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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锦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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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锦集10篇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1

家乡的风景是自然的、淳朴的。不同于城市的灯红酒绿、富丽堂皇。如果说城市里最好看的风景就是各种风景区,那么家乡最美的风景就是那条小河了。

每当太阳从东边冉冉升起,家乡的小河就变得生机勃勃了。你们看,小河边的花儿,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将花瓣舒展到最大程度,它们的样子像一位优雅、端庄的仙女,似乎想获得人们的称赞;树木依旧将身体挺得直直的,好像一位严格的父亲;风儿早早的起了床,在小河周围慵懒地跑着,它把还在熟睡的鸟儿叫醒,给每一朵花儿带去礼物,还给河水捎去花儿和鸟儿的口信。这里的人总是早早的起床,有的去钓鱼,有的去田里辛勤地劳动,有的去为女儿或孙子准备早饭,还有的去泥南买菜。

河水十分清凉,碧波荡漾。许多奶奶、大婶或一些年轻的女子都抱着一大盆衣服,在树荫下高兴的聊天、洗衣。中午的时候,孩子们最活跃了。有的在河边摘花,有的在潜水区抓鱼摸虾,有些调皮的男孩爬树,去掏在树上的鸟窝。

家乡的小河如一幅美丽的风景画,这幅风景画自然、淳朴、生机勃勃,让人永远忘不掉!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2

我的妈妈是一位乐观向上,勤劳果敢的人。

妈妈中等身材。一张丰腴的面孔,一双大大的眼睛,不用说话,仅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她怀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妈妈的身体健康坚实,从我记事起,就没见她生过病。

我的妈妈从事服装销售,整天忙里忙外,上货站口都是妈妈一个人。有时凌晨四点多就去上货。双休日或节假日更是忙个不停。妈妈真是够辛苦的……

我是在外婆家长大的。妈妈总是挤时间常来看我,妈妈问我上课学到什么,身体怎么样,和同学团结搞得好不好,问这问那,使我学习后轻松了很多。感觉妈妈虽然不在身边,但她时时刻刻都在关心我。

有一次我生病了,我的外公、外婆、、妈妈到医院来看我,我的心暖暖的。过了几天,我的病逐渐好转,躺在小床上康复。妈妈看我生病的样子,都急哭了,我才发现妈妈是那么的.爱我。

几年来,我利用课余时间学围棋、学作文、补习英语。一年下来费用得近万元。这些钱都是妈妈用她辛勤的劳动赚来的。虽然我不和妈妈、爸爸一起生活,他们不守在我的身边,但他们为我付出的辛劳,让我感受了另一种真正的爱。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3

我喜欢吃家乡的灌汤包,灌汤包不仅味道好,样貌更是好看。

灌汤包的做法较复杂,馅料丰富。皮薄,正宗的灌汤包的包褶有20-24个,皮一定要薄,而且不能破损还要有韧性。放入蒸笼的灌汤包火候要掌握好,否则蒸出来的味道会不一样。

好的灌汤包讲究外观,不好看的不是成品。蒸好后的灌汤包包色晶莹剔透,可以从皮里看到汤和肉。灌汤包又白又大,活像一个个胖娃娃。用筷子一夹,皮不破可见其韧性。

灌汤包最正宗的吃法也有很讲究的,用木筷子把灌汤包夹入勺子里,把灌汤包咬破一个小口,在汤汁流出的时候,用嘴巴汤汁吸食掉,汤汁味道醇厚,肉质鲜美。最有趣的是,剩下的皮,往破的小角里吹气,韧性的皮可以吹起来,可好玩了。

最奇怪的是,灌汤包的汤汁从哪来的?灌进去的?其实不是,灌汤包的汤汁是灌汤包里的肉里的,由于皮有韧性可以存汤汁,所以就有了汤汁。吃了灌汤包后,就不会想吃别的小吃了。对于我这种挑剔的吃货,能有让我喜欢上的小吃真的不容易。可吃了灌汤包后,这种味道却存在了很久了。虽然不能特别理解这种感觉,但朦胧间发觉这种味道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灌汤包味道没变,家乡的味道也永远不会变。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4

我朋友家有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狗,我今天要去采访它啦!

映入眼帘的是一团雪球。只见它长着一身洁白的毛,白得发亮,一双圆溜溜又机灵的眼睛长在雪白的绒毛里。尾巴翘的老高老高的,显得非常傲慢。一对耳朵警惕地听着四周一切可疑的声音,只要稍微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就会发出警报,做好战斗准备。我刚走过去拿水喝时它就对着我叫,仿佛在提醒主人有人来了。

小狗非常喜欢吃饼干,我就借此机会,把饼干当诱饵,来个“小猫钓鱼”。我先拿了一根细长的竹子,又用一根线系在竹子的另一头,再把牛奶饼干挂在线上晃来晃去,小狗看得眼花缭乱,我突然停止摇晃,把饼干放在小狗的面前,小狗立刻向饼干扑去。说时迟,那时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饼干移到小狗身后,让它扑了空。小狗没吃到饼干就回自己的窝了。我也放松了警惕,谁知小狗迅速转过身来咬饼干。幸好我反应快,小狗只咬到了线,它放下线马上去咬饼干。哎!还是被它抢走了,我太大意了。

这就是我今天下午去采访的狗,你喜欢他它吗?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5

我最喜欢得人?噢,让我想想,对了,是他!

他的的确确讨我喜欢:大大的眼睛,一脸的青春痘,笑起来脸上还露出个酒窝。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有青春痘,所以对什么“祛斑”之类的字眼特别敏感,为了祛斑,他可真算的上“呕心沥血”。一次电视上卖祛斑霜广告,说什么一周见效、二至四周可完全祛斑,喜的他嘴巴三天还没合拢,磨破了嘴皮,求妈妈给他买,可是在使用时搽在脸上不但奇痒难受,而且这所谓的祛斑霜功效全无。反倒报销了近四百元,唉,一腔热情付诸东流!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虽然他的祛斑行动已宣告破产,可他却有一手拿手本领,就是写作文。虽然现在不是很好,但是我坚信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

“书是生命的源泉”对他来说,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一本好书到手,他理你天昏地暗,吃饭看,走路看,上厕所看,因此,鼻梁就要架上“望远镜”了,这就是辛苦所得来的吧!他喜欢看名人佳作,比如说《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唐·吉诃德》……

说到这儿,你也许有一丁点儿佩服他了,对不对?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能谈得上爱社会,爱祖国,爱世界呢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6

我崇拜的一个人,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他不是电影中的名人,不是社会上的上级领导,也不是电视上的歌星,而是我们班成绩遥遥领先的江逸群。

见识了江逸群的成绩,我有时会胡思乱想,想把我的脑子和他的脑子换一下,这样我就可以次次考一百分了,而且还可以不让爸妈操心了。记得有一次英语课上,老师叽哩呱啦讲,讲的全是非常难的题目,而江逸群居然全都答对了,如果是我,肯定一问三不知,我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可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伟人”啊!

江逸群不仅成绩好,而且还很有礼貌。一天早上,我看见江逸群正好也在,我便上前和他打个招呼,他立刻和我问好,恰巧,徐老师从远处走来,他立刻上前向徐老师行礼问好:“徐老师,你好!”而我却没有上前,走开了。在语文课上,徐老师强调了,“现在我们班级里又多了一个毛病,见到老师都不愿意打招呼,还躲得远远地。以后无论见到哪个老师都必须行礼问好。我要表扬江逸群,他次次见到老师都行礼的。”我回头看了看江逸群,他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呢,惭愧的低下了头,心想:我经常不和老师打招呼,真不应该呀!

在我心目中,江逸群是值得我学习的人,他永远是我的榜样!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7

我,今年十一岁了。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可我唯一的缺点就是粗心。先别着急,且听我一一道来。

我在新汶一中上六年级。可我以前那粗心的"特点"却依然不改。

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把语文作业收起来,还说:"今天下午必须收齐"。我心想:今天下午还早呢!下午再说,先玩去!结果,到了下午我竟然把收语文作业的事给忘了。老师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我的心里当然不好受,可我也有错啊!我为什么还要生气呢?唉!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了。

上次,语文老师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可我的本性却依然不改。结果就又惹来了麻烦。

星期三的早晨,我去抱作业,语文老师又对我说:"这几天我有事不来了,要星期五才能来,星期五早晨你去总务处去查诚信试卷当作星期六。星期天的语文作业。一定别忘了!"我心里满以为忘不了,没想到我竟然又忘了。当老师突然问起时我才想起来。万幸的是一班连我们的诚信试卷也查了。真是太幸运了!可为了这件事我愧疚了好半天呢!

这就是我,一个粗心的女孩,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呢?如果喜欢就赶快结交我这个朋友吧!我很欢迎的哦!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8

我生来就是一个很怕小动物的人,现在的我虽然已经十岁了,可还是特别怕狗,就连小区里的小哈巴狗,我都会远远的绕开它,生怕它会来咬我。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乡下亲戚家玩。吃过午饭表哥带我去小店,不料遇到了一只大狗挡在路的中间。这可不是小区里的哈巴狗,而是一只有一米多高的大狼狗,这下可把我吓坏了,原本正在和表哥谈笑风声的我赶紧躲到了表哥的身后,两个手拽着表哥的衣服直往后退,声音颤抖着大叫“狗,狗!”表哥说:“跟着我走,没事的."可我还是躲在表哥的身后说:“不行,我害怕。等它走了我们再走吧。”可那只狗却像故意和我作对似的,悠闲地在路中间转悠,丝毫没有走开的意思。正在这时我发现路边有跟木棍,于是我说:“我拿根棍子,它来我就用棍子打它。”表哥说:“这可不行,那样会惹它发狂的。你不招它,它是不会咬你的。”于是我只好硬头皮跟着表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偷偷观察那只狗的动静。刚一走过它,我连忙让表哥掩护我先走。

到了家,表哥把事情的经过讲给我妈妈听,妈妈都笑的肚子痛了。笑的我可真不好意思,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克服怕狗的毛病.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9

这星期是六一快乐周,学校给我们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星期一,我们举行了校园吉尼斯挑战赛,我参加了垫羽毛球比赛,我以78个的好成绩获得了二年级垫羽毛球的吉尼斯记录保持者的称号。

星期二,激动人心的趣味运动会开赛了,我参加了两人背对背夹排球,两人三足比赛。我和孔梦菲是搭档,我们配合的很默契。当然别班的参赛者也不赖,我们你追我赶,比赛进行的很激烈。最后我们班获得了这两个项目的第一名。

终于到了星期五,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天了,因为今天我们要举行游园活动。这次我负责在教室里当服务生,告诉他们游戏规则,给过关的同学盖章,发奖券,虽然有点烦,但看其他同学玩的很高兴,我觉得我的劳动是值得的。后来,老师也让我们去玩了,我最喜欢吹蜡烛游戏了,我一口气吹灭了四根蜡烛,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都夸我厉害。我把每个场馆都玩了一遍,赢了好多奖券。真是开心的一天。

愉快的一周很快就过去了,但是给我留下了许多快乐的记忆。

五年级我的作文300字 篇10

伴随着新一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英武豪迈的老虎向我们奔来,在十二生肖里,我最喜欢的是老虎,因为它总是那么潇洒,那么坚定,那么有自信,更因为我是属虎的。

森林里的万兽之王是谁?不用问,当然是老虎。因为它的额头有个深深地“王”字,使他显得颇有王者风范。还因为它的体型庞大,它靠扑捉其它动物为食并生存下来。所有的动物都很害怕老虎,所以老虎在食物链中有着很高的级别。老虎也就有了森林之王的头衔。那天,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见太阳公公向人们问好的时候,一只老虎正在打瞌睡,我说:“原来老虎也爱偷懒。”可我又想,也许老虎是要养足精神再继续捕捉猎物吧。

你们知道吗,老虎还是个全能冠军呢。它善于游泳,渡过6—8千米的河对于它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它靠视觉和听觉捕猎,捕猎时潜伏等待或小心接近猎物,然后突然咬住猎物颈背要害部位,将其弄死,拖到隐蔽处再吃。它们在野外生活于山林及灌木丛,野草稠密的地方,它们喜欢独居。

老虎皮毛是棕色的,上面有许多条形斑纹,便于它在灌木丛中藏身,等待时机捕捉猎物。

我喜欢老虎,喜欢它的英武,喜欢它的王者风范,更喜欢它不惧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