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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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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xx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当“懒官”、“昏官”、“太平官”等不良作风,根据区纪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财政系统的在职工作人员。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及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整治重点

(一)缺乏大局意识,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政令不畅,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三)刻板教条,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特别是在滑办〔2015〕17号、滑办〔2015〕13号文件确定的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重点项目和县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中,反复要求,仍推进不力、进展缓慢。

(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对涉及到几个股室(单位)的事项,牵头(股室)不主动,相关股室(单位)不配合,股室(单位)之间互为前置,推诿扯皮。

(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趋利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七)工作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务正业,聚众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网上购物、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

(八)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5月上旬,宣传贯穿整个活动)

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下发财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各财政所、二级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充分利用财政网站、微博等媒体,搭建平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营造氛围,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成为专项整治的参与者、监督者、评判者。同时,坚持典型引领,表扬一批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干劲,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自查整改(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对照职责自查。各单位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要逐项对照本股室(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根据日常审批、监管、服务等履职尽责情况,逐人、逐事、逐项查找存在的问题。

2.征求意见查找。局活动办要通过座谈了解、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重点企业、干部群众对各单位,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3.从严从实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填报《“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实行销号管理。自查整改要真刀真枪,把问题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环节、具体责任人,经查实的要严肃追责处理到位。自查整改情况要报县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监督检查(5月中旬至6月底)

1.职责公示。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要在动员会后一周内,将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承诺等在本单位公开栏、财政网站予以公示,并汇编成册,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没有按要求公示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受理投诉。设立举报电话:8169655,在财政网站、财政微博予以公布,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明查暗访。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集中节点督查和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明查暗访,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明查暗访。坚持自查从轻,被查或举报从严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专项巡查。对在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久拖不办的单位,派出专项督查组入驻该单位进行专项巡察。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相关卷宗、个别座谈、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实施问责。

5.案件查办。坚持以查办案件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明查暗访、督查中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移送、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建立台账,从严从快查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6.通报曝光。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7.民主评议。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科学设置参评单位和部门、评议内容、参评人员,评议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名靠后的,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四)建章立制(6月中下旬)

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梳理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紧扣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全程代办、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并坚持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成立财政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王XX同志任组长,王XX、胡XX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从各股室(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

(二)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各财政所、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解决好自身及分管工作和干部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要树立“法有授权必须为”的责任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

(三)务求实效。把“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与财政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事项,领导多次要求,仍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滑发〔2014〕18号文件规定的《督查工作程序及通报问责办法》进行催办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严格问责。各股室(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局活动办。要加强对各股室(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活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搞形式、走过场、效果较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推倒重来,并按照滑发〔2014〕4号、滑发〔2014〕18号、滑办〔2014〕9号等文件规定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巩固深化。活动结束后至2015年底,各股室(单位)要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需长期坚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各项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完善的,要继续坚持开展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同时,把“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和“回头看”情况纳入2015年度考核,各股室(单位)持续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勤政有为,担当干事,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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