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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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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

【必备】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现代社会当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一个凸显的问题已经不是某个国家特有的,而是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问题。目前,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都在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做出努力。

一、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现状。

1、美国人吃惊地发现其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与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在成反比例发展,美国人对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

2、在英国的教育发展历史中,宗教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英国青少年的道德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情况的日益复杂与多元化,社会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的要求日益增强,光靠宗教的力量对其进行道德教育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目前,英国青少年的犯罪率正逐渐增多。因此,英国政府拟向伦敦 100 多所学校派全日制驻校警察,其任务主要是负责学校治安,同时在学生中开展反毒品和公民道德教育。可见,英国的思想道德教育也面临着重大的危机。

3、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和公民意识急剧下降。这已经引起了法国民众和政府的重视,提高公民道德教育水平,改革现有的公民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呼声越来越大。

4、新加坡实施的是道德教育与公民教育一体化的思想道德教育模式。新加坡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社会公民。

二、国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及我的建议

(一)加强对儒家伦理道德的继承和发扬我国是儒家思想的发源地,儒家思想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在我国代代相传,是我国最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思想宝库。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不能把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抛之于脑后。虽然儒家思想残留着很多封建思想,但是儒家思想中那些具有时代价值的内容仍然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注重把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与当代的时代精神和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从而形成具有时代精神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如注重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培养人的平等、尊重、团结和协作的意识,培养人的国际理解与关爱精神等等。

(二)改革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使其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

(三)采取以课程为主,辅以各种道德实践活动的道德培养模式。

(四)完善思想道德教育途径,注重发挥社会与家庭道德教育的功能与责任。

三、结合我园实际开展的未成人思想道德教育课程。

第一,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重新确定道德教育的内容序列。我幼儿园主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际的思想道德教育。比如根据传统节日来制定不同年龄段的教育,如母亲节,我们引导三岁以下的婴幼儿知道妈妈对自己的喜爱和关心,自己也要爱妈妈,要跟唱一首歌如《我的好妈妈》,或者通过涂色一朵花来送给妈妈表达对自己妈妈的喜爱;而对于四岁以下的幼儿,我们重在引导他们认识妈妈每天的繁琐而细致的关怀工作,妈妈对家庭的付出等等,要求幼儿能自己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减轻妈妈的负担,表达对妈妈的爱;学习主动关心和照顾妈妈,做个小大人而对于六岁左右的学龄前儿童,我们则重在引导他们完整讲述出妈妈的优点和不足,认识妈妈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此类尊敬长辈、关爱家人或者同学师长的思想品德教育我们多数在母亲节、父亲节、重阳节、教师节、五一节、六一儿童节、妇女节中去实施。

第二,注重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道德品质,如礼貌、尊重、勤奋、谦让、遵守纪律等。所谓校园无小事,处处皆教育就是这个道理。此类教育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去无意渗透。其中,选择专业规范的思想品德教材也是非常重要的,其中,爱国题材、诚实等品质、坚强乐观、团结互助、友好相处、有宽容怜悯之心等也是幼儿园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内容。我幼儿园也曾今尝试诵读弟子规、三字经等国学经典,传递和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第三,学校要严格按照对学生的道德规范的要求来要求教师以及学校的行为。同时要求家长的配合,成人的正面示范就是活的生动的模范表率,例如:绝大部分孝顺爷爷奶奶的父母一定会教育出关爱爸爸妈妈的宝宝,成天吵闹的家庭多半会造成一个没有爱心的孩子等,家园共育会让思想道德教育成效事半功倍。

以上我是学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建设的点滴体会,希望我自己能在不断的学习中成长进步,更希望我幼儿园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能日见成效,不断完善。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生本教育的理想就是:找出一种教育方法,使教师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生本教育”就是让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老师仅仅是学生自主发展的指导者和引领者。以前在我们的课堂上,往往是老师们在口若悬河、喋喋不休的讲个不停,学生们干巴巴的坐在那里听,只是在听老师讲,而他本身并没有真正参与到学习中来,即便是老师在课堂上设计了“小组合作”环节,但也只是“蜻蜓点水”,几分钟而已,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可想而知,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主体性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生本教育”要求教师放弃讲解,而是抛出有价值的问题,让学生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体现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

在接触生本后的课堂上,我尽量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孩子们自主交流、展示成果、互相质疑,在合作、交流、质疑中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收效甚微。在缺乏约束的课堂上,孩子们似乎还有些放肆。

郭教授指出:“教育的本质——是(在教师帮助下的)儿童发展”。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郭教授对于教师这一角色的重新定位。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帮助的意义仅仅是激发和引导。郭教授引用苏霍姆林斯基的话说:“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生本教育”思想,不是要求教师有超出专业要求多么高的知识水平,而是有指导学生、激发学生产生学习的动力,学会学习的方法的能力,教师的这种对学生学情的.驾驭能力,是与老师在平时教学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进行反思离不开的。老师应该学会恰当的去引导孩子、做小结,并不是什么都不说,要把握好一个度,这一点还需要在今后的课堂上继续努力学习。

自从接触了“生本教育”理念后,我才意识到很多时候我们一厢情愿承担了许多工作,渴望孩子按照我们设计的方向去发展,但到最后却往往是自己失败。不过,如何有效践行郭教授的观点,我仍然不知所措。

通过了解生本教育,我知道了一个真正优秀的教师,你教的学生取得了让你满意的成绩,这不是完全的成功。成功的另一方面还要看你有没有让你的学生体验过你的教育给他带来的无穷快乐,你为学生素质的提高做了什么,你为学生今后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哪些帮助。

郭教授在《教育走向生本》所说:“快乐的感受是人更好学习的情感基础。快乐的日子使人聪明,使人产生心理的兴奋和生理的活跃。在兴奋中,他会获得最高的学习效率和最好的学习效果。”

专家们的许多的观念是新潮,值得我们学习。但我个人认为,我们也只能做到与时俱进,取其中的精华为自己所用。因为其中的许多观点不是老师们学习了就都可以践行的。

一,教师自身素质差异较大,要个个达到专家的水平简直是天方夜谭。二,因地域差异,学生所处的教育环境所给的学习价值取向不一样,教师的教学重点自然也就不一样。例如,“生本教育”中明确提出教师应走出短期应试教育的框架,在我们这样的教育大省,你觉得可能吗?现在我们小学都有月考了。这是我们教师学习“生本教育”能解决的现状吗?

尽管我有如此多的困惑,遇到的阻碍也是重重,但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继续学习生本教育理念,将生本教育深入开展下去。真正把学习的自主权还给学生,引导他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在反复验证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快乐的成长。使他们真正的成为学习的主人。自己也要学着做一个魅力老师,从而让自己的课堂更加有魅力!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二、受教育权的发展

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

如果社会的不平等阻碍着明天社会的前进,教育策略就必须做出鉴定的努力,更广泛地传播学习的方式与方法。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以依法报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虽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