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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重视消费者权益:商贩拒不退货将挨四十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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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打李鬼

古人重视消费者权益:商贩拒不退货将挨四十鞭子

古人买东西会遭遇假货吗?会遇到黑心商贩吗?这当然是有的。对于这一点,各朝各代都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惩治措施。从一些散见的法令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自古有之,黑心商贩也从来不是近现代才出现的。《太平广记》中,辑录有隋唐五代书籍《启颜录》中的一篇《酒肆》云:“隋时,数人入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一人云:‘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诸人问云:‘此何义?’答云:‘有水在。’”说是几个人在酒店喝到假冒伪劣酒,便一起逗趣说酒里掺水的事。

唐朝有卖假酒的酒坊,其他各朝各代有没有制假造假的现象呢?当然有,五代有卖假药的药铺,北宋还有专门批发假货的集贸市场。

读纪晓岚写的《阅微草堂笔记》,有几个关于假货的故事。

一件事是纪晓岚买罗小华墨。这墨看上去“漆匣黯敝,真旧物也”,可是买回去一用,居然是泥抟的,染以黑色,还带了一层白霜,利利索索地把纪晓岚骗了。

另一件事是买蜡烛。纪晓岚赶考,买了几支蜡烛,回到寓所怎么也点不着,仔细一看,原来也是泥做的,外面涂了一层羊脂。

纪晓岚的从兄万周,一天晚上见灯下有吆喝叫卖烤鸭的,买了一只回去,竟然也是泥做的。这鸭子的肉已被吃尽,只剩下鸭头、鸭脖子、鸭脚和一副完整的骨架。骨架里搪上泥,外面糊上纸,染成烤鸭的颜色,再涂上油,灯下难分真假。

纪晓岚家的奴仆赵平,曾以二千钱买了一双皮靴。自以为买合适了,沾沾自喜。有一天下雨,赵平穿着皮靴出门,光着脚回来了。原来那靴子的腰是乌油高丽纸做的,揉出了皱纹,貌似皮子。靴子底则是破棉花粘糊的,再用布绷好。

对商贩坑害百姓利益的事情,官府是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答案自然是:NO!在保护古代的消费者权益方面,官府有三大招等着对付那些不法商贩呢!

  第1招——管

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到行会投诉

宋代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程度,在《东京梦华录》、《水浒传》、《金瓶梅》等作品中,我们都能看到在宋代的街道上,酒楼饭店林立,小商小贩无数。周密在其所著《武林旧事》里,追忆了南宋都城临安的城市状况,提到了临安的各种食品市场和行会,如米市、肉市、菜市、鱼行、南猪行、北猪行、蟹行、青果团、柑子团、鲞团等。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不法分子“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袁氏世范·处己》)有的商贩甚至通过使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的伎俩牟取利润。

宋朝奸商可以说俯拾皆是。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亦有职。医克择之差,占则与市肆当行同也。内亦有不当行而借名之者,如酒行、食饭行是也。”(《都城纪胜·诸行》)让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就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亦称“行首”、“行头”、“行老”)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消费者如果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到行会进行投诉,作用比较类似于现在的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