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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疯的女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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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奇特的故事,只能发生在那个奇特而荒诞的年代——一个原本正常的人,突然有一天,她决定要疯掉。

装疯的女人散文

这个决定要疯掉的人叫郝一凡。

1966年到1976年之间的那一代人,命中注定要生长在浊浪滔天,光怪陆离的世纪,红宝书,忠字舞,批斗会,破四旧,告密,吊死,游街,大字报——这一切构成了汹涌而来的浪潮,陷身其中的人,没有谁有任何力量阻挡这铺天盖地奔腾而来的水。

顺流而上的人是可以自保的,可那些逆行者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1968年,很多人都知道和田皮山县劳改农场收押了百余个犯有各种罪行的人,一大批失去人身自由的,叫作囚犯的生物:有神秘的政治犯,有“偷听敌台的特务”,有里通外国的“间谍”,有死不悔改的老右派,还有一些人犯的罪不值一提:有偷砍树木的,偷粮食的,偷抄家物资的,与有妇之夫通奸搞“破鞋”的,有说错了话的,等等吧——都通通关到了这里。

命运的风总是突如其来。一个叫郝一凡的女人也关在了这里——和田皮山县劳改农场。在我父亲听说郝一凡这个名字之前,她只是一个名字而已,从某一个犯人的嘴里说出来,没有形状,没有高矮胖瘦,没有说话的声音和走路的姿势,后来,她“装疯”这个事件有如在她名字的空壳里填东西,越填越清晰。

我父亲也是这所劳改农场的犯人。他听说她是从上海来的,就格外地关注她,以至于后来,断断续续地听说了她的一些经历:国外名牌大学毕业,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她来这里是接受劳教的,原因是她打算偷渡香港和身在国外的丈夫相会,被人发现后发配到这鸟不拉屎的南疆戈壁沙漠。

父亲回忆起她当初来劳改农场的模样——模糊的年纪,皮肤很白净,她冷静地抽烟动作——她把香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用火柴点燃,缓缓送到嘴边,吸一口,再徐徐地将烟雾吐出的过程,有一种沉入往事的非现实感,令他难忘——至少,在当地农场,没有人见过这样的女人的作派,她的一切都是神秘的。包括她写在劳改农场黑板报,墙报上的板书,从不潦草,是有根有底的廋金体。

那个时候,劳改是有期的,而劳教,则是没有期限的。有海外关系的郝一凡,来到这样一个荒凉的,距离劳改农场最近的县城也有几百公里,而这几百公里,几乎是寸草不生的白花花的戈壁滩,再往前走,周围就是茫茫无际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如果没有车,没人能活着走出这戈壁沙漠。

有个别的犯人试着逃走过,在他躺在戈壁滩上被渴死之前,他被人找到了。

垦荒是农场犯人们最难熬的日子。在白天,大荒戈壁滩上,劳动的场面铺得很开阔,缓缓起伏的戈壁梁子上,每隔十来米远就有一个徒劳挥动镐头的犯人。他们开辟的是戈壁滩上万年的荒草地。有人曾用了无数种形容,来表达镐头落地时他手臂的感觉:每一镐落下,大荒地都通过镐头和他的臂骨撞击着他的内脏,而不是用他的镐头和手臂撞击大戈壁,因此,不是人垦荒,而是荒垦人。

在这里,几乎没人能够完成一日垦三分荒的定量。但犯人骨干却能凭着个人好恶给农场的管教干部上报成绩,惩罚自己的同类是做积极分子最省力的方法。得分最低的人要被扣除当天的晚饭。所以,很多犯人们换着花样讨好由“小流氓”“小偷”化身的积极分子,来换取食物。晚上会经常招集犯人们开会,犯人之间互相批斗,揭短,彼此还互扇耳光,惨叫声到出很远的地方

但是有一天,这个叫郝一凡的女人决定要疯掉。

郝一凡其实并不是一个真的疯子,她只是决定让自己疯掉。她的突然发疯是在一个夜里。在这之前,她看起来是一个气质雅洁的知识分子。1967年刚来和田皮山县劳改农场接受劳教的日子里,她是沉默的,也是清洁的`。每天勤勤恳恳地和别的犯人一起白天出勤劳动。

一日长于百年,渐渐地,他们丧失了对于时间及空间的敏感,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犯人。罪人。

那是一个初冬至夜。可是天知道是怎么回事。大概只有凌晨三,四点钟的样子,集合的哨子就在大家住的营地急促地吹响了。一片漆黑之中,人们彼此相撞,找衣服找鞋。然后飞一般地往屋子外面跑。所有的犯人都集中到一个土墙围住的地方,进行整训。没有一个人说笑。杂沓的脚步声和黑夜似的沉默里,仿佛隐藏着巨大而无可名状的恐惧。这种恐惧令人不可违抗。甚至,当人们来不及想违抗会带来什么后果时,恐惧已先期到来。

在黑暗中,数百个模糊的人影在铁一般刚硬的“稍息”,“立正”“报数”的口令下,在冷硬黑暗中做着机械的服从——直到天蒙蒙亮了,这些犯人呢们才看到彼此脸上发青的眼窝,篷乱的头发,疲惫,惶惑的眼神。

就在这时,一个倒在土墙角下的人令犯人们吃惊:是个年轻女性,短发上沾满了尘土,只见她口吐白沫,两只手在空气中抓呀抓呀的,好象空气中有飞着的小虫,嘴里还念念念有词:“我是鸟。是一只小鸟。人人都是鸟。”

然后,她爆发出来一阵大笑——那笑声是从她的精神和胸腔里发出来的,她笑得那样突兀,以至于笑声的发启完全是哑在身体深部的一股强大震动。痉挛。

很多年后的一天,我父亲回忆起她装疯临界点那一刻的笑声时,明白了这笑声其实是从某一个痛苦的层次穿越而来,在痛苦的挤压和摩擦中,它穿越而来。然后这笑声成了一股爆破的力量,挣脱了痛苦而上升,形成了一个彻底的盛开。在那一瞬,她的嘴舒展到极致,不仅仅是面孔,她的四肢和身躯都是这狂欢的一部分,必须推波助澜地把笑给播送出去。最后,她笑出了尖啸,变得可怕起来了——这需要观众的笑,不是由欢乐开启,亦不由欢乐完成。

她怎么啦?她怎么会这样笑?犯人们静静地围观着她。劳改农场一侧的灯光把她身体中全部的阴影塑出来,眼眶的两个洞窟,颧骨下的空荡,微突的牙床——但从这一刻起,他们知道,郝一凡的精神不正常:她疯了。是一一个女疯子。从那以后,世界对她而言就是一张网,而夜晚只是劳改农场某一个墙角或垃圾堆旁边的某一个角落……当她衣衫褴褛,脸上的表情丧失了悲喜,在垃圾堆里捡拾发霉腐臭的食物,嘴角流出发黑黏稠的涎水……疯子有很多种,郝一凡装的是一个安静的文疯子。就是那种没有什么危险性,被人嘲笑的那类疯子。她的手里经常举着一根草,长时间地毫无厌倦地看着它,眼神迟缓而飘忽,沉浸在一种梦游般的情景中。

有精神疾病的人被看作是一个情感上大起大伏的人,狂热而不计什么后果,是一个内心太过敏感,以至于不能够承受这个粗俗而平凡的世界的充满恐惧的人。一般说来,精神分裂症这样的疾病是需要隔离的。为了治好病,患者不得不从她或者他的日常生活中被隔离出来,送到一个特殊的封闭式场所。一旦被隔离,病人就进入了一个有着特殊规则的双重世界。

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郝一凡作为一个政治上有污点的犯人,她绝无可能被人送到这样的诊疗场所。在郝一凡刚开始混乱的日子里,她的行动举止变得很迟缓呆滞,四肢和目光都显示出了同样的质地:软而直。劳改队的人以为她受刺激只是暂时性的,每天照常分配给她一点活儿给她干:垒土块,打石头,种苜蓿等等。

“忙起来也许病就好了。”有人这样说。但是后来,他们认为这样的是无效的,便将她放野农场撒手不管了——任其疯去。

因为他们发现,作为“疯女人”的郝一凡,她的病根儿根本就不是忙与不忙的问题。她早晚像一个哲学家一样问“我是不是人?”“我是不是外星人派到这里来的?”“凳子会不会打我?”见别人不回答她的问题,她扭着腰肢就走了,还往头上插野花。隔好远,都闻得到她身上长期不洗脸洗澡的的臊腥味儿。

脑子生了病的人,是应该从人群中被清除的那一类人。可是,郝一凡却不明智地选择了活着,选择活在人群之中,就像是往每一个人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人,都是一个一个的,而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被她侮辱了。

疯子,使现实中的这一切通通消退。谁会在意一个疯子的穿着打扮和言行呢?要知道,任何一个年代的人,对于疯子,智障者都是抱以宽容之心的。这也是因为,疯子和智障者跟自以为是的正常人不是同一类人。如此,被称为疯子的人游走在地狱和人间,身心悬空,滴水不沾。似乎有一种启示在那奇迹里:她或许是可以活下去的。

我认为,郝一凡选择了活着,既要活着,又要逃离目前的现实生活。装疯,或许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保护伞,也是唯一的安全之所,更是命中注定最后的福祉,想到“装疯”这一招,她感觉一下子获救了。

可是,活下去,是为了什么?

装疯,仅仅是为了要活下去吗?

在那个决定发疯的初冬的夜里,郝一凡从监舍里出来,站在发冷的风里,农场监狱操场上唯一一盏煤气灯铺泻着她漫长的影子,她踩着自己的影子急急往队伍的人群里走,事实上,她就已经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我猜想郝一凡在这一时刻决定要疯掉之前,她一定搜肠刮肚地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或者书中见过的种种疯子的形态一一她把他们的嘻笑怒骂,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她做了一件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大事:纵身跳入自己所设定的疯狂中——她有着真正疯子的装扮:脸是脏污的,有鼻涕,口水和煤灰的痕迹,头发蓬乱,扎着朝天辫,且被各种拣来的脏布条和绳子捆绑,上面沾有些许枯草茎。

疾病是一种通道。从那以后,她的疯像是一堵墙,一堵活生生的墙,在某一个瞬间开始膨胀和变厚,确切无疑地挡住和隔开了郝一凡今后的生活。

可是,当一个人十年如一日,殚精竭虑地装疯卖傻,生活在自己设定的“疯子”情境中,她就一次也没有露陷过吗?她的装疯,只有一个人看出来了。他也是皮山县劳改农场的犯人。

他就是我的父亲。

“是真疯还是假疯?”猜想郝一凡是我父亲在这个夏季里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她的面容在夏季蒸腾的气息中像任何事物一样呈现出隐隐飘动的状态,自由而飘忽,在他的猜疑和想象中往返。而郝一凡,就是他在这个夏季里观察到的奇观。

郝一凡刚开始“疯”的那些日子里,总有一些人围着她看,看她举着一根十分简单的小草对着阳光看,阳光给它镶上了一道金边,看起来毛绒绒的,她的脸上露出了欣喜之色。看她篷乱如草的头发里,细小的虫子在蠕动,犹如野兽穿过原始丛林。还看她的身上,有被锋利麦芒,坚硬的刺扎伤的痕迹,有被寒风冻过,晒过的痕迹。

这一天,我父亲的嘴里叼着一根麦杆,长时间地靠在在院子的墙角里观察郝一凡。好太阳。铮铮作响,不含一点水的黏腻,仿佛不是从天空倾泄下来,而是从田地里涌出。这时候的郝一凡,正蓬头垢面地盘腿坐在垃圾桶的旁边。苍蝇嗡嗡飞。农场里,有不少人拖着倾斜的影子,在酷热的阳光下走着,一粒粒细小的灰尘扬起。

尽管是炎夏,南疆毒辣的日光照在大路旁黑绿色的蜡质叶片上,也照在“疯女人”郝一凡的身上。这样的天气,可她仍然穿着冬天的黑棉袄,油脂麻花的,棉袄是敞开的,暴露出很多的破洞,灰白色的棉絮从破洞里钻出来,阳光钻进这些破洞,这些烂棉絮和衣服纤维的缝隙,进入到她的皮肤深处。只见她在身体上这里挠一下,那里挠一下,一只手还伸进自己的衣领,沿着焦铜般的肌肤小心模索,忽然,手停了下来。待手指慢慢抽出时,上面多了两三个小黑点——虱子。还在指尖不甘心地蠕动。围观的人发出“吁——的声音。

“又逮到了一个?”有人见怪不怪地说,身子却不觉地抖动起来,好像有无数寄生在自己身上的虱子在此刻也同时活动。

她仔细地看了一眼,把虱子“嘎趴”一声咬在嘴里,再“呸”地吐出来,旁观的人一下子哄笑了。笑声融化在太阳光里。

等围观的人散去后,“疯婆子”郝一凡疲倦地把一根草茎咬在嘴里,过了一会儿,她慢慢从衣兜里掏出一块拣来的,缺了口的镜子,仔仔细细地看着自己的脸,微微一笑。这一系列动作自然极了,简直是一气呵成。

这时候的天,浮着几朵稀薄的云,看不见罪恶的痕迹。听不见她的声音。只有白花花盐碱地上的风声。风吹云动,天上的云团犹如自由变幻的动物居所,一会儿是马,一会儿是狮子,一会儿是群雁,它们在天空中排列出谜语般的队形,让春天的天空充满谜语,那谜语他看不懂。她身体的很多谜语他看不懂。

当她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看,她放下了小镜片,原来是一个男性犯人。她抿了一下嘴角,朝他妩媚一笑,不,那不是妩媚的笑,是嘲讽的笑。但眼睛里透出的光,却像冰一样寒冷,像刀子一样尖利,她的目光中有着无尽的含义。我父亲懵了——他从未见过这样吓人的眼神,随即,他落荒而逃。从那以后,我父亲到哪儿都躲着这个“疯婆子”。

注视她,真的是一件难堪而毛骨悚然的事情。毛骨悚然到。经常会让人不得不低下头装做并不在意,装做没看见她。如果在当时,有人写到她,即便是以最善意的笔调,也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那些年,关于郝一凡的传说仍缕缕不绝地撩动着人们的生活,她的痕迹仍遍布这浩茫戈壁农场的各个角落。她最喜欢的地方是垃圾堆,每天,她手持一根木棒,出现在农场的每一个垃圾堆中,与垃圾为伴。她用木棒在垃圾堆中翻捡——被人丟弃的烂布,烂鞋,脏污的报纸,缺口的玻璃杯,没盖的鞋盒,她尽数收留。

自从郝一凡“疯了”之后,在戈壁劳改农场里,没人再囚禁她。她是农场犯人中唯一的疯子,唯一的自由人。困倦了,她就睡在屋檐下,树荫里。最终,她以疯狂的形象,获取了自己想要的自由,当然,她进入到了和田皮山县劳改农场的日常语汇中。

比如有一个人去买东西,说话颠三倒四不着调,农场小卖部的售货员就会说他:“你看到门口那个疯婆子了吗?你说话就跟她一样。”如果一个人穿着不够整洁,或者是头发凌乱,就会有人嘲笑他:“你看你,又脏又乱,简直就跟那个疯婆子一样。”还有,如果有人手里拎一根棍子,也有人嘲笑他:“你看起来就跟那个疯婆子一样。”

连当地的小孩子都学会了:“你看你,你跟那个疯婆子一样。”

“跟那个疯婆子一样。”这句话,在人们的餐桌上,在屋子里被人们当成为人处事的坐标或者参照物一样,进入到当地人的日常生活的语句,被人熟练地使用。每次都会让大家发笑,而被参照的人,表情也是讪讪的——是的,没有一个人愿意“跟那个疯婆子一样”。

一些黄昏来临时,农场街道的职工如同深秋的落叶一样稀少,他们此刻大多围坐在自家的餐桌前,围坐在这一天的尾声里,享受着热气腾腾的菜肴。在此刻,他们没有半点挽留之意。他们愉快地吃着饭,又愉快地交谈着,所有在餐桌旁说出的话都是那么引人发笑,当然他们也说起了白天见到的人,很多人在餐桌上的话题就是关于郝一凡这个疯女人的。

“那个疯婆子居然在垃圾堆里拣菜叶子吃。”

“疯婆子拿小刀子在割扔在垃圾桶里的死鸡肉吃。”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对“疯婆子”的见闻,反复地惊讶起来,叹息起来。但叹息中并无一点怜悯之意,叹息里包含的还是惊讶。他们就这样谈论着“疯婆子”,觉得这个事情,这个人的行为是那么地有趣,而有趣的事情很少在这荒凉僻远的戈壁农场里出现,“疯婆子”是为数不多的一个有趣的人。所以他们就时常谈论。

据说,郝一凡就这样装疯了十多年,一直到一九七九年底,一些隐晦的词句从遍及劳改农场的广播,报纸里跳出,让他们从中嗅到了新生活的可能。还有一个犯人,从《参考消息》中读出来一点名堂。一九七九年底九月的一天,郝一凡靠在劳改农场的广播电线杆子下面,一字不拉地听到那个举国皆知的会议消息。

第二天是个晴天。劳改农场的一个早起的男人光着脚,走到自家院子门口的大水缸里舀水喝。他仰头喝水的时候,看见初秋的天空,朝霞像疯了似的汹涌,微微的晨光中,大路上的新疆杨在风中轰鸣,声音像涌来的潮水。鸟儿惊慌失措,急雨一样从林子的上空飞过去,那汹涌的朝霞特别有力量,全部朝着一个方向涌过去,地上的屋子好像也被那股力量带动着,朝着一个方向微倾斜着。于是,树梢更尖峭,而地上屋子里的窗棂变成了菱形。

就在此时,这个男人听见有人吱呀一声打开木门,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笔直地朝着农场街道的方向走去。

是“疯女人”郝一凡——她居然不疯了,穿戴整齐地到农场住地唯一的邮电所,她口齿清晰地要求发一个电报。发到北京去,发给她的家人。

这么多年来,劳改农场大大小小的人,有谁不认识这个疯女人呢?当她一身整洁,面带微笑地站在那里,与之前衣衫褴褛的她判若两人。头发特意洗过,在脑后挽成一个滑溜的结。脸皮是光洁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笑,但这笑意跟之前看到的大不相同,在场的人都楞住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是突然升上来的。像针刺,像雷鸣和枪击,具有突然性和强烈性,令人猝不及防,从外部到内心一并停留在那里。

大家默默地给她让出一条道儿,默默地看着她表情严肃地在电报纸上写下电报内容。而这个电报内容,再过几十年也不会有人忘记,因为只有五个字:“接我,快快快。”

郝一凡在最短的时间里离开了新疆,从此,再无她的消息。

对于郝一凡的装疯,很多年之后,当有人提起她时,还会有人表示出疑问:和田皮山县劳改农场的犯人,在1975年后,至少比起新疆其它地方关押的犯人相对自由。其它地方有监狱,森严巍然,这里也有监狱,就耸立在农场一角,但也只是一个象征,其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监狱里的犯人们都基本上放出来散养了。

劳改农场周围,近些的,是苜蓿地,河流,果园,农田,稍远一些的,是芦苇荡,再远一些的地方,则是戈壁沙漠。一到春天,旷野中的各种野花就会盛开,浦公英,石蒜兰,春黄菊,紫云英,红柳,一派欢欣庄严的戈壁景象。

犯人们散居农场各处,行动上基本上是自由的,看守水闸,果园,菜地等等,像个真正的农民一样,有的犯人还担任了农场学校的代课老师——除了不能逃出这被几百里黄沙包裹的戈壁沙漠:因为再怎么自由,他们的身份都是犯人。新疆就是这样,自古以来就是流放犯人的最佳场所,在大荒滩上建监狱,对犯人的松弛管理都是鉴于一个信念:没有吃的喝的,没有车,放你跑你也跑不出去。

所以,对于大多数的犯人而言,跑不掉就不跑,被圈养的日子也很好——犯人中,只有郝一凡觉得不好,所以,她决定要疯掉。这个决定,连果园里的苹果花,河流里游弋的野鸭子也阻止不了她的决定。她决定要疯掉。

说实话,在这之前,父亲在现实生活中从未听说或见到过像郝一凡这样的人,她绝对是一个例外。她不具有普遍性。当他说到她时,总感到她太独特太难以把握,有如一股奇怪的气流掠过我的舌尖,使他的语言失去控制而迷失在郝一凡这个上海女人的身影中。

当父亲跟人说到这个女人,有人就会惊讶地问:“她是小说《红岩》里的装疯的华子良吗?那是一个何等伟大的男人才有的意志和毅力。

活着真不容易。她的信念真强大。尤其是郝一凡这样的女人。

有人感叹说。

是的。一定要活下去。执拗在不同的人身上,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她有这样强大的信念支撑着,一定会活上很久。

但是,为什么要活下去呢?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大的意思值得人们放弃尊严活下去呢?

直到四十多年过去,父亲才理解了她的选择:某种形式上的自由,对她而言,并不是真的自由,她要的是身心上完完整整的自由,去护住她的心,还有全部的尊严。既便是她所选择的“装疯”这件事,在外人看起来并无尊严——但,这是她仅有的一张底牌。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对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呢?他们像他一样,理所应当地选择做了一个正常人,正常的人,之于他,之于他身后的子女,都是我父亲在我身心播种下的一切:随遇而安。

多年后的一天,我父亲在一次抽烟时突然想起这个叫郝一凡的上海女人,他情不自禁地模仿起她抽烟的姿势,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在那一刻,他似乎看到了郝一凡嘴角一抹嘲讽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