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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情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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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情感的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情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情感的作文 篇1

昨晚夜色妩媚,独自漫步环湖,见有人放孔明灯,遂前去观望。一盏盏孔明灯在黑夜中闪耀,忽明忽暗,就像天上的繁星,代表着一对又一对情侣的梦想和希望。我见状,心中涌起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也想去放飞一个。我将买好的孔明灯放在地上,用多情的笔端写下我的思念,愿它能将我的思念带向远方!

不知道有多少个不眠的.夜晚,辗转反侧,梦中念着你的名字。你的一颦一笑,总是牵动我的心弦。忘不了你的好,忘不了你的笑,忘不了你的一切的一切。现在,你走了,去向了远方,我在这里默默的想着你,守望者你,但盼燕子早日归来吧!

人们都说,思念是一种病,我估计我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曾经我为你写的诗,你还记得吗?清风明月知吾心,独依楼台伤多情。花开花谢终有时,燕子归时又一春。我们虽相隔千里,但我们的心却在一起。我为我今生能够遇见你而庆幸,感谢苍天把你带到了我的身边,感谢你走进我的世界,是你给了我五彩斑斓的梦想,是你给了我创作的灵感,你是给了我幸福的希望。我一定不会辜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我会好好珍惜,把你捧在手心上。

还记得去年中秋夜我为你写的那段话吗?明月高照,秋风送爽,漫步环湖,伊人在何方?夜幕湖光,杨柳轻舞,霓虹灯下,相思人断肠!现在,我的思念就像汹涌的潮水,任何东西也无法阻挡。思念不止,笔耕不缀!

情感的作文 篇2

女孩叫娟,男孩叫翔。他在初一的时候就认识她了,那时候她每天都对他很好很好,男孩不写作业了,她就一句话也不说的帮男孩写,在男孩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总是逗男孩开心,可是男孩还总是对她爱理不理的,就这样一年过去了。男孩和女孩也都各自去了其他的`学校读书了,初一读完的时候女孩哭的很伤心,她怕以后看不到男孩了,男孩没有说一句话。

女孩没看到,男孩在转身的一刻哭了......初三的时候端午节她终于遇见了他,她很高兴的和他打招呼他却只顾着和朋友聊天而把她冷落了,她很失落的走了,也许就在她认为和他没有希望的时候女孩又遇到了男孩。那时候是过年,她去街上坐车的时候看到男孩了,她是多希望男孩可以主动和她打一声招呼啊,可是男孩宁愿看着窗外也不和她说一句话。

其实男孩那时是多么的想和她打招呼啊,想告诉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可是却一句话都没说。因为男孩觉得自己伤害了她,而且她跟着男孩是没有结果的。从那次以后男孩就没看到过她了,男孩每天都在找那个女孩,可是再也没有消息,不是他们没有缘分,只是错过了恋爱的季节.....

情感的作文 篇3

我曾经与动物结下了很深的情谊,我的动物是一只小白兔,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可爱的小兔子。

当妈妈一从古玩市场后,我就迫不急待地打开笼子把他放了出来,它呢,也很兴奋,在家里跳来跳去。许久,它抬起头来,用它那红宝石般的眼睛看着我,我轻轻的抱起她,想一块玻璃似的,怕它摔坏了。

这只小兔子在我们吃饭是异常活跃:一会儿玩我的键子,一会去啃啃他的胡萝卜,再呢?就是到我的裤脚旁拉我的裤子,让我和他聊聊天、玩玩游戏。看!多顽皮啊!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那只小白兔也长得很肥了,于是,我便给她定了一个瘦身计划:每天早晨和我一起床,和我一起去小区跑两圈再回家吃饭。一开始它还不同意,当我给它一根胡萝卜时,突然笑了,同意了。看!这是一只多么可爱的小兔子啊!

过了几年,我要去新家了,我恳求妈妈把我的小兔子也带上,但妈妈不同意,她说:“都要读五年级了,这个东西带去会影响学习的.,而且它越来越肥,把地弄脏了怎么办,又要我拖,多麻烦啊!你再说我就把它扔了。”我知道妈妈是一个敢做敢当的人,我害怕她真把小兔子扔了,所以也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摸着它的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上午它都这么安静,也许是我要走了吧。

第二天早上,我要走了,它跑过来送我,我抱起它,轻轻给它挠痒。上车了,我的眼泪居然下来了,它的眼里好像也有泪水。

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奶奶告诉我:小兔子死了,我让奶奶把它埋在了最茂盛的树下,并告诉它:夏天不用怕热,有大树,不用怕。

情感的作文 篇4

自从他考上大学,就很少回过老家。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让他眩晕、痴迷、幸福、不知所措。他拼命学习,只为让这座陌生的城市能够接纳他。最终他真的留在城市了,并且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3室一厅的住宅。母亲没有来过城市。他连婚礼都是在城里举行的。

婚后好几年,除了春节,他从来不曾回过老家。儿子想奶奶,跟他闹了好几天,最后他只好跟妻子商量能不能把母亲接过来住些日子。妻子同意后,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他说您来住一些日子吧。母亲说我在城里住不习惯。他说您就来吧,小宝说他想奶奶。母亲想了想,最后说,好吧。

就这样母亲来到了城市。那是她第一次来到城市,城市让她极不舒服。

母亲带来两个蛇皮口袋。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菜园里摘下的新鲜蔬菜,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地里掰下的青玉米。那样的蔬菜城市里到处都有卖,价格很便宜;那样的青玉米卖得更多,他们早已经吃腻了。母亲带来她所能带过来的乡下的所有,却唯独没有带来乡下的习惯。她战战兢兢地在屋子里走动,小心翼翼地和他以及他的妻子说话。五十多岁的母亲知道城市和乡村的区别,知道装修豪华的楼房和简陋的乡下草屋的区别,即使住在儿子家,她也不能太随便。

他忙,不可能时时陪着母亲。妻子也忙,她得去公司上班,去健身房健身,去电影院看热播的大片,去业余班学英语、学会计……他们把母亲留在家里,让儿子陪着她。妻子对母亲说,这是马桶,按下小钮,冲半桶水,按下大钮,冲整桶水;给小宝热牛奶的时候,用燃气灶,往右拧这个开关,就能打着火……

母亲的表情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这么多事,这么多规矩,她怕记不过来。

母亲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她不敢用抽水马桶,不敢动电视,不敢开冰箱,不敢接电话。后来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打开了燃气灶,为自己的孙子煮了一杯牛奶。那个上午她只动了燃气灶,却差点儿闯下了天大的祸。

中午他回家时,闻到一股很浓的煤气味。孩子在卧室里睡觉,母亲坐在沙发上择着青菜。见了他,母亲说,我头有些晕。他不答话,冲进厨房,见燃气灶的开关开着,正咝咝地响。他连忙关掉燃气灶,打开厨房的窗户,又冲进卧室,打开阳台的窗户。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跑,一扇窗子一扇窗子打开,母亲惊恐地看着他,脸色苍白。母亲说出什么事了吗?他说没事,脸却黑得可怕。母亲垂下头,她知道自己肯定闯下了祸。她不敢多说一句话。

妻子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晚上她把母亲叫到厨房,再一次跟她讲解燃气灶的用法。她说多险啊,如果不是他中午回了趟家……母亲说我吹不灭火,就用湿毛巾把火捂灭了。母亲说我不住了,在城里真住不习惯,以后,还不知道会闯下什么祸……

母亲第二天就回了乡下。这时他才想起来,母亲竟一次也没有用过家里的洗手间。母亲腿脚不便,可是她仍然坚持去一公里以外的公厕。母亲留下的那些青菜和青玉米,他们吃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吃完。最后只好扔掉了。

第二年春天他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妻子带着儿子与他离了婚,一个完整的家瞬间破碎。那些日子他每天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终于被公司解聘了。他重新变得一无所有,整天闷在家里,借酒浇愁。终于有一天,他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虽然没什么大碍,可是需要卧床养伤。医生说,你需要在床上至少躺半年的时间。

母亲再一次进了城。这次是母亲主动要求来的。他不想让母亲看到他现在的可怜模样,他劝她不要来了。母亲说我还是去住些日子吧!他说您不是住不习惯吗?母亲说会习惯的。来的当天母亲就用燃气灶给他煮了晚饭。母亲说,你放心,煮完饭,我不会忘记关掉燃气灶的。

他惊讶地发现,母亲竟然表现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她把冰箱整理得井井有条,每次关冰箱,都不忘看看冰箱门是否关严;她修好了一把断了一条腿的木椅;她把空调的温度调得恰到好处;每当有敲门声,她总是先问一声谁啊,然后再通过猫眼看清门外的来人;她把洗手间和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她用微波炉给他烤面包;用果汁机给他榨新鲜的果汁。甚至,母亲还帮他发过一个传真,那是他的一份求职材料。

母亲在几天之内迅速变成了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儿子,就像在乡下照顾小时候的他。后来他的心情好了一些,没事的时候,就和母亲聊天。母亲说昨天我去超市买菜,问楼下的老大姐,她说现在写作得用电脑。他说都扔这么多年了,还是算了吧。母亲说不能算了,我明天给你去电脑城问问。我问过那位大姐,她说组装的电脑会便宜一些。我有钱呢。母亲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包了一沓钱。母亲说是我这几年攒的,四千多块钱,给你买台电脑吧。

第二天,母亲真的一个人去了电脑城。中午她没有回家,只是打回来一个电话。她说你要17的显示器还是19的显示器?17的便宜,也清晰,但太小,看着可能累眼睛。内存和显卡……那一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跟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识的字肯定不会超过100个的农村老人,竟然说出了显示器、内存、显卡!只要他需要,那么,母亲就必须弄明白这些。因为她在为他做事,因为她是他的母亲。

电脑买回来后,他真的开始了写作。开始当然不顺利,不过也零星发表了一些。随着发表量越来越大,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半年以后,他几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想,假如没有母亲的鼓励,假如没有这台电脑,那么,他不知道自己那种灰暗的心情,还能够持续多久,他会不会天天泡在酒杯里,永远消沉下去。现在他彻底忘掉了自己的不幸,感觉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

突然有一天,母亲在客厅里摔了一跤。他过去扶起母亲,母亲说,地板太滑了,这城里,我怎么也住不习惯。那一刻他努力抑制了自己的眼泪——母亲为了他,几乎适应了城市的一切;而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这个家适应自己的母亲,哪怕是换成防滑的木地板。

他说明天我就找人把地板换成地毯。母亲说不用了,明天我想回去。他问为什么?母亲说因为你已经不再需要我的照顾,我留在这里,只会耽误你写作。还有,地里的庄稼也该收了,怕你爹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他求母亲再住些日子,可是母亲说什么也不肯。她说我真的住不习惯。地板、燃气灶、微波炉、冰箱……都不习惯。如果你想我了,就回乡下看我。

他叫一声妈,泪水滂沱——当母亲认为他需要自己,她会迅速改变自己多年的习惯,变成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而当她认为自己已成为累赘,又会迅速恢复自己的习惯,重新变回一位年老的农妇,远离儿子而去。似乎她的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为他而改变。她的心里面,唯独没有她自己。

昨夜,母亲那熟悉的脚步声再次入梦

母亲,在您的身边,我永远也长不大。您,离开我十几年了,记忆,像肥皂泡,一个一个,随风飘落。唯有您,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夜里寻食的老鼠的脚步声,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常常侵入我的梦林。轻轻地,轻轻地,一朵白云飘远,天国拥挤吗?昨夜,你有走进我的梦里。好温馨,好温馨,我又找到了家。

母亲,回忆你的一生,就唠唠你的一天吧。

早晨,您从熟悉的灯台上,划一根火柴,蹑手蹑脚的,搁在锅台上,点亮了一天的生活。抱柴,给锅里添水,捅开灶膛的死灰。一袋烟工夫,香喷喷的早饭便做好了。我敢说:母亲做饭是一把高手,虽然她不识一个字,没看过一页关于烹调的书。她总能将有限的食材,调理的有滋有味。接下来,在全家端起碗,喂饱扁瘪的肠胃的时候,喂猪,拾掇家具上落下的灰尘,就连空的瓶瓶罐罐,都擦得铮亮,仿佛能照出人影。

接下来,就是上地干活。母亲的气力是很大的,干活从来不遛弯。那时候,生产队挣工分分红,母亲挣十分相当于一个男子劳力。母亲不仅力气大,而且干活很细心,她能把一棵玉米根底的'草,剔除得干干净净。拉车,驾辕,点籽,扬粪,扶犁,样样是一把好手。干活的间隙,母亲常常揣着针线活,纳鞋底,绣鞋垫,纳的鞋底平整,鞋垫上的龙凤,展翅欲飞。

中午,母亲还是一溜烟的小跑,像捻线砣。做饭,洗碗,喂猪,洗衣服,打理院子里的瓜菜。记忆中,母亲是从不睡午觉的。好像她有使不完的劲。

晚上,特别是在夏天,夜很短。蚂蚱和蟋蟀在院子的菜地里,悠闲地弹琴,母亲就着橘黄的灯盏,做着针线活,背影在土墙上一起一伏。静谧的夜,总是编织着温暖,尽管外面的夜黑黑,尽管当时的日子大多的人家过得都很拮据。

儿行千里母担忧。如今,村子里和您一样年长的都去了,和您走一条道。村子里的窑洞,向张开口的喇叭,一片衰落。大多数人家的院子里,长满了蒿草,不敢跟您提及,您听了一定会惋惜的睡不着觉。村子里的人家,气力好的,都到外面讨生活去了,老弱病残的也不多了。只有村口老槐树上的麻雀,是最后一批留守者,灰灰的眼睛,见证着村子的荒凉。也许,它们生来就认为,那里是它们的永久的家园,根的所在

母亲是家呀,失去了家,无论谁,都该怎么活?

愿母亲在天国安息!

儿,叩首!

情感的作文 篇5

这里所叙说的支离片段,虽是从梦中拾来,却也好似如大多数人的平常心态。

那是在,仿佛是在红尘之外,每个人都可能到达的去处,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去处。低矮的土墙外,一望无际的麦田散发着幽香。将近二十年前的碎发,映衬的嫩嫩的脸没有改变。微笑一改往日,那日婉然飘忽的身段,将一夜通宵的字眼滑落,所谓的情感变成永远的记忆。现在过得如何,不得而知。只是数天前在街上的偶遇,大模样没有改变,还是那走势,还是那种擦肩而过。现在又走得这样近,仿佛身为一家,却又似从二十年前开始。

忽然又转换了场景,自己仿佛端着菜盘进了一间小厨房,随后飘至的身影忽地把门反锁,眼角的泪哗哗而出。那种委屈已经淋漓尽致: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那么冷漠!自己已经记不清说没说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接着就相约往深夜似的田园走去。一路相拥,自己的那份呆滞可想而知。她又跑向了前方,自己在一座院落里找到了她。她正在一个压井前洗衣服,旁边坐着一位慈祥的老太太,笑眯眯的看着我们幸福的样子。她打着赤脚从水里出来,向我走来。自己的故事在将近黎明的时候忽然结尾,开始细细品味那仍在流淌的余韵。

人生在世,都不是没有感情的人。这里所说的感情,在每个人情窦初开的时刻有所遭遇时会刻骨铭心。那里的身影,那种笑容,那种历经时光抛却羞涩略显放荡的`举止,是不是世俗所说的初情的表现?所有的描述都不是那么细腻,因为只是在勾勒大致的感觉。人的感情是丰富的,丰富得足以理智地对待情感,足以现实地安排生活,足以超脱和升华人世间最纯真最原创的想念。

情感的作文 篇6

夜深了,星星也合上了它朦胧的睡眼,只有一轮皎洁的明月还安详地在云中穿行。我手捧刚刚合上的《打动小学生情感的168个故事》,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尤其海伦·凯勒的故事更让我感到震撼,甚至难以置信。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美国来拉巴州的一个小镇,当她出生19个月时,突然患了胃和脑的急性充血病,医生也束手无策,结果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下,她战胜了病魔,学会了说话,用手指“听话”,并掌握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她一生受到许多国家人民的赞赏,拥有过无数次掌声。一个盲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惊讶,又是多么不平凡啊!

我看完这本书后,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绩,不在于先天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海伦·凯勒的成功就是因为她有超常的毅力,有义无反顾向前冲的精神。

古今中外,哪个人的成功不是靠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得的`呢?李时珍踏遍了祖国的万水千山,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编写了著名的《本草纲目》;爱迪生废寝忘食、不分昼夜,经过无数次实验无数次失败,才发明了电灯;著名女作家张海迪五岁成了残疾人,她通过刻苦努力,自学了小学到大学的课程以及五国语言,还被评为三八红旗手……

是啊,古人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这不禁也使我想起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算个能坚持不懈、战胜困难的人啊!三年级时,由于体育成绩不达标,于是,我就每天坚持练习跑步。不管是骄阳似火的夏天,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我从来都没间断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班级的跑步比赛中取得了第三名。

今天,海伦·凯勒的故事使我更加坚信:坚持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