚。在先后找过国贸、绿化队、城管等部门后,9日,他终于找到分管单位———朝阳区建外城管队,说明当时事故原因,为那棵小树交上了50元的罚款。

一位普通出租车司机在误损公物之后,主动报警赔偿,其觉悟之高实在令人感到敬佩,特别是他“保护城市环境人人有责,撞了树就得赔”的责任感,应当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犯一点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有的错误发生时有人在场,有的错误发生时或许没有人知道,前后的环境不同,相比认识错误的程度就不同。出租车司机孙涛在犯错误后,主动寻找城管队并交罚款,我以为,首先他的心灵是高尚的,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体现了良好的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意识;其次,他做错了事负责到底,不认为是给自己找麻烦,反而积极寻找管理单位。孙涛的行动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道德修养;最后,孙涛的主动负责,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它说明,犯错误与改正错误并没有矛盾,孙涛的这种主动认错对于今天我们不断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不失为一个活教材。

有关责任的论据素材2

媒体4月12日报道了合肥9岁男童失联一天后,在合肥市当涂支路某工地一窨井内身亡的悲剧。警方认定这是意外事故。但是,孩子父母认为工地安全措施隐患导致孩子意外身亡,要求赔偿300万。最近,此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获悉,施工方最终赔偿130万元,男童家长与施工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几年,儿童坠井事件可谓频发,公开报道的就有数十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儿童坠井事件有一个现实共性,那就是大多被贴上了“意外”的标签,合肥的这一事件自然也不例外。据了解,当日下雨,路面湿滑,男童放学路过该施工场地,便从一处仅有木板遮盖的窨井跌落。如此,所谓的“意外”似乎就板上钉钉。

但在事实中,真的就全是“意外”吗?恐怕不见得。就这一事件而言,不否认有“意外”成分在,但这“意外”是由“人为的松懈”而生,而这所谓的松懈又加大了“意外”发生的几率,这往往是大多儿童坠井事件的现实通病。如此说,这里的“意外”并不纯粹,如果儿童坠井仅以“意外”草草了事的话,只是在让“意外”背锅罢了。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事故路段原本封闭进行道排工程施工,可送孩子的家长觉得工地封闭不方便,为了抄近路,人为破坏封闭设施,使得原本封闭的路段可以通行。而施工方又没有及时的弥补这一被破坏的封闭设施,所谓的“意外”也就随之发生。可见,是家长和施工方双方造成了现实的安全隐患,可以说,这就是加大“意外”情况发生的砝码。

这过程中,直接凸显出来的虽然是现实中的安全隐患,但却直指家长和施工方安全防护意识的薄弱。所以说,儿童坠井事件,与“意外”难脱干系大多只是表面功夫而已,“意外”只是一个借口。不否认,其确实有一定的现实作用,但绝不能掩盖实际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的'安全防护意识,这是考量整个事件之后需要明晰的一点。

面对儿童坠井事件,每次都把板子打在“意外”上,让“意外”背锅,这确实是不合理的处理思维。虽然给了相关方心理上的安慰,但更容易让相关方懈怠,忽视现实的不足,甚至可能成为相关方不行动和不作为的挡箭牌,这种状态其实就是在打破正常的逻辑,实质上是一种现实“倒退”。结果就只能是接二连三的儿童坠井事件得不到改变,这让人细极思恐。

而且,如果儿童坠井事件在现实中得以持续,那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营救坠井儿童的事件也会无休止的上演。救援应当,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但是,无休止的救援只会徒添社会累赘,这也是需要明确的现实。再回想到这一切的折腾仅仅是因为成人世界责任的缺失,恐怕难掩现实不适感。说白了,对坠井儿童,当初没有用心着想,好好呵护,如今让整个社会都牵挂和费力,这两种状态的对比岂不也是一种“讽刺”?

当然,现实还有回旋的余地,就拿一事件来说,由认定“意外”到法院判决工地安全措施存在隐患,并赔偿家属130万。弱化了“意外”的作用,强化了现实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进步,应该看在眼里。希望这130万罚款能够倒逼施工方的安全防范意识,也给能其他有类似隐患的相关方打个预防针,把安全这根弦给绷紧。既然施工方的防范意识问题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倒逼了,那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管理意识,是不是也应该在血与泪的教训中,早早的“固本浚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