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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蔻年华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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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意是比喻十三四岁的少女的美好年华。

豆蔻年华的典故

豆蔻,多年生常绿草本植物,俗名草果,品种很多。其中红豆蔻的花蕊中央两瓣相并,形似“同心”,诗人喻为爱情的象征,如唐·李贺诗:“密书题豆蔻,隐语笑芙蓉。”豆蔻花未开时显得非常丰满,俗称“含胎花”,又成了处女的象征,如元·陈基诗:“来时豆蔻初含蕊,别后菖蒲又着花。”把“豆蔻”与“年华”联系起来,出于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前两句意思是,婀娜多姿的十三四岁少女,好像早春二月的豆蔻草,枝生叶长,生气勃勃,惹人喜爱。

诗中为“豆蔻年华”规定了明确的年龄,即“十三余”,从生理学的角度看,十三四岁的少女,正是含苞欲放的年龄。而豆蔻春末开花,“二月初”适值含苞期,用来作对比,是十分恰当的。后人因此以“豆蔻年华”比喻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