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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随时间飞走的天使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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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随时间飞走的天使

那随时间飞走的天使日志

我旁边的女孩又哭了,我呆呆的坐着,静静的看着她,她也就那么静静地哭。猛地,我的心头仿佛被那么一揪,思绪回到了那天。

初夏,天气却异常的清凉,芭蕉叶在风中摇啊摇。你不知为何哭了起来,事后我才知道是和男朋友分手了。我就纳闷有什么好哭的,不就是分手吗?当然,那时的我只是个懵懂的少年。我记得当时我被吓得手足无措,不停地劝你说了一些‘别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之类的话。现在想想,还真是幼稚。你无动于衷,许久,你大概终于再也忍受不了我的纠缠。

“你别管我!”带着哭腔冲我喊道。

那一刻,我怔住了。

那是第一次有女孩冲我发火,我傻傻的望着你。

你一边哭,一边看着我,就那么大眼瞪小眼的对望了好久……

“你怎么不说了?”

“不是你不让我说了的么?”

“你……”

“我怎么了,你没事吧?”猛地你趴在我肩膀上放声大哭起来’他凭什么甩我‘,记得你当时一直在念叨这句话。

那一天你哭的真的好伤心,我的衣服全都湿了。

从此,我和你就慢慢熟悉了,你说你叫情儿。

PS:我知道如果写出你的真实名字,你肯定不愿意,索性就叫情儿吧。

那是的我是一个外表天真,带点傻的大男孩。但没人知道,我心里有份不想提起的往事,让我对所有的女孩有了一丝淡淡的抵触。

周日的傍晚,我正听着歌,疾步走在回家的路上。“你们想干什么!”熟悉的声音传来,我下意识的转过头去,又是你。你也马上看到了我,冲喊道:“许浩冰,他们耍流氓,救救我!”

“小子。别多管闲事,走你的路。”貌似为首的一个人冲我恶狠狠的事。

我低头沉思到底帮不帮忙,想到还有事。算了,还是走吧。

“各位大哥,我先走了,您忙您的。”这是,我看到你眼中那噙满泪水的双眼,我的心像被什么揪了一下。“不过,我和她是同学,不帮忙说不过去吧。”我话锋陡然一转。

“那这是你自找的了。”那男子透漏出一丝不屑。说罢,一个拳头便朝我袭来。

我连忙侧过身子,堪堪躲过一击。回手鞭打向那男子的手腕,要知道手腕很容易受伤,不出所料,他的手如同遭受了重击,不敢动弹。“都他妈愣着干嘛,上啊。”傍边的两个人也跟着走了过来。

之后便是一片混战,结果没有小说那么美好,我被打倒在地上。“叫你小子多管闲事,还拽不,小爷今天打不死你。”这时,我的指尖触摸到一块石头,便不由分说的向压在我身上的人拍去。“啊!”一声喊声在我耳畔响起,在我身上的人也躺了下去,抱住血流不止的头。

“快走!这小子拼命了。”那两个人架起受伤的那人快速离去。

我擦擦嘴角渗出的鲜血,慢慢的走到你的身边。你仿佛被吓呆掉了,两只眼睛中充满了惊恐。“对不起,对不起。”你不停的向我道歉,两行眼泪缓缓流下。

“没事,我先回家了,你也别再外边闲逛了,可不是每次都有人帮忙的……”我摆摆手,缓缓走去。

依晰记得,那天夜空的星星很亮,很亮。

第二天早上,你一脸歉意的望向我。

“对不起,我也是刚认识他们,他们约我出去玩儿,于是我就出去了,没想到他们是这种人。”

“算了,没事,以后小心点就好了。”丝丝疼痛从浮肿的左半边脸上传来,我继续写我的功课,你望向我的眼睛里似乎多了一种其他的东西。

自从那次以后,我逐渐了解了你。你叫情儿,是个看起来酷酷的女孩,但实际上很容易受伤。你和我说,其实和我坐一起,你很不乐意,因为我不爱说话,总是闷着。我听了瞬间就无语了……

记得你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就是纯白色的那种,我也觉得你穿白色好看,和个仙女似的。我还给你买了个白色的连衣裙,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上课时,我总是喜欢静静地看着你,那是世上最惬意的事。那段时间,我的成绩因此下滑了一大截,老师为此还找过我。

你不怎么爱说话(貌似只是对我而言),但你好像又很活泼,让着我着实摸不透你。你喜欢笑,我一逗你,就乐得不行。冬天的时候,你说你手冷,就不知从哪拿出来一块鹅卵石,让我把石头捂热,你再抓住石头传递温度,慢慢的变暖。当时的确是一个好办法,可后来石头碎了,其实是我故意摔碎了(希望她看不到),我这样我就能握住你的手,你的手很滑,很舒服,如玉如绸。

时光过得太快,我曾试图抓住,但还是从我的指间溜走。在这三年的日子里,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我们有过争吵,但更多的是笑语。

我变得不在沉闷,遮蔽我心底多年的寒冰,被你温暖,渐渐消融。

此时此刻,我多么想把我们的往事记录下来,作为我对这份爱永远的纪念。但,我无法用笔去一一诉说,值得悄悄埋在心底。

你曾说过我是你最后的依靠,我说你是我守护的天使,而此刻你我已经分离,也断了音信。

让我守护的那个天使,你如今又在哪里。

我不爱了,但并不代表我不快乐

天气晴朗,微风拂柳,北京的四月大多是被雾霾占据的,今天的天气出奇的干净。望望窗外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路边已经盛开的樱花,心情无比舒畅。好似堵住的血液,瞬间通畅。

现在的我已经是二十岁的姑娘,开始画起淡淡的妆容,开始穿起了高跟鞋,开始微笑。不似从前素面朝天,爱傻笑。

室友们回家的回家,上班的上班。就剩自己一个孤独的“小”人,于是点开了我最喜欢的歌。

“你会不会突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只是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就潸然泪下,戳到了我内心最柔软的角落,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躺在床上,想起昨天晚上和曾经爱过的那个他聊天对话,他已经有了一个值得他喜欢的女孩儿,而我还活在回忆里,但是已经不爱了。在我们刚刚分手的时候,为了避免触景生情,已经将他的QQ删掉,有时候他还会进入我的空间看看,我也会进他的空间,只是有了访问权限。

昨天晚上闲来无事,就用前几天闺蜜给我申请的另一个QQ加上了他,但是又不能直接加他的QQ,只能按照条件查找,怕他拒绝。我只是想看看他的动态,后来就和他聊起天来,不能告诉他我是谁,我的真实年龄,家乡,和学校。

——“我是刘晨晨”,“叫我刘晨就好了”,“我是北京的”,“在上高中”,“请假回家了”,“条件查找看见你的,特喜欢你的网名”,“你一定有对象吧!”。

——“没有”,“我只是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她知道我喜欢她”,“我也知道他喜欢我”,“只是怕伤害她”。

——“喜欢她为什么是伤害她呢”,“喜欢就应该去告白啊”,“抓住自己的幸福”。

——“曾经我伤过一个女孩儿”,“你好像还挺懂啊”。

——“虽然不认识你,但是想开导开导你”。

——“我是顾松。很高兴认识你”。

——“喜欢就去告白,不要错过自己的幸福”,“不要让女孩儿等太久”,“暧昧对女孩是一种伤害”。

——“为什么?”

——“原来你什么都不懂。”

18岁,那时我还是干净利落的短发。

“可可,咱们班从美术班刚刚转过来一个帅哥,你认识么。”我和闺蜜们围着一个圈,讨论着班里面的八卦。

我淡定的说,“什么帅哥,没看着啊,美术班的怎么会转咱们班来呢”。

“还没来呢,好像是不想练美术了,就来普通班来了呗!”。

八卦只是充斥在课间,而且也持续不了多久,就已经没有新鲜感了。不久,班主任就开始调座位把那位叫顾松的帅哥调到了我的座位的斜后面。转来我们班大概有一个月了,一句话都没有说过,更没想到,我们会有那么一段往事。

月考那天,我和闺蜜商量好说要买面膜,可是我们是住宿生,只好叫班里面的走读生给我们买回来,没有合适的人选,就只好让和我在同一考场的他给我带回来,可是,怎么会好意思让一个男生给我们买面膜呢,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和他说了以后,旁边的男生就跟着起哄,弄的我面红耳赤,他只是笑了笑,眯起了好看的眼睛,笑了起来:“好啊!要什么样的”。后来就各种交集,前后位一到自习就乱成一片,成天嘻嘻哈哈。使我们更加熟络。开始开各种玩笑,互相要了对方的QQ,没有事情的时候就和他侃大山。

有一次月食,下了晚自习以后,我就跑到对面宿舍区看月食,十一点多才回到自己的宿舍,地上全是水,我睡在上铺,就在我艰难的向上爬的时候,脚下一划,床上那个有棱角铁栏杆戳在我的肚子上,弄了一条口子,弄的整个楼层乱哄哄的,宿管老师进来以后把我弄到了我室友的床上,给我弄上了药,一直到早晨。我们舍友为了等动作缓慢的我,已经迟到了,一边骂我,一边小心的扶着我,就用手机告诉顾松,让顾松跟老师请假,就说可能要晚一点,他听说以后,就说我傻,语气亲昵。闺蜜陪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怎么不早来呢,伤口上不能擦药,我一想一定要说点好话,让医生对我的伤口温柔点,就那么开启了嘴甜模式。不过,还是疼的我直流眼泪。

小年夜的那天晚上,外面放着烟花,而我们却因为要补课,在教室里上自习,他就让我向外看,让我看烟花。

他的朋友当兵回来,他去接风,晚上的时候,和我聊天,说他哥们儿回来了,心里高兴,问我懂么,这是他第一次和我说关于他的情感。我说,懂。

我就读的学习校风严谨,手机都不能带,手机被发现的时候,我手足无措,就好像等待宣判一样熬过了一个晚上,他说我傻,不知道怎么说我才好。让我回家。此时,距离高考还有4个月不到。

我回家以后躲在了被窝里和他聊QQ,他说,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外表坚强,内心柔软的人。看,他能懂我的软弱。于是就哭得一塌糊涂,我以为他能懂我。

半个月后,我回到班里面,已经没有我的位置,后来班主任在最后的位置给我安排了一个座位,各位老师已经对我心灰意冷,还有不到100天,我觉得我不应该放弃自己,就开始让顾松给我买小台灯,买复习资料,晚自习学,课间学,宿舍熄灯了还要学,他佩服我的勇气与毅力,只是他的成绩并没有那么高。

经历了几次调位,我又回到了他的周围,只不过这次,我在他的后面。我同桌,是一个非常老实女孩儿,跟我很合得来,我们说悄悄话,心里话,她告诉我说,顾松肯定喜欢你。我笑了,甜甜的。

他开始给我写纸条,我们传的很隐秘,谁都没发现,我同桌也是。他对我说,等我暑假的时候让我和他一起旅游,直到这时,我才想到,我们班级里面的另一个男生。他喜欢我,而且我也答应他给他一个机会,只要他能和我考上同一所大学,我就会和他在一起,他一直在我们班级的下游徘徊,我只是想让他有些动力学习,让他上一个好点儿的大学,没想到这次模拟考,他进步的特别快。于是我就对顾松说:“对不起,我曾经答应过别人一个承诺,我不能那么自私。对不起。”一边写,我就觉得有人在揪我的心,有些哽咽,就在晚自习放学的时候,他拿着那个纸条回家了,我心情低落的回到了宿舍,我以为,就这样,我会和我喜欢的人擦肩而过。

他对我说“路一直都在”,是不是,你一直都在?

我很开心,开始对他打招呼,做好了一切准备打算要勇敢面对。

班级里面又有一特别好的朋友给我写了纸条,是关于告白的。我很苦恼,如果我直接拒绝,怕会影响高考成绩,就告诉他高考以后再说。

在5月20号那天,我们确立了情侣关系,但我们说好,要保密,要不然会影响他们考试。

6月7号,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闺蜜,我的闺蜜有些生气,说我进行的这么隐秘,连她都不知道。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我们的九个月。

高考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比他高出100多分儿,我想和他报一所学院,家人不同意,我和家人开始吵闹,开始出现分歧,严重的时候离家出走过。可是不管怎么样,家里面的人就是不同意。我们就这样,刚刚在一起两个月,就要开始异地恋。

他约我去玩儿,七夕的前一天,我们去网吧通宵,我穿的有些薄,开始流鼻涕,他一会儿就出去了,我以为他去了厕所就没有多问,大概出去了有30多分钟,我就开始着急了,他气喘吁吁的进来,他说药店已经关门了,你就喝这一碗姜汤吧。端着这一碗姜汤,我的心里面暖暖的。我说我不爱吃姜,他说,那就少喝一点,都流鼻涕了。七夕那天,我们去了我们那里一个很好的公园,我躺在他的腿上,把头埋在他的怀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他眼眶湿润,他说:“老婆,我不想让你走,我不想让你去那里上学”。只是,没办法。

就这样开始了异地恋,我们开始有分歧,各种争吵,还说不喜欢我说反话,各种挑我。我就开始哭,我说你忘了,你曾经说过,我什么样你都喜欢,无论好坏。视频的那头,我看见了他慌乱的眼神,开始哄我。只是还是少不了争吵。

他生日快到了,我就赶紧攒钱,去打工,把用来吃饭的钱吃泡面,冬天来了,要给他买一件棉袄,不想跟家里面要钱,就自己去打工。

时间不长,我们分手了。他家里人不同意,我讨厌他的软弱。

他对我说:我们没有未来。我说:我们真的没有未来么?他说:我不知道。

忽然觉得我的信仰瞬间倒塌,我一直都坚信,我们能走到一起。可是,没有人再带给我力量。

20岁,长发不及腰。

分手一年后,我现在可以笑着说出以前的种种,也没有以前那么心酸,因为不爱了。终于可以面对,一年以来,不敢和他聊天就是怕知道他爱上别人的消息,怕自己回去找他,我觉得我做到了。

——“我只是在爱情道路上的一个傻瓜,所以我什么都不懂”。

我说:“我说谁刚开始都是傻瓜,最后都会变成大神”。

——“那个女孩儿上线了”。

我说:“快去告白吧!”。

我说:祝你幸福,不爱你以后,我幸福多了。谢谢你给我这个幸福的机会。

回眸从前

昨天晚上,看了一本最近特别畅销的书,名字说出来,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是一本介绍民国才女加美女林徽因的书籍。提起林徽因,总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当然,从书籍中出想的几张照片看来,无疑,她是干净娟秀的。请原谅我用“娟秀”这个词。

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出有什么词比这个更为恰切的描摹出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了。不错,这是用来形容汉字笔迹的,但是用来形容林徽因也是合适的,因为他就是从水墨中走出来的女子,她就是走在字里行间的传奇。

林徽因,出生在浙江杭州,这个被称为人间天堂的地方,确实担得起这样的殊荣,她能够养育出这么钟灵毓秀的女子。杭州自古温柔水,一花一叶也多情。真真的不虚这个美誉。虽然,不曾亲自到过杭州,不曾亲见她的`纤细与妖娆。但是,在书中经常接触到这样一个地方,从心理而言,她已经深入骨髓了,并且是会与我深情对话的。

一直想去杭州,可是终于未能成行,不是没有时间,也不是因为囊中羞涩,而恐怕仅仅是因为害怕自己亲眼毁了这样一个美丽的所在。所以,还是让她静静的坐落在我的心里。就像金岳霖默默地守候林徽因的一生,我也愿意遥遥地静望这座城一生。

也许,总是有一种爱,是无声的吧。多少年之后,你不会忘记当初对自己的承诺,对方是不是做出回应,甚至能不能知晓,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仅仅是留在自己心底的那份珍惜与美好。谁说,好的东西一定要得到?一直固执地认为,得不到的不一定最好,但不是最好的也不一定非要得到。

“十年生……不思量,自难忘”是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痴缠。在这段爱情里,个人是从来不看好的。因为注定是有花无果,无疾而终。浪漫是装饰,安定才是生活,浪漫装点了生活的许多细节,安定却把握住生活的内核。任凭如何潇洒的女子,内心深处都是渴望安定的吧,至少有一个地方能带给自己安宁,至少有一个人,能让自己安静。我想,激动的心情大概是持续不了多久的,而安然的态度却可以陪伴终生。

姑且,不去揣测林徽因死后,梁思成续娶的种种,至少他陪伴林徽因度过了一生。“曾经长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境界,世人都津津乐道,可是究竟能有几人做到?世人总是为他人的命运遭际唏嘘不已,总感觉别人的滚滚红尘不够完美结局。可是,谁又能断得清,究竟怎样的结局才算得上是完满的呢?如若没有,还是希冀张爱玲: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吧。这也是不那么容易的呀。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活在当下,现在都活不下去,还如何评说本应该怎样的将来及过去。突然想到,现代文学史上另一个颇富传奇色彩的女性——萧红,她的一生真的是跌宕起伏。命运总是不断地抛给她橄榄枝,却一次又一次地像开玩笑一样将它们一一收回。有时候,拥有之后再次失去比没有拥有似乎更加残忍。她短暂的一生埋伏在三个男子的甜言蜜语里。或许他们对她都是有过爱意的吧,至少在当时有过。那么,既然那么不容易得来的,为何有失去得那么不经意。有时候,不是我们不懂得珍惜,只是因为值得珍惜的东西,你始终都承受不起。

回不去的是曾经,看不清的是自己。萧红没有林徽因的幸运,至少从时间上来说,她仅有三十一岁,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年轻,就撒手而去,甚至来不及为自己的的措手不及弥补一丝一毫,就尘归尘,土归土。也许,当年自己费尽千辛万苦从遥远得东北逃出来,就注定了一生飘零,孤苦无依。

从东北,到上海,再到香港。她的足迹走在远处,而心灵始终盘亘在哪遥远的呼兰河上。她,生在东北这片黑土地上,显然没有林徽因的小家碧玉的气质,大家闺秀的举止。她有的仅仅是渴望安稳日子的强烈的生理性认知。饥饿,对于这样一个小女子,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她,没有闺门女子的谦和与优雅,也表演不了书香门第的矜持与淡然。她,一生奔波,却什么都没与留下。除却才情和一抹纯然的性灵,她留给世人的恐怕就只有一声叹息了。

世间女子,大多都是有点自恋情结的。不管长相如何,学识几多?总是有一些自以为可以炫耀的资本的。不管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做。林徽因的资本也许就在于她的性情吧,以色事人,色衰而爱弛,这是几千年来,不变的真理。不禁又想起大汉王朝的李夫人,倾国倾城的美人,最后竟然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敢以真面目示之。后来历代的文学作品中,都会赞赏李夫人的智慧,因为他在皇帝眼里心里永远是最美丽的样子。

但在我看来,这何尝不是一场最大的悲剧。寻常百姓家的夫妻,尚可日日相对。或举案齐眉,或如胶似漆。至少丑陋的孟光还不至于害怕丈夫见到自己不雅的容貌而厌弃自己。多少,这对于我这样的寻常女子而言,心里是安慰的。

当然,你会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不错,可究竟什么是美,与没有真正统一的标准。如果,为了另一个人完全丧失了自己,纵使当时的自己多么的心甘情愿,时候,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会为自己不值的吧?这还是在你为他丢失自己的那个人没有背叛你。不然,你当如何自处?

高傲一如张爱玲,可是在面对自己真正爱上的那个男子的时候,有的也只是低到尘埃里。可是,她的自我压抑,似乎并未得到对方的疼惜。那一纸婚书似乎还未捂热,他已另寻温暖地。不是自己不懂得爱,只是自己始终给不了对方想象中的自己,因为自己始终是自己,是独立于他者的个体,甚至还有这一点不输于他的才气。所以,是接口也罢,是措辞也可以,总之,还是散了。散了就散了,不然能否怎样呢?

纵观中国文学史上出类拔萃的女子,似乎都让人忍不住落上几滴眼泪。张爱玲去世前的那一刻,会不会追忆过去,那么留在她的记忆深处的,究竟是将自己所在黑屋子里的父亲,还是那个另寻新欢还有自己供给生活费用的男子呢?

相比张爱玲,三毛的境遇似乎想的更加不可思议。一段爱情,六年等待,七年相伴,留下的确实自己来不及整理的思绪。当荷西的尸体从海里被打捞起,三毛似乎都已忘记了哭泣,她不相信,那么爱自己的一个人,竟然舍得没有一声道别就匆匆离去。在收拾义务的那些日子里,她是否会一个人静静地听沙漠里的风声。那样干脆的来,爽朗的去,就像她的荷西,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流年里,你是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我知道你终将离去,可是我还是为了这次相遇,好好地打扮自己。《诗经》里有句古语:视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等待这场美丽的相遇,我相信在遇见你之前,所有的种种都只是上天考验我对你的耐心。终于等到你的出现,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如阴的草地,你有你的,我有我的影子。曾经以为,你就是我要的一辈子,可是谁又能想到,在这场爱情的战役里,不是我放弃,就是你逃离。我们始终都没办法,践行当初的诺言:在一起,一辈子。

青春有时候代表无知,只是这样的无知不会轻易地被我们从心底里抹去。他像一个鲜活的印记,封存在我们后来的岁月里始终不忍提及的角落里。可是谁又能否认,这样的日子,你真的已经忘记。无法回避的东西就不要可以掩盖,因为谁都有过去。如果,你足够幸运,彼此都是第一次,那么请好好珍惜,因为这场相遇少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障碍,是上帝的恩赐。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安好,我便心安。晴天雨天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相遇,相爱,还能相守。这样的一辈子,会让自己从心底里疼惜,怎么会舍得轻言放弃。林徽因其实是没有遇到这样的爱情的。尽管也许她真的如书中所言:被徐志摩怀念了一辈子,被梁思成宠爱了一辈子,被金岳霖守候了一辈子。但是,我始终觉得这样的爱情不够满,至少是有些许缺憾的吧。没有对错,怪就怪造化弄人。

她心中最牵挂的究竟是谁,恐怕只有自己清楚吧。徐志摩飞机失事后,她始终挂着那片具有纪念意义的残骸,那么对于徐志摩,她有何曾不是怀念了一生;梁思成紫玉徐志摩的角逐中似乎大获全胜,最终抱得美人归。可是王子与公主结合后的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纯粹的,金岳霖日日遥望着林徽因,梁思成该作何想;甚至林徽因还一度要在梁与金之间做选择,该说梁思成大度呢,还是说不够在乎?而金岳霖呢,据说是一个典型的怪咖,跟这样的人生活似乎林徽因是断断不肯的,因为性情气质就是迥异的。

过去的事情,不必评说,可是过去的心情总是去了又来,时时撩拨。那么,又该怎样享受这份安好呢,而我若安好,你那里真的就是晴天吗?

愿来生,生为树,倾你一世温柔

若有来生,我愿为树,落叶之灵,锁尽深秋;若有来生,我愿为树,静静等待,默默守候。

站在时空的隧道里,它以不屈的姿势守望着世界,看尽了千年红尘的悲喜,看尽了千年人世的沧桑。然,它却不曾改变颜色。

我要站成一棵树。

一棵倔强而挺立的树。

在风雨中歌唱,在磨砺中攀升。

我要站成一棵树。

一棵自己喜爱的风景树。

向蓝天索取伟岸,向生命索取郁葱。

我要站成一棵树。

一棵人人仰慕的树。

风雨来袭,而其枝干从不垂落;冰冻霜寒,依然坚守着脚下的土地。

我要站成一棵树。

一棵造福于人的树。

站着,一树绿荫挡住骄阳;躺下,一根身躯堪做栋梁。

那干枯的枝蔓又抹上了一层新绿。是什么让它的生命如此顽强?是风,是雨,是不灭的追求。

从炫舞的秋叶里读到了生命的真谛,“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污泥更护花。”落叶向世人展示的不是生命的忧伤,而是“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水之静美”的风采。

无意于得,自然无所谓失。人生的美丽,不在于争,而在于守。

安安静静地生长于天地之间,从从容容地经历着春夏秋冬。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不像鲜花那样娇贵,从来不惧风吹雨淋。大树依然屹立,藤蔓永诉缠绵……

世上,任何地方都可以生长;任何去处都是归宿。

远处的是风景,近处的才是人生。

树的守望,日月同辉。

最深最平和的快乐,就是静观天地与人世,慢慢品味出它的美与和谐。

淡然,如一朵花,清雅而素净;从容,如一棵树,茂密而青葱。

高处,心似大树直立担当;低处,心似小草平和谦让。

面对一颗历经千年的古树,让人懂得静观,学会沉思,从而进入生命智慧的彻悟境界。真可谓;“一叶知秋意,一树识菩提。

人是会走的树,树是站立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树与人一起经历风雨,一起感悟炎凉,一起体验生命。

生于春,长于夏,落于秋,葬于冬。

人生,不是岁月,而是永恒;沧桑,不是自然,而是经历。

一个人若已到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赖的时候,往往会变得坚强起来。

一棵树的春夏秋冬每年都在同样的重复着,演绎着不变的景色,而人却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慢慢变老,青春消逝,时光不再。

尘世浮华,我只愿像一颗树一样,扎根于大地,向着自己渴望的天空,张开怀抱,随风舞动枝叶,看冬去春来,看云卷云舒,沉默着高傲。

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

用一颗浏览的心,去看待人生,一切的得与失、隐与显,都是风景与风情。

人生,是磨难在枝头上,被晾晒成了坚强。无论走过多少坎坷,有懂得的日子,便会有花,有蝶,有阳光。

年龄渐长,心态就愈加平和。即便是那些很寻常的时光,也能够品味出生命的真味,于阳光明媚之间,于春风拂面此时,于细雨纷扬那刻,一个人行走,静默,安然。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完美无缺的选择。你不可能同时拥有春花和秋月,不可能同时拥有硕果和繁花。

如果生命如繁花,那我可否是一株树,在静寂中细数从枝叶间漏下的斑驳时光?

来世我愿成为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过的路边 若有来生,我愿为树,汝是泥土,一世温柔;若有来生,我愿为树,不再奔波,寂漫心头;若有来生,我愿为树,与风相伴,用雨浇愁;若有来生,我愿为树,落叶之灵,锁尽深秋;若有来生,我愿为树,静静等待,默默守候。

静中见真境,淡中识本然。

人生并不在于获取,更在于放得下。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

我始终坚信:不临绝境,不成大树。

每一次卓越都来自于倔强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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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是一场不痛不痒的病

很多时候单身是只是因为曾经深爱一个人,爱的刻骨铭心略带青春的焦躁。

——写在前面

你并不帅气也不高大威武,更不是所谓的富二代,你只是对于文字有着异样的情愫,从你以前交往过的对象就知道,但你爱过她们,而且死心塌地。她们都说配不上你,最后选择了离开,说你会遇到更好的人,即便这样你也撕心裂肺的去疼痛。

爱情与条件无关,产生因果的只是频率,这是你后来才了解的事。你谈过很美好的恋爱,那些爱一个人的记忆还在脑海里,每一个你都记得很清楚,会开心、会兴奋、会满足、会心跳,也会哭泣。那时候你花很长一段时间去练习一场恋爱,然后记住了。你一悲伤她就会把你紧紧的搂在怀里,因为这样会让你安心,这种默契让你上了瘾。从此你对爱情有了新的认识,并且这成为了范本。你已经知道爱一个人是怎么回事,需要怎样的心跳,于是在失去的时候你会刻不容缓的去寻找那样的心跳,那样的爱情。

因为你曾经真的爱过,所以更懂得如何去珍惜,你也会去比较,所以你知道爱是怎么一回事,无法勉强。

之后你遇到了很多人,他们都比那个前女友好,更漂亮,更温柔,还会给你送早餐,你也尝试约她出来看看美丽的夜空,你努力的去牵着手不放开,希望这会是个完美句号的结局。但是你发现她越对你好,她越优秀反倒让你们之间越来越没有话题。他不能陪你整晚仰望天上星星,也不能陪你去你儿时的乐园转转……重要的是你不能忘记曾经受过的伤,而她也不能忘记前男友。

因此,你变了一个人。不拒绝任何的表白,没有锁好心门,在众多喜爱的人中肆意更换着暧昧者,你甚至洋洋得意。你以前很排斥这样的行为,你觉得暧昧是不负责的表现,更是渣男的行为。但后来,你才发现,每一次接受别人的表白是极想要好好爱的表现。但是,始终你还是单身。

你也总是问自己,是否是自己的问题,是不是把爱情想的太美好,太伟大。自己是否太过天真幼稚?于是,你尝试着去适应,去迁就,去配合,可是发现爱情迁就不过来。勉强在一起的痛苦远大于幸福。你相信爱情需要努力,你努力的把自己变成一个好男人。直到后来,你开始怀疑,你期望的爱情是否曾在,是不是一个人的幻想。

然后你又想起了前任,想起了那些恋爱的记忆。你终于又确定,这样的爱情是存在的,你曾经拥有过,所以现在无法去放弃。你曾经去过远方,看过最美的风景,所以你还想再次拥有。

你并不是单身选择了你,而是你自己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爱情。单身,是一场不痛不痒的病。

也许爱一直存在,相爱的人没有悲伤的权利,做好准备,随时和下一个她,手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