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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五十八·志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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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官四

《新元史》卷五十八·志第二十五

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诸族之事,遇吐蕃有事,则设分院往莅之,有大征伐,则会枢密院议之。院使十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初,立总制院,以国师领之。《元典章》总制院使正二品,同知总制院事正三品。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故事,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二十六年,置断事官四员。二十八年,增佥院、同佥各一员。元贞元年,增院判一员。大德四年,罢断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员。至治三年,置院使六员。天历二年,定置诸员如上。其属八:断事官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至元二十五年置。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一员。从六品。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秩五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提点一员,正四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知事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知事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点资善库。秩从五品。掌钱帛之事。达鲁花赤一员,从正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六年置。

上都利贞库。秩从七品。掌饮膳及金银诸物。提领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元贞元年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

兴教寺。营房提领一员。

行宣政院。元统二年,罢广教总管府十六处,置行宣政院于杭州。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同佥、院判各一员,经历二员,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员。至正二年,增设崇教所,秩正四品。以理僧俗之事。至元二年,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也先帖木儿为院使讨之。事平即罢。

宣徽院。秩从一品。掌供玉食及燕享宗戚宾客,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羊马价值刍粟,收受阑遗等事。院事六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五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

至元四年,置宣徽院,以线真为使。七年,改宣徽院为光禄司。秩正三品。后仍为宣徽。十五年,置院使一员,同知、同佥各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二十年,升从二品,增院使一员,置经历二员,典簿三员。二十三年,升正二品。置院判二员,省典簿,置都事三员。三十一年,增院使四员。大德二年,增同知二员。三年,升从一品。四年,置副使二员。至大四年,省本院参议、断事官。皇庆元年,增院使三员。始定怯辞歹万人,本院掌其给授。后定置诸员如上。其属十二: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面诸事。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至元十五年,改都提点为光禄寺,置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二十年,改尚酝监。正四品。《元典章》监令正五品,提点从五吕,丞正六品,知事正八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置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年,改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院。延佑三年,降从三品。泰定二年,复升正三品。定置诸员如上。

大都尚饮局。秩从五品。掌造上用细酒。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中统四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一员。十五年,由从六品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诸员如上。

上都尚饮局。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尚酝局。秩从五品。掌造诸王、百官酒醴。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置提点。十六年,改尚酝局,定置诸员如上。

上都尚酝局。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酝。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五年置。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面,并造车驾临幸供给之酒。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