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精华】高一作文合集9篇

【精华】高一作文合集9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11W 次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高一作文合集9篇

高一作文 篇1

四月的第二个周二,我们进行了期待已久的“远足”活动,名曰远足,然非远也,只有十几公里罢了,往返也就两个小时左右,本无须多言,然沿途皆趣,吾心甚悦,怎能不言之而后快?

当日正午时分,我们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小激动,吃过饭便开始准备,待班主任进班,我们俨然已是整装待发,他还特意去给我们买了几提水,每人都有,甚至连任课老师的也有准备,我不禁一笑,想到:这就是传说中的暖男吗?又或者说是父爱泛滥了?

一点半左右,我们举行了远足动员大会,两点左右才出校门。我们一路高歌,走着、唱着、玩着、笑着,从未有过半分疲惫,余忽有感:与子同游,岂会累焉?

在路过一座桥时,我拍了拍旁边的同学说:“你看那儿,不正是一个函数模型吗?还是一个余弦函数”。他扭头笑着说:“那对面的优美的双螺旋结构岂不成了DNA模型啊”。我竟无言以对,与其相视一笑,继续前行。路上有人在烧烤,这下可把我们弄的不淡定了,口水堪称“飞流直下三千尺”啊,于是乎我们只好加速前进,避开“雷区”,这便走上了卵石路,脚下的“卵石兄弟”不时地跳出来挑逗着我们,真不知他们是何居心,此等高雅情趣我们实在不懂欣赏,只觉脚在哭泣。但,与子同游,岂会厌哉?

就在终点的前一站,我们路过了一片树林,一丛“花海”,它们傍河而生,秀色可餐。地上、树上,开满了迷人的花朵,白色的花给大地戴上了一顶美丽的花环,而粉色的花呢则不停地往枝桠上爬,在绿叶的映衬下显得些许娇羞。突然,一只黑色的蝴蝶从我们头上飘过,落在枝头,把那些花儿看得脸都红了,实在有趣,我抿嘴一笑:与子同游,岂会无乐?

在目的地,我们欣赏了同学们精心准备的节目,回想着路上的趣事美景,着实醉人。旁边的同学还给捡瓶子的老爷爷买了一瓶水,她说:“天太热了,他一定很累”。与子同游,获益良多啊!

与子同游,我看遍沿途风景,览遍万紫千红,更阅遍人心之暖,与子同游,吾受益匪浅,实乃快哉!

高一作文 篇2

生命地降生,旅程的开始,自由的飞翔,勇敢的面对,睁开双眼,眼前感动的一幕幕不断的浮现,需有理由,还是等待结果。林间的一刹那,让我看懂了一切,树木的生长,花儿的凋谢,把它们看做我的化身,那就是需要生长,需要顶风冒雨,需要严寒酷暑的考验。心灵触动的一刻,貌似的看懂了.........

生命在于奋斗,就像林间的树木一样,需要自身不断的从土壤中吸取营养来维持自身的生命,生命在降生的那一刻起,上天就赋予你的一生要为自己的生活为之而奋斗,从学知识开始不断的补充自己的能力和素养方面的学识营养,以便可以有防备的经历走入社会以后那场压力巨大的求职和立足于社会方面的暴风雨的洗礼。

林间那些高大叶枝繁茂的树木,在经历一场场的暴风雨的洗礼后,依然会挺拔不移的站在那里,它想告诉我们的是,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想在这个比较现实,比较残酷的社会中生存就必需一步步的提高自己适应周围环境和随时迎接困难与挑战的处事能力。

大树能够不为暴风的洗礼而倒下,因为它的根深叶茂,强人不为巨大的社会压力而吓到,因为他做人处事能力高于他人。

走在林间看到那些鲜艳如绸的花朵,闻着花朵令人肺腑的香味,你会觉得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花朵美丽的开放也在告诉我们,我的美丽开放也是要经历一段艰难旅程的,从我生根发芽开始,我就要想到我要怎样才能开出使人夺目花朵呢?在这一刻起,我就不断努力生长.不断的适应我所处的环境,使自己长出花蕾,直到开出美丽的花朵,其实人类也一样,在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要为自己定立明确的目标,我来到这社会上能够做些什么,什么我能够把它做得更加的完美。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后,一步步地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艰难和挫折,都不要退缩,因为你的退缩就象征你的服输和懦弱,一个人如果一但服输和懦弱下去,人生就没有意义了。我喜欢军人,因为我喜欢军人身上那种不服输的做人本质,我喜欢林间的花草树木,因为它们能够给我带来在人类社会中生存需要的顽强拼搏.不断进步.不断壮大的精神本质,我喜欢中华武术,因为我喜欢中华武术内在的精华所在——刚柔并兼。做人也一样,在鼓励中进步,在逆境中成长。有一首歌唱的好《至少还有你》,人的一生,在爱情上会有失落,在事业会有不顺,在生活上会有不足,但在我们人生道路上都有一份至少还有你的“你”,这个你就是每个人所树立的——人生目标。我喜欢一个人在林间散步,是因为我喜欢大自然,但最重要的是我在林间行走,可以在大自然的所创造的万物生灵身上,看到一个生命的降生.奋斗.成熟,因为我是个在“路上”前行的人,还有许多的“路”需要我去走,或许在这条“路”会有大风和暴雨,会有泥泞险阻的道路,会有美丽彩虹的出现,我都会鼓起勇气,挎起行囊,满怀信心的走完它。想看到飘落的雪花必需经历冬天的严寒,想看到春天的绿叶必需有春天的温和,人生的成功必需经历一段不凡的风雨考验。在林间,我看着,我想着,一阵清风吹过,引起我绵绵不断的思绪。

高一作文 篇3

理想,就像一朵美丽的小花,它不长在平坦的土地上,而在崎岖的山间小道里,要用心血来灌溉,用努力来栽培。

我的理想是当一位数学家,因为我看见高斯这样为世界做出贡献的伟大的数学家,让我感到敬佩,因而产生了当数学家的憧憬。

而数学家不是想当就能当的,需要我们付出执着的努力和奋斗。而我,也是这样做的。

无论是寒风呼啸的夜晚,还是大雨磅礴的正午,抑或是在大雪纷飞的清晨,你总能看见我在小桌旁,静心写着作业。累了,我时常打开窗子,仰望夜空中闪耀的繁星,却见一颗流星飞过,我便审问自己:你,为什么要这样拼命?

那个晴朗的夏夜,我,望着星空,天上的星星若隐若现。已是午夜时分,高耸入云的居民楼漆黑无比,只有我的房间闪着微弱的灯光。

我又坐下,继续做着作业。一只飞蛾从我眼前划过,我不禁吓了一跳。只见飞蛾落在了灯上,慢慢合上了翅膀,它的影子落在了我那打满草稿的本子上。

我不曾惊醒它,它经过了一天的飞行,也应该累了。我继续写着作业,不时地揉揉被笔磨得起了茧的中指,继续写着。

刺骨的寒风从纱窗的小孔里吹了进来,我感到一丝寒意。那寒风似乎在问我:你,是不是该睡了?我想到,我才朝着理想才迈出第一步,怎么能松懈!

又过了一刻钟,我的脑袋嗡嗡作响,似乎在给我最后的警告。不!我不能睡,我来到了洗面台,刺骨的凉水刺激着我的脑袋,终于我又清醒了过来。

又过了半小时,我终于坚持不住了,脑袋深深地埋在了书本中,而我怀着一个甜蜜的梦想,睡着了……

少年心事当拿云,为了心中这片云,我努力追求,矢志不渝。现在,我的数学成绩十分优秀,是班级的佼佼者。理想是人生的明灯,我深知,数学家这个梦想会一直激励着我从优秀走向更优秀。

高一作文 篇4

有一个很优秀的女孩去面试一家大型企业,她顺利地通过了笔试与群试,在一众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最后与CEO的面试当中,只是几秒钟,她就被刷下来了。

理由很简单,因为她当天的着装,那一身看起来很廉价且有褶皱的小西装。CEO说,他不希望他们公司给人的感觉是员工连一身优质的衣服都买不起,显得自己公司效益不好,他们就是员工的无形广告。

看到这个例子的时候,我起初有点儿不解,有点儿为这个女孩抱不平,觉得人家还只是面试还没有当你员工,还没有领到高薪水,没有钱,穿的朴实点怎么了?怎么可以如此就评判她呢?

可后来一细想,有些生活中的细节,也许真的如这个CEO所说的。这个女孩知道自己要面试的是一家大型跨国企业,那一定就要有所准备,即使没有钱,也可以为了看重这场面试去借买一套好的西装,再不济至少把西装熨烫干净整齐吧,也许CEO还会多给她一会谈话时间。

没有人有义务通过你邋遢的外表去看你纯善的内心。美国有一项研究表明,一个人给他人的整体印象,外在打扮占了百分之五十五,其他的个人行为举止,交谈内容加起来才占百分之四十五。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打扮给他的初印象真的太重要了。

以貌取人是每个人的本能吧。

也许我们可以说不追求奢华,但是我们至少要让自己的外在达到一个干净整洁,让人一看就很舒服的状态,那是对别人更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

高一作文 篇5

一滴水,轻轻从荷叶落入湖中,溅起的水花很快融在飘渺的雾中。涟漪轻轻淡淡地扩散,水面上漂浮的莲叶因而慵懒地抬一下,一只白鹭的鸣声一掠而过,继而恢复平静。

一棵古老的杏树,默默地站在水边,仿佛存在了一千年。

一切平静。没有动静,没有声音,没有风,没有雨,没有息息弱弱的呼吸,一切能活动的万物都忽然静了,静得有些异常。

忽然。

我忽然发现自己有了知觉,就象忽然一道闪电击中身体,我就从浑浊的梦中清醒了一样。

我先是摆了摆枝桠,树叶哗啦啦地摇动,因为没有风,听着象浑身的金属片哐啷啷响,回声大得吓人。

我充满了惊喜,我知道自己有了听觉,而且能够稍微摇动。我缓慢地晃着,听辨着每一片树叶的声音,我感到身体深处有东西在有节奏地跳动――嘭、嘭嘭。

我激动用一根侧枝扶在我的树干上,清楚地感觉到树干里有心脏,无数温暖的液体发源至此,在我的身体内部循环。而且我的意识似乎都来自那里,然后我发现我弯曲了的侧枝――难道说,我全身每个部位都能随意运动?

我忍住激动的心跳,作出了伟大的尝试――我使出目前所能使出的最大力气,把自己的根系从泥土里拔出来!

扑簌扑簌,沙啦啦。泥土被我强壮的腿带动地迸裂分解,龇牙咧嘴。无数的泥尘、浮土、湿浆飞散空中,溅到我的树干上,冰凉沁骨。我的根系相连,一部分撕拉着挣出泥土,另一部分仍留在土里沸腾着,兴奋地嘶哑着喊,出去了!出去了!我踏出的根系又踩在地上,轰隆隆响,泥尘、浮土、湿浆又刺溜溜从我的脚趾缝中冒出,然后是另一部分根系,接着举出泥土――

我缓慢地挪动着脚步,激动地听着自己伟大的脚步:扑簌扑簌,沙啦啦,轰隆隆!然后有水流,涌现在我的树干上,非常地热――这是什么?不是雨,不是雾,难道是――

我有了激动的泪水!没错!是泪水!那么,我有眼睛?我能睁开它,我能用它看这世界?看这天地万物,风雨雷电,花鸟虫兽?还有变幻万千,缤纷无穷的色彩?

我把两三条侧枝沿着眼泪摸索,一阵阵律动从侧枝的末梢传来,象电流涌自指尖一样。我的指尖触摸到两个节瘤,眼泪就从那涌出。我颤抖着抚摩这里,然后我发现光亮出现在我的身体里,先是一丝一缕,继而是一片,再接着整个世界都亮了。我沉睡在黑暗多少年的心灵!洋溢在光明中,温柔、变化、广袤的光明中!而且我发现,我是天生适合这光明的。我与光明的约会,就象千年信守的誓言,只为了这相逢的一瞬!我来迟了,光明!不是我守侯你,而是你这千年始终守侯我啊……

我想喊,可是喉管里只能发出嚯嚯的回声,象树干深处奋力挣出的呐喊。我缓慢迈动脚步,环顾四周,对这久违的世界观详着……

湖水就静静地横在我的脚前,涟漪仿佛冻结了,漂浮其上的莲叶因而横七竖八。我看见一片莲叶倾斜着,边缘微卷,一滴水象钻石一样悬在它的端,透明中映着世界的倒影。湖面的低空上定格了无数的水珠,尽现飞溅的活力,因而空中光线折射出无穷的变化。一只青蛙也定格在腾越的瞬间,两只后腿仍蹬在水里,紧张的姿态通过其拼命向上翻滚的皮理表露无疑,仿佛水下有水蛇正挥浪潜来。

我浑浊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个雕塑般的人影,我走近,仔细观察――一个穿迷彩军装的年轻人,半蹲在草地上,一枝步枪,枪托紧紧抵着肩胛,乌黑的枪管逼视着前方的迷雾。我首先留心的是年轻人的眼神,一只紧眯在准星里,另一只圆睁着,里面是什么呢?愤怒?欲望?贪婪?痴幻?迷惘?我看不出来,但一个影影绰绰的黑点,静止在他静止的眼睛里,显然是他致命枪管瞄准的目标。

于是我顺着他枪管的方向走进迷雾,在雾的另一端发现了谜底――一个正在写生的女子,画本摊开,两只手很白,一只握着画本,另一只手却很悠闲的提着画笔。我在这两只手上看不出任何恐惧和惊惶的痕迹,事实上我注意到这个女子神色轻松,眼睛在真实的湖光山色和画本上的景物上幸福地流连,丝毫没有发觉一只致命的枪管正对着自己。

在现有的线索中,我丝毫不能发现两者有任何的关联,我不明白,枪管为什么会对准一个无辜的人?但我很快在旁边十米远的地方发现了另一个黑点,一只黝黑毛皮的大野兔,正定格在拔足狂奔的状态,四腿腾空,两耳如两片狂风中的狭长树叶,拼命向后招摇,脚底众草低伏。我很轻易地判断出,持枪者的目标就是这只野兔,但是一场迷雾使一切变得复杂,追踪了很长路程的猎手,错把写生的女子当成了停下来歇息的野兔,准备一击毙杀。然而,时光就定格在了他手指扣下扳机的一瞬。

我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具有了智慧,而且我还拥有善与恶、怜悯和绝忍的道德判断能力,所以,我面对眼前的事情,有些棘手。依照灵性生物固有的善的本能,我应该把猎手的枪管挪离目标的方向,可是这样又违反了我遵循事物本来面貌的初衷,于是我应该把枪管恢复它本来所应该惩罚的目标,可是我又怜悯那只竭尽全力狂逃的野兔。

我该怎么办呢?生存,毁灭,不朽,短暂,这些联想迅速堆积在我的内心,扭结在一起,扭碎了我的思索,扭碎了我的时空,扭碎了我的存在方式……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津津乐道我年轻时的一段奇遇,这是我生命中最离奇的一件事情。我相信,没有任何人的奇遇可以超过我的奇遇,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用任何缘由解释我的奇遇。

那是发生我在大学军训时的往事。我们驻扎在一个城市的郊外野营,作为枪械保管员的我,总是利用职务之便,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背一管枪去打猎。我的枪法很好,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在第七天的时候,我的准星里出现了一只硕大的野兔的身影,然而它飞速逃窜,我紧追不舍,很快到了一个小湖泊旁,野兔消失在一片迷雾中,然而在我锲而不舍的搜索下,终于发现了它停下来歇息,我立刻半蹲下,朝它瞄准。就在我扣响扳机的一瞬,我忽然懵了一下,好象一道闪电迅速掠过身体。我的子弹还是飞了出去……

然而令我惊讶的是,子弹没有命中前方的目标,而是把一棵大树击中了,轰隆隆很响的回声。然后我更惊讶的发现,我本来瞄准的竟不是野兔,而是一个女子,一个正在写生的女学生!我脑门上的汗淅淅沥沥,心都要跳到嗓子里了,连说万幸,万幸。

正象所有富有戏剧性的故事一样,我正是通过这段巧遇,认识了这个女子,后来这个女子顺理成章地和我相恋,终成眷属。

然而我回忆的重点不在于此,我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的是那棵奇怪的树。它倒塌在水里了,根系仍然倔强地抓住土地,枝干却逐渐横斜着倒到湖里去,枝叶都浮在水面上,逆着沉没的枝条,挣着浮起来,使水面出现了很多涟漪。树干里淡淡飘着若有若无的轻烟,硫酸的味道,象闪电掠过后的气味。

这是一棵老杏树,非常的老,从它遒劲的枝干和它干裂的树皮可以很轻易地看出来。它也许见证过许多岁月的瞬间,却无法见证自己的衰亡。

这就是命。

远处还有些动静,一个黑影迅速消失在草丛中,留下刺溜溜的稀疏回声;湖水里一只青蛙凄惨地叫着,被一只从水里冒出的蛇咬住了后腿,然而终究挣脱了,一瘸一蹦地越过水面跳到岸上,留下一串串涟漪蔓延开来。

然而我清晰地发现地面有许多不规则的裂纹,坑坑洼洼,象一个步履蹒跚的巨人留下的脚印。我就沿着这些脚印离开,离开这个幻的瞬间,这个幻的风景。

高一作文 篇6

人做事永远有一个过程,可是这平常得太过,容易让人熟视无睹。——题记

人在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时候总会思前想后,显得优柔寡断。这是因为顾虑太多,对未来的日子产生了迷茫。更准确地说,那是因为人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可以收获什么。

鲁迅先生怀着科学救国的梦想,曾到日本仙台学医。一次看电影事件对探索救国救民之道的鲁迅刺激很大,民族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挫伤,思想上受到极大的震动。为了拯救处于落后地位的中华民族,鲁迅毅然弃医从文。以文学为目标,笔杆为武器,思想为良药,向黑暗的旧社会发起了挑战,唤醒了数万计的中华儿女。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夜以继日地写作。

鲁迅先生的成功,无疑是在于他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救人救国。而事实上,他做到了,他一短暂的生命为中国创造了希望。

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太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也太多。其实并不是无事可做,是我们陷入了迷茫里尚不自知、不能自拔。凡尘俗世,人们不断地想爬往高处,却忘了走好自己脚下的路。在浮世中,这个时代的人们俨然忘了先哲的教诲:仰望天空也要脚踏实地。他们仍旧自顾自地往上爬,脚上践踏着善良、真诚、宽容、博爱之心。于是社会也因此而变得浮夸起来。

做一件事,不应该只看到自己能收获到什么,也不要去后悔你曾经做过的事,因为那的确是你当时想做的。如果失败了,至少那还是你的梦想。

我们迷惑,但更多的是充满期待,我们的社会需要众人的努力,需要更多脚踏实地的坚守。我们都应该相信,我们做事的过程都应该是一步一个阶梯:

我不会做这件事。

我做不好这件事。

我想做好这件事。

我该如何去做这件事。

我会试着做这件事。

我能做好这件事。

我做到了!

我们都该相信自己做事的过程,并坚信自己能够做好它。

高一作文 篇7

青春像一只纤细的玉手,在我们心间划过,不留下痕迹;青春又如一把刻刀,在我们心里刻下令人难忘的花纹;但我说,青春更像一座城池,只属于我们的城池,这座城中不但藏着酸甜苦辣,疯狂欢笑,悲伤泪水,还藏着那酸涩且甜蜜的纯真感情。

试问,谁不曾拥有过青春年华,谁的青春中不曾出现一个令你刻骨铭心,无可替代的人?青春太美好,我们太年少,在那些懵懂纯真,情窦初开的时候,任何人,都会碰到一个令你心动,让你愿意永远把他(她)藏在这座城中的人。

在我十五岁的花季,我遇见了他。说不出当时是怎么看到彼此的,又是怎么认识的,只知道,他爱好电子游戏,就因为一个网页小游戏,从而认识了彼此。

记得那一天,是一个冬日的黄昏,黯然的天边折射出黄色的晚霞,就像是恍惚不清的思绪,我看到在人前有说有笑的他,当时,我怔怔的盯着他,他如星辰一般的双眸是那么的有神,他嘴角的笑意是那么的温暖,本来是很冷的天气,我却不觉得冷,反而有种暖暖的感觉。

他穿着一件蓝色的羽绒服,整个人帅气英俊,文质彬彬,后来才知道,他是大我一介的一个学长。等到他身边的同学散去后,我小心翼翼的跟在他的身面,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察觉了我在跟着他,忽然转过来,看着我。仅仅是这一眼,仅仅是这回眸一笑,我的心里立刻小鹿乱撞,脸颊滚烫,有些手足无措。

“同学,有什么事吗?”他磁性低沉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在我听来宛如天籁。我只好支支吾吾的和他说他刚刚玩的那个游戏我也玩,可不可以加我一起玩?他想都没想,留下了自己的账号,说了句好,在我听来,那是世间极为好听的声音。

就这样,我和他认识了。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我每次看书在书上看到他名字里的字,我都会觉得这几个字是文字里最美的.字,尽管他学习成绩并不好,尽管他并不是老师喜欢的尖子生,但他在我眼中就是一个非常美好的男孩。

那一年的暑假,在我们校园里流行起了桌游《三国杀》,我学会了玩《三国杀》,就约他陪我一起玩,他本来不会,后来我教会了他。

在那些临近黄昏的下午,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玩着时下最流行的桌游,我的心里是说不出的甜蜜,感觉全世界都在宠着自己,感觉上天对我额外眷顾。

夕阳在我们背后灿烂的就像绽放的玫瑰,粉红色的云霞更添了几分浪漫的色彩。虽然我心里是那么喜欢他,对他的那份喜欢胜过爱我自己,但我却不敢对他说,我觉得就这样也不错,等到有一天,他发现了我的心意,岂不是更好?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开学的时候,他就已经和我断了所有的联系,他最后留给我的话就是:我觉得我们性格相差太远,你那么活泼好动,我却喜欢安静,其实,你对我的心意我早已知晓,但是很抱歉,我们真的不合适。

今后,无论我再怎么发他的QQ他都不肯回我,他与我断了联系后,我每天听着伤感情歌暗自伤心,想起曾经我们有那么多美好的过往我就觉得心痛,那些美好现在早已离我而去,仿佛从来都不曾发生过。

现在我依然加着他的QQ,偶尔让他帮个忙,他还是会帮我,但最初的那份纯情早已烟消云散,我只所以不肯删他,或许是心里或多或少对他有些留恋,他在我的青春里就是一个无可替代的人,唯有他,让我品尝到初恋的滋味,也唯有他,令我知道青春不但有甜蜜,也有酸涩。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我不想与谁分享,我也不需要他们的倾听,我只需把他默默的藏在我心中的那座城里,在清风明月,静谧恬淡的夜晚拿出来自己悄悄品尝,回味,这也许就是青春里最纯洁,最懵懂的感情吧?

我只愿一个人,默默的守护着只有我和他的这座城池,静静的藏着这一份只有他和我能懂的这份纯情,这便足矣。

高一作文 篇8

黎前丽堪称“死亡之海”——撒哈拉大沙漠

吹着阴刺的寒风,风中撩起阵阵黄沙在飞舞。一座座沙丘尘颗随风跳跃着。呼啸中,传荡着死亡的哀鸣。嗅息里有一种亡冥的窒息感,在这荒漠中,一群人,在这地带里穿梭。每走一个地段,便有一具白骨孤零零地躺在这荒沙中。队长带领大家掩埋了他们,竖立了无名简陋的墓碑,让勇敢的探险家们找到灵魂的归宿,回归土层中,“我们是来考古的,不是来收尸的。”一个队员在混沙中抱怨道。“每一堆白骨都可能是我么的同行,怎能忍心让他们沉尸荒野呢?”队长沧桑二雄浑的声音答道。毕竟是死亡之海,不失它的威名,突然的风暴,卷起漫漫黄沙,遮蒙了他们的双眼,连唯一的指南针也失灵了。这一存亡的危难时刻,构筑的一座座墓碑引导他们走出了死亡之路,得之以生的希望……转一念轮回,若当初考古队,没有为那些孤魂残骨“安家”,那么此刻的他们足以又是这荒漠中的“孤魂野鬼”。付出与他人,便给自己一个希望之路。

噢,路在何方?在一个不经意的善举里。

天际——穿行的孤鸟

天空蓝得碧透,几许飘荡的斑云,增添了别样的景致感,两则相辉映得和谐异彩。阳光依旧灿烂,直插的云间里,丝丝金线布满天际,蓝与白与金的结合,铸造这般美的画面感!再加上几只盘旋舞动的鸟儿,也就更加显得灵动、诙谐。突然,这变化多端的天气,谁又能预料,黑云压制,光印逐渐消逝,一种闷热之气骤然笼罩,鸟儿在慌窜。混乱中几只煽动翅膀的鸟儿朝着光的天际飞去……一瞬,豆大般的雨滴从天而降,抽打着万物的身躯。与此同时,在雨的喧嚣中,耳畔响起了一声声孤寂而苍凉的惨叫。抬头、仰望,一直无助的孤鸟在雨的冲刷中,努力挥动着沉重的翅膀好似在寻找避雨的港湾。呵呵,无遮蔽的天空,哪来避雨之处?它,为何不停下振动的翅膀,借助大地的臂膀来阻挡这滂沱的大雨。为何选择高飞?所有疑惑,或许我无处可知。下一幕,另一只鸟朝它飞了过去,那只鸟剧烈地振动翅膀,叫声多了兴奋与喜悦,它们在空中盘旋了几圈,朝远方飞去了。哦,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也许,那只孤鸟在等一个约定;也许,那只孤鸟坚信:同伴不会丢下它!不变是它飞行的方向,是它心之归宿。

噢,路在何方?在失群鸟儿的信念里。

征程的迷途者——该往何方

我行进在迷雾里,我一次次想拨开眼前的缭缭白雾,我想清晰看见前方的那条路,亦或大道,亦或崎岖的山路;却不给我机会去摸透它的路径。我便成了迷途者,在迷茫中前进,不知道它将通向何方?不知道它该有多远?我只能在某个夜晚,用笔体写下关于它的通向,却写不出它的行程。我只能在乌苏个白头日,埋葬在试卷堆里,遨游在题海中,寻找关于它的踪迹。我只能在闲暇时,静心阅一本书,希望可以寻到它!多少春秋,多少日夜,我在恍惚中行走。不知走了多久?不知行了多远?在某个瞬间,在一个雨后的日子里,我看到了天空那道七彩的艳桥,是她告诉我的,我走的一条叫做“人生之路”。这路上有许多的坎坷与艰辛,也有美妙而刺激的事发生。她还告诉我,这条路的目的地,是我的“人生高点”。我想问:目的地在哪?该怎么去?她闪着最后微弱的光,消失了……答案不得而知。低下头,看着脚下落败枯黄的草,我陷入了沉思,嘴里轻语念叨着“人生之路”,满满的疑惑不解。我迷糊地跨着小碎步行走着。来到一条清透的小河边,我看见了两岸碧绿清幽的小草,在与阳光挑逗。这一幕,把我这颗紧绷的心,就此斩断了绳索,疏通了;血液里的暖流,遍布冰凉的身体。一瞬,我明白了,所谓“人生之路”,那一刻草的枯草,这一刻草的碧绿。哦,草的“人生之路”便是枯黄与碧绿的交界。那么我的呢?它就在一次次考试的失利中,它就在一次次心灵的创伤中,它就在一次次的抱怨中,它就在一次次的喜悦中,它就在我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当刺眼的数字映入眼帘,不光彩的数字总能灼伤明亮的双眼,刺痛那颗平静的内心。此刻的我,可以选择一条一味消沉,自甘堕落的狭道,亦可以选择坦然面对,找一个新的支点继续走向宽广的大道。当我获得荣誉时,我可以尽情徜徉在光彩的辉煌里,骄傲自负;亦可以把它视为一种能力的的肯定,故而激励自己奔向另一个高度。无数次的经历,无数次的探索,我定然选择了后者,这条路的目的地必然是我心之所向。迷途者归向,在于如何选择。

噢,路在何方?在我坚持的足下。

随风而飘的蒲公英,可以说它漂浮不定,却不知风便是它的路标,每一寸土便是它的归宿。大海中航行的船舶,可以说它随波逐流,却不知远方的灯塔市它的路标,流水是它前进的动力。撒哈拉大沙漠的考古者一个无意的善举,却意外成了他们得以重生的路标;风雨中的鸟儿,宁可被雨鞭策,也要坚守心中的方向,同伴的指明。世界万物皆有所去的方向,皆有明确的路标指向他们所处的意义。而我,而我们,却不知路在何方?一切皆在外面的足下,一切皆在我们的一念之差,一切皆在我们心底那道未启的路标中……

高一作文 篇9

在威尔格斯镇的一个名叫“黑焰”的酒吧里,几位面容俊朗的年轻小伙子正坐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大声说笑着。现在距离那个纵情欢乐的时间还有一个半钟头,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调整自己,找到今晚的真命天女。

“嘿,夏兰!我注意到门边的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白兔盯着你有一会儿时间了。”坐在吧台靠右的一个染着白发的少年调笑着,不客气的用拿着大啤酒杯的手撞了撞左边名唤夏兰的年轻人,金黄的液体在杯中大幅度的摇晃,洒落出几滴在左边的人的白衬衫上。夏兰漫不经心的侧过头瞥向门口,果真见到一个人站在那儿,灰色的大衣,灰色的帽子,帽沿边还有几缕长发飘落下来,看样子是把长发都盘进帽子里了。脚边还有一个大箱子与其矮小的身形极不相符。只有那双眼睛带着求助和些许好奇的意味打量着他,与他投过去的视线相撞时竟也不躲避。毫不起眼。夏兰在心中下了个定义后,便嗤笑一声回过头去,这种眼神他见过很多了,几乎镇上每个人都会这么望着他。

夏兰突然有些烦躁的抓了抓他那头漂亮的金发,从桌上拿起酒杯,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啤酒,然后无力的靠在吧台边上,四周嘈杂声不断。“你好。”突然的女声让夏兰一时没有反应,直到身边人的提醒才漠然的回过头。对面的人似乎从没看到过这么一双幽深,无尽如同大海般的蓝眸,一时间竟有些怔种,但很快便稳下心来。

“您好。是派斯先生么?我有您的照片,我刚刚确认了很久,应该不会错的。请原谅,我无意冒犯您,这是别人给我的。”说着拿出一张模糊的照片递给夏兰,接着又急急解释到“我叫米娅。因为家中的一些事,导致我如今居无定所,正巧家父与令尊有交好,并且令尊愿意好心的收留我,所以我就到这来了,但我不您家的位置。”说完就低下头,不敢看夏兰。

夏兰·d·派斯摩挲着照片沉默了下,随即一口饮尽杯中的酒然后利索的跳下高脚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根本看不见的灰尘。“女人,跟紧我。”夏兰瞥了眼那个足足比他矮了两个头的少女,再一把抓过旁边挂着的深蓝色风衣,大步往外走去,米娅红着脸尴尬的环顾了下四周,赶忙提起大箱子跟了上去,急促的连翻碰倒的酒店的椅子也不知。最后只留下一开始的几个少年仍旧在那大声说笑。

突如其来的冷风灌进了夏兰的脖子里,使得他不由得一阵哆嗦。直到夏兰沿着街道来到一个岔路口时才停了下来,微阖着眼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虽还未近深秋但街上早已是一片萧瑟之景,灰暗的天色似乎总笼罩在这个散发着不安气息的小镇。耳朵已能听到一个沉重匆忙的脚步声了。不过几分钟便停在跟前。米娅不住的拍着胸口,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儿,手中的箱子早就拎不住掉到了地上,“呼呼,您能走慢些么?派斯先生?我跟不上。”等到喘息声差不多小点儿后,夏兰才抬脚向前走。米娅咽了咽口水,认命的继续跟着。

“哈。您们着的冬天来的可真快啊”米娅想挑起些话题,但夏兰并没有予以理会,接着一路具是沉默。

米娅细细打量着前面的人的修长身形,帅气的面容若隐若现在高高的领子里。米娅心中划过一丝奇怪和一点其他的情绪。走在前面的夏兰隐隐察觉到了身后的视线,从鼻腔中漏出一身不屑的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