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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所以放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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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七七的时候,我真没敢想我和她会有什么,虽然我知道她在看我。

爱她,所以放手散文

只是觉得这女孩真漂亮。尤其是她那双眼睛,静静地看着你时,清澈透明,好象会说话。

渐渐的碰见她的次数多起来,每次见面我们都会对视,然后匆匆把目光移向别处。

每次看见她的眼睛,我的心跳加速,呼吸困难。

于是我开始到处打听她的消息。

终于,我通过朋友的同学的朋友,知道了原来她就是七七。

在那之前,我听说过很多有关七七的事情。我那些朋友们大都喜欢谈论她。据说她是学校里唯一成绩保持在理科的前十名的女孩。当然,他们之所以讨论她,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她是公认的美女。

当然还有一些负面的评论,比如,她很骄傲,比如,曾经有男生为她大打出手,后来被学校劝退……

那个时候我对这些事情嗤之以鼻,听过了,却并不好奇。

我是体育生,也就是大多数人眼中的坏学生。专项是篮球,位置是得分后卫。说起打球,我可是一点都不含糊。我自信至少在市里,我都算是数得着的后卫。

在遇见七七之前,我一直只想好好打球。

我只是奇怪,不大的校园,为什么直到高三,我才第一次遇见她。

我在场上打球时,也会有不少女生来看。在我投三分的时候,时不时还会有人尖叫。

我却不看她们。因为,第一,我打球不喜欢别人打扰;第二,我觉得她们很俗。

但是七七不一样。

她给我的感觉就四个字:清新脱俗。

用滥了的四个字。

或者肉麻一点,她就象童话里的小公主。

我开始喜欢每次见面的时候盯着她看。我喜欢她自己走路时,那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感觉;也喜欢她跟其他女生一起时,爽朗的笑声和银铃般清脆的声音。

我们的目光经常相遇,她却不躲避。每次脸红那个都是我。

我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希望。

在遇见她的第23天,我拦住了她。

那是个晚上,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不象小说里写的那样浪漫。

她穿着一条可爱的连衣裙,瘦弱的让人心疼。

我坐在她身边,闻到她淡淡的香气。

这个时候我才第一次仔细的端详她。

她真的是很漂亮。就象精致的瓷娃娃,干净,柔弱,好象不小心保护,就会弄碎一样。

我说我叫姜问。

她说,我知道。我是七七。

我说,我也知道。

她于是侧脸看着我,明亮的眸子在微弱的灯光下闪烁着,我想起古代传说中的夜明珠

我忍不住低下头,吻她的额头。

那一刻,我有种触电的感觉。

她却转过头去。再看我的时候,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我看得出她拼命再忍着眼泪。我忽然明白她是个与我一样倔强的孩子。

泪水落下的瞬间,她说,你以为我是那种随便的女孩吗?

很多年以后,当我想起她落泪的瞬间,那副画面,都会凄美的让我心疼。

我说过我也是个倔强的孩子。我开始整日守在她必经的路边。每次看见她,她都冷冷的走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也默默的望着她,并不言语。

我就这样守了两个月,除去训练,吃饭和睡觉,我每日都在路边等她。

也有女生过来搭讪,我便恶狠狠的骂,滚远点。

我变的'暴躁。但我什么都不在乎,只要她肯再理我。

某一天,她经过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幽幽叹气,何必呢?

我低头看她,说,我喜欢你。

我从小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并且喜欢安静。

可跟七七在一起的时候,我喜欢听她叽喳的说个不停,看她薄薄的嘴唇不停的开合。喜欢把她抱起来转圈,听她惊慌的尖叫声。

大多数时候,她是个可爱温顺的女孩。喜欢在我怀里撒娇,象淘气的小猫。

生气的时候,她会撅嘴,说,哼,我生气了。

我会问,那,怎么挽回?

她会想出好多稀奇古怪的点子。比如,她会让我买有小丸子头像的笔记本送她。我常常会因此跑遍大小超市。

我在很久之后才知道七七跟我们是不同的。

之前我只是奇怪为什么她会有个弟弟。每次问她,她都会含糊过去。

直到冬天的一个晚上,她在我面前昏倒。

我才知道她有心脏病。不算严重,却足以影响她正常的生活。

我才知道为什么她那么瘦弱,为什么脸色总是苍白,为什么双手永远寒冷。

我才知道她每天都要喝中药。难怪她那么喜欢吃糖。

我紧紧抱着她,想把我全部的温暖给她。

我暗暗发誓,我要让这个女孩一辈子都幸福。

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家里又有两个孩子,家境很是一般。她也不是那种物质的女孩。而且她的漂亮是不需修饰的。

只是,很多时候,我看见她会盯着其他女孩的鞋子看。

那些女孩,都穿着CONVERSE的帆布鞋。

我忽然想起,她说过她喜欢徐静蕾。而徐,就是CONVERSE的形象代言人。

我开始去打野球,悄悄攒钱。

很多时候我会想,这样漂亮,聪明的女孩,为什么却不能拥有最好的东西。

我永远记得我把鞋子给她的时候,她笑得象个几岁的孩子。然后眼泪没有防备的落满一脸。

我说,我说,七七,让我疼爱你一辈子。

她抱紧我说,至少这个世界上,我还有你。

我一阵阵的心酸。

那个时候,已经是高三的春天。她模考的成绩很理想。我知道她从小的梦想就是做翻译。而她的成绩,去最好的外语学校,也很有把握。

而我……

我是个男人。就算达不到她的高度,我也不想与她差太远。

我开始没日没夜的练球。

每天晚上,我都会在她的教室外面看她自习时专注的表情。可爱而明亮的眼睛,很多时候会深邃起来。

然后我到球场练习。

她却是不知道的。

离高考越来越近,七七问我,我们将来怎么办。

我摸摸她的脑袋,说,傻丫头,你好好学习就好。

她会歪着脑袋想一会,说,没关系,你去哪里我就跟你去哪里。反正你不准丢下我一个人。

我笑,却不说话。

有天晚上,我自己在篮球场练球。忽然球场的灯灭了。我恰好也有些累,就坐在场边休息。

那天同样是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一个晚上。我想起了七七。

但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了她的声音。

还有一个男生的声音,有些耳熟,却一时想不到是谁。

他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后来在球场旁边的台阶上坐下来。

天很黑。我就坐在离他们不到2米的篮球架下面。

他们没有回头。一直在说话。

我不会喜欢你的,你放弃吧。七七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我知道我在微笑。

为了姜问?那个男生问她。

很安静。我知道她在点头,想起她用力点头的可爱表情,我还是微笑。

他能给你什么呢?什么都不能。而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一切。我听得出他很着急。

我知道。七七那可爱好听的声音又响起,可是,家轩,姜问能给我幸福,我爱他,所以在他身边,就算生活清贫,我也会觉得很幸福。

我忽然记起了这个男生的声音。

从操场回去,我自己喝了一晚上闷酒。

陆家轩,那个三年来学校所有大型活动的学生发言代表,不亚于我的身高,棱角分明的轮廓,几乎就是学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家境很好,爸爸是市委书记,妈妈是市里有名的商人。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他开一辆奔田来上课。

他是市高中组的网球单打冠军,我去校长室放我们队的省冠军奖杯时看见了他的奖杯。也就是说,他也擅身体健康并擅长运动。

最重要的是,他是连续三年的理科第一名,保送清华大学。

而我……

天亮的时候,酒瓶划破了我的手。

血一滴滴落到地上。

我不觉得疼,只是满心的苍凉。

有些事情,不是七七该知道的。

高考的那天早上,我在楼下等七七。

看见我的时候,她还是一脸甜蜜的微笑。姜问你要加油啊,她对我说。

七七,能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喜欢我吗?

因为,因为第一次看见你,我从你的脸上看到了我的表情。她看着我,明亮的眼睛在阳光下清澈见底。

我终于明白,原来,她也一早知道,我们都是倔强的孩子。

高考分数下来的那天,我约七七在公园见面。

我带了一个女孩一起去。她是个模特,1米78的身高,身材完美。

在她面前,七七就象个小孩子。

我对七七说,这是我的新女朋友。

我看见她明亮的大眼睛一点点暗下来。她看着我,忽然蹲下去,呜咽着说,我不相信,姜问,我不相信。

她看上去就象一只受伤后的小猫。我的鼻子很酸,我很想把她抱起来,永远不放开。

可是,我却对她说,别傻了,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你吗?我只是用你来证明自己,证明自己什么样的女孩也能追到,就是这样。

真的吗?她抬头,好看的眼睛里,满是眼泪。

我狠狠心,用力的点头。

然后我拉这那个模特的手,扭头就走。

七七从后面抱住我,不要离开我,姜问,不要走,好吗?我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我改,好不好。我以后不在任性了,好不好?

我感觉的眼泪就要掉出来了。

我粗暴的推开她。大声吼,你还要不要脸了,我都不要你了,你还缠着我干什么!!!

我看见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我忽然记起她的心脏病,心里揪紧了,真怕她承受不住。

然后我看见她咬住嘴唇。倔强的表情一如从前。

那好,再见。

这是我的天使,我的公主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她转身慢慢的走远。

我身边的模特说,这么好的女孩,为什么要放弃。

我看着她,长长的叹气,爱她,所以放手。我说。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回宿舍收拾东西。看见七七的班主任,我过去问,老师,你们班上的七七去了哪里?

他看着我,有些诧异,还是说,去了北外。

我笑了。好,好,北外好啊。

然后我转过身,泪流满面。

我说过,有些事情七七不该知道。

我站在我们相遇的地方,忽然大声的喊,七七,我爱你。

惊起一群麻雀。

我大笑。记起第一次看见七七,她倔强的表情,明亮的眼睛。

就这样,我放弃了她,放弃了一生中我唯一的爱。

后记:

04年的夏天,我去北京参加健身教练的培训。

在国贸前等朋友的时候,我看见了七七。

她还是那样漂亮。略微胖了一些,脸色也不再苍白,穿一件VERO MODA的桃红色吊带,修长的双腿在LEE的牛仔裤装扮下更加迷人。

然后我看见了陆家轩。靠在一辆红色的现代跑车边等她。

七七看着他,脸上是平淡却温馨的笑容

我忽然想起童话结尾特爱用的一句话,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呆呆的看着他。甚至没有发现朋友的来到。

朋友拍我的肩膀,说,嘿,不是吧,被美女迷成这样。不过这妞是不赖。

我给他一拳,他躲开。

我们嬉笑着离开时,我回头又看了她一眼。

眼泪差点又落下来。

她穿的还是我给她买的那双帆布鞋。

许多年前,那个晚上,那个美丽的女孩,如今还会为一双不到200块的帆布鞋落泪吗?

那天,我想,如果现在七七还跟着我。我根本没有能力给她买那些名牌的衣服。

更不用说跑车。

我还是个卖体力的打工仔。

而她,应该已经是那种所谓的白领阶层了吧。

终于,她可以用同样美丽的东西来装扮美丽的自己了。

我开始确信,自己当初的放弃是正确的。

也许,幸福与否,终究与爱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