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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村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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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帮扶是以先进带动后进,优势带领劣势的一种优势群体帮助扶持相对弱势群体的形式和手段。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村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村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2016村结对帮扶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农村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局两会精神,确保全县2018年末如期完成农村人口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地、县“两会”部署,以地委、行署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统领,以“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为工作路径,全力推进我县农村各项扶贫脱贫措施精准落实,确保2018年末完成大河西和北红2个贫困村、826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精准识别精准施策

1、精准分类识别。对全县农村人口逐户核查,重新识别认定,按致贫原因、脱贫路径进行分类,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3月中旬以前,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全面清洗,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回头看”工作。3月底以前,组织人力边核查、边录入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11月初,实施年度动态调整,确保全县当年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贫范围,做到对象清、措施清、变化清、录入准。(责任单位:各涉农镇政府、农林科技局、各帮扶单位)

2、全面开展纠偏工作。坚持全年纠偏,确保精准识别。县财政、公安、住建、民政、残联、交管、农机、审计、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不全、不准等问题,及时反馈给各镇政府核实认定,对不符合扶贫条件的要一律清除。12月底前完成抽查纠偏工作。(责任单位:各涉农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3、建立精准脱贫台账。全县建立精准脱贫台账,要达到“四有”“五清”,即: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致贫原因清、收入来源清、扶贫对策清、脱贫目标清、帮扶责任清。3月底前汇总到地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涉农镇政府、农林科技局)

4、落实精准扶贫措施。所有贫困户要结合整村推进、产业带动、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驻村帮扶、行业帮扶、社会兜底等扶贫政策措施选择扶贫方式。4月中旬以前,各责任部门对2016年度负责的拟减贫困人口采取的养牛、食用菌栽培、大病救助、纳入低保等具体扶贫方式,以户为单位分项汇总,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查,确保各项扶贫措施全面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当年见效。各帮扶单位要明确帮扶责任人,每名责任人帮扶贫困户不超过5户。7月中旬以前,完成所有贫困户分项扶贫措施的汇总工作,并上报地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涉农镇政府、各帮扶单位、农林科技局)

(二)全力实施产业脱贫

5、发展产业项目。围绕地委发展“六大产业”、实施“三大工程”、营造“两大环境”工作思路,用好用足支持政策,发展特色产业,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北红村保鲜库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完善带动脱贫机制,尽快投产达效。3月底前完成2016年1个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纳入全省产业项目库。(责任单位:农林科技局、北极镇、兴安镇)

6、发展贫困村特色产业。以整村推进的2个贫困村为重点,全面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行动,明确生产经营体制,完善贫困户收益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带动的贫困户增收脱贫,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责任单位:农林科技局、北极镇、兴安镇)

7、发展旅游脱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北红和大河西2个贫困村发展边境游和民俗游等特色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支持贫困户参与旅游产业增收致富,带动贫困户脱贫。(责任单位:旅游局、财政局)

8、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通过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把无劳动能力、不会生产、不懂经营的贫困户组织起来稳定增加收入。扶持贫困村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领办创办合作社,把贫困户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力争通过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责任单位:农林科技局、财政局)

(三)全力推进转移就业教育脱贫

9、做好实用技术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统筹全县各类培训资源,制定年度贫困户脱贫技能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开展贫困户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创业本领。2017年计划培训90人。(责任单位:农林科技局、教育局、妇联)

10、大力发展教育脱贫。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所有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对贫困家庭中小学生给予就餐补贴,对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

11、发展职业教育脱贫。对参加中高职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并给予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贴。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享受到教育扶贫的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脱贫

12、打牢贫困村发展基础。3月中旬以前,按照全省贫困村脱贫验收标准。各责任单位要摸清贫困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需求,县农林科技局汇总上报省扶贫办;各责任单位按照行业部门扶贫职责,确保2019年全省完成脱贫任务前,我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农林科技局)

13、加强交通建设。按照全省贫困村脱贫验收标准,摸清贫困村农村公路需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加强贫困村公路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责任单位:交通局、发改局)

14、改善水利条件。2016年末解决北红村饮水不安全问题,2017年末解决大河西村饮水不安全问题。(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局)

15、提高贫困村卫生保健能力。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2016-2017年力争完成2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齐驻村医生,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责任单位:卫计局、农林科技局)

(五)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和保险政策脱贫

16、推进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地。6月底前,省将制定《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我们将结合实际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户全覆盖。(责任单位:卫计局、民政局)

17、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8月底前,省将制定出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指导意见和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全面落实贫困户吃、住、学、医等综合性救助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我县争取2017年末完成全部衔接工作。(责任单位: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

18、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地。各镇政府要摸清应保未保贫困人口底数,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组织引导贫困人口参保续保,保证所有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责任单位;人社局,各涉农镇政府)

19、推进扶贫保险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外出务工贫困户劳动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政策,力争覆盖转移就业贫困户劳动力80%以上,支持所有贫困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参加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制定出台贫困户农业保险补贴方案,扩大保险覆盖面,落实补贴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阳光保险公司、农林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20、强化责任落实。各涉农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落实帮扶责任,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贫困村脱贫展开,不脱贫不摘钩。驻村干部要落实帮扶责任,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为贫困户脱贫出谋出力。要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3月10日前,县、镇、村逐级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6月中旬以前,各部门要按照扶贫任务分工,按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林科技局。

21、加强驻村扶贫工作力量。县委要出台2016年《漠河县定点驻村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派驻7个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

(六)考核督察问责,社会参与脱贫

22、强化脱贫考核督查问责。把脱贫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定《漠河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对落实不利的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委、政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23、社会参与,合力推进。以涉农镇政府为主体,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妇联、卫计局、教育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脱贫工作,发挥行业优势,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尽心尽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全社会参与脱贫,号召社会各界开展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016村结对帮扶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宁发 [2016]4号)要求,根据宁办字[2016]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年均增幅,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和“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目标实现。

  二、工作方式

1、实行镇班子成员各挂一至二个村的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指导各村扶贫攻坚工作。

2、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县级层面采取“853”的对帮扶贫困户。乡镇层面按照托底全覆盖的原则,根据我镇贫困户数量,实行“15+10+15”的方式结对帮扶,即:镇班子成员结对帮扶15户,镇一般干部10户、村干部15户。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驻村干部对接联系县直、驻县单位结对帮扶干部。

  三、工作内容

1、入户调查。结对帮扶干部要对已在册的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进一步核实其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逐一分析梳理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及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意愿不足等具体致贫原因,实事求是逐户登记在册。对属贫困户但不在册的,按程序补录;对不属贫困户的,按程序及时调整出册。

2、制定规划。①各村要结合实际,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分析归类,制订分类脱贫措施。②帮扶干部要围绕脱贫成效可持续、不返贫的要求,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分户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帮扶措施要因村因户制宜,切实可行、持久生效。

3、做好“五帮扶”:

(一)产业帮扶。各村应根据洛口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村情和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致贫原因、产业发展意愿,选择有利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推动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另文下发。

(二)就业创业帮扶。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电商培训”和订单式技能培训,让扶贫对象掌握1-2项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积极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转移就业。用好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支持贫困对象创业,吸引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

(三)完善保障帮扶。1、教育帮扶。加大教育扶助力度,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规划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帮扶干部要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建立长期助学计划,落实贫困家庭助学措施,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确保贫困户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读得起书,不因贫困而辍学;帮助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贷尽贷,确保考录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户子女学业不受影响,能如期毕业。2、医疗帮扶。加大医疗扶贫力度,对因病致贫的对象,要按规定实行大病救助、大病保险等医疗精准扶贫,确保看得起病,不因病加重负担。3、社会救助帮扶。完善社会救助措施,对因病、因灾、因残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加大物资、资金等扶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加大托底保障力度,对符合低保、五保的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改善基础设施帮扶。通过房、路、电、水、环、搬六个方面来改变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房:继续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争取继续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确保住上“安全房”。路:加快贫困村公路建设,实现所有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电: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提高电力供应质量。水:开展农村居民饮水工程,确保喝上“放心水”,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灌溉条件。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治理垃圾和污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搬:进行移民搬迁。

(五)提升后劲帮扶。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村级党组织推进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好党员教育培训、“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三培两带两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帮助建设或修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平安创建,强化城乡社会自治和功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化解重复访、非正常访问题。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到村到户。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为结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驻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帮扶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二)加大资金投入。镇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按原有渠道筹措安排资金,确保“五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充分利用上级的帮扶资金,专项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和一定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没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不享受资金补助。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三)抓好工作落实。成立驻村工作队,队长由上级帮扶单位领导或驻村领导担任。驻村工作队和队员日常工作应做到“五有”:一有工作计划,有单位结对帮扶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有帮扶记录,干部结对帮扶的《帮扶日记》与“三送”工作《民情日记》合用一本;三有帮扶台账表册,根据统一印发的表格,建立完善的帮扶情况台账表册;四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学习和生活制度;五有帮扶联系牌,干部结对帮扶的对象,在原“三送”联系牌中增加“结对帮扶对象”的内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终验收考核机制。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二次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黄牌警告,对工作突出、帮扶成效好、群众公认度高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绩显著的村干部县政府优先录用为事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