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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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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通过构建调解大网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实现调解大有作为,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促进了全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10月份,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5 起,调处率为100%,成功调解951起,调解成功率为100%;从矛盾纠纷类型来看,婚姻家庭纠纷157件;邻里纠纷13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6件;合同纠纷85件;生产经营纠纷89件;损害赔偿纠纷92件;劳动争议纠纷50件;征地拆迁纠纷67件;计划生育纠纷3件;医疗纠纷30件;物业纠纷7件;村务管理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6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56件;环境保护纠纷9件;其他纠纷46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网络

1、落实领导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及时调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2、强化基础建设,构建大调解平台。我区以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实行以层级管理为主干、属地管理为基础、行业管理为辅助的层级管理、属地落实、行业指导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调解网络,同时针对全区矛盾纠纷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拓宽行业调解组织,切实做到哪里需要调解,人民调解网络就延伸到那里。全区8个乡街、16个行政村、9个管理处、45个社区和100多个辖区单位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小组700余个,配有基层人民调解员千余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区各工作领域、各层级的全覆盖。

3、规范调解行为,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重新规划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规范了村级调委会的制度建设、内业卷宗管理,统一调解室,统一制度上墙,统一调解印章,统一内业资料和规范调解卷宗。

(二)开拓创新形式,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发展

加强指导,确保行业调解职能更大发挥。1、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把构建大调解格局作为维稳第一道防线,积极应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我区共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行业性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分设石鼓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实现大调解的格局,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更好的开展2、深入探索,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创新发展。我区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狠抓人民调解基础保障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论是纠纷调解事前、事中还是事后,都把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为进一步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重要意义,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积极排查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大力加强“法律进企业”长效机制建设,着眼于实现“法律进企业”从“进”到“驻”的转变,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深化调解文化品牌建设。我区积极探索调解文化品牌建设,创设和谐温馨的调解环境,提高调解质量。一方面积极投入资金,加强调解室建设,挖掘特色文化,营造调解氛围。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中华传统文化、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将深厚的民间文化、博大的伦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等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在各司法所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调解宣传标语,着力打造和推行以“和为贵、调为先”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文化。

(三)强化管理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

1、完善周排查常态化。我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并整合排查资源,建立矛盾纠纷“周报告”制度,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和规范建设来保障“大调解”机制的顺利运行,使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早排查、早预报、早调处,把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工作做实做好。

2、确保集中排查精细化。在重要节日、重要时段、重大敏感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

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调解经费配备不足、调解员年龄偏大、调解协议及卷宗制作不够规范等。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里,我区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石鼓。

1、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逐步建立行业、社团组织、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2、深化拓展多元调解格局。针对我区经济建设和城市改造过程中日趋增多的环保和物业管理纠纷,探索建立具有针对性的调委会,把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到环境污染纠纷和物业管理纠纷调处中,积极参与新型矛盾纠纷的调解。拓宽人民调解的覆盖面。

3、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相结合”,“专门调解机构与机动调解组织相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村(社区)兼职调解员队伍。着手建立调解工作学习培训基地,在基地设立学习活动室,调解案例图片展,调解知识阅览室、模拟调解室、模拟法庭,定期组织调解员参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

4、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必要的经费保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起码条件。要切实将调解纠纷补贴、村调解员报酬、培训表彰奖励等调解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把软性规定作为硬性措施来落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激励广大调解人员积极做好调解工作,为平安和谐石鼓建设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