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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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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1

鲁迅先生的文字,我一向认为晦涩难懂,经常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但他的《朝花夕拾》,却给我一番别样的美。

风景如画的百草园,意趣盎然的五猖令,是鲁迅童年生活不可磨灭的一部分,然而,这“美”之中,总掺杂着一些风波:美女蛇的故事使其忐忑不安,心情急切地去看五猖令却无奈地被父亲拦阻。在使人莞尔一笑之余,更能感受鲁迅那颗充满妙趣的童心。

《朝花夕拾》中更深层次的方面,是引发了人们对人性之美的思考:原本因害死隐鼠被鲁迅仇视的长妈妈,却费尽心思地买来了《山海经》。尽管她睡姿丑陋、拘泥礼数……可她却有如此“伟大的神力”,实属难能可贵;那位留着八字须,戴着眼镜的藤野先生,在那个国人被随意欺凌的时代,却践行了崇高的师德;最为离奇的莫过于《无常》,地狱勾魂的使者白无常,因怜悯自己的寡妇阿姨,竟偷偷放她死去的儿子还阳半刻。这种只有圣人具有的悲天悯人的情怀,却出现在铁石心肠的白无常身上,不禁让人感到一种温情。

最扣人心弦的是《二十四孝图》和《父亲的病》,童年的鲁迅看完《二十四孝图》后,立志要像故事里的孝子一样报答父母,这颗无私的孝心,是无价之宝。最能给我震撼的,是鲁迅父亲即将逝去时,鲁迅希望父亲快点离去以免受痛苦纠结的心理,那一刻,我似乎跨越了百年时空,感受鲁迅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每一份喜怒哀乐。

鲁迅先生,似乎永远紧绷着一张拘束而古板的脸,用犀利的笔锋刺下一个个直抵人们灵魂深处的尖锐文字,严肃得令人生畏。读了《朝花夕拾》后,他那冷酷的形象瞬间_,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充满童心、热爱生活、甚至有些孩子气的鲁迅。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2

读罢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无法猜测当时作者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这部作品。但我作为一个读者,在读这个作品时候,深刻的觉得《活着》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面对那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更是给我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

在作品中,作者以第一人称富贵的形象,平静地讲述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用近乎冷漠的语调,编织了一幅人性的挂毯。作品的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戳人心。让读者走进主人公富贵的世界,同他欢喜同他忧愁。

人生是一场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旅程。可是书中的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他出生在地主家庭,命运却一次次与他开玩笑。他的顽劣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手中。最亲密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承受着一个又一个的痛苦。可就算是这样,命运依旧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一个,整本书的故事很压抑。但也有转折,富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对象二喜出现后,富贵以为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会走向好转。可是最后就连他的聋哑女儿也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失去了生命。命运到最后,只有老黄牛陪伴着他。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纠结和挣扎。一方面是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是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正是在这种纠结和挣扎中,人们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就像这本书序言所说的那样,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3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名著,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伴侣黑桑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在一场暴雨中,紫岚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这是四只性格迥异的狼崽。为了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她将希望都寄予在了最为强壮的黑仔身上,可是她没想到会最先痛失黑仔。黑仔死后,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和双毛,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再后来,媚媚开始发情,慢慢有了狼崽,紫岚又开始在媚媚的狼崽身上打主意。故事的结局很悲惨,紫岚为了狼王的梦想。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百感交集,为紫岚的牺牲感到不值,也想她真的牺牲的有意义,让她的梦想成真。

也许,在许多人眼里,紫岚是自私的,因为她为了一个不怎么可能实现的梦想而伤害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甚至还想让媚媚的孩子替她实现梦想,同时也为紫岚的结局不值。

可是,如果换个角度思考一下,紫岚是一只母狼,她有梦想,她为她的梦想去努力,去拼,哪怕最后没有实现,但是,她努力过,她尽力了,那么,她就不会有遗憾。

放在现实中,这个问题不是一样值得我们思考吗?都说人不能没有梦想,可就算一个人有梦,但他觉得梦想离自己太遥远了,没有去努力就放弃了,那这又叫哪门子梦想。梦想,不仅仅是一个前进的动力、目标,它的结果也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但是,至少,追梦的路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充满希望的,以至于我们以后回想起来这段回忆可以不后悔,不遗憾。

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有结局,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能实现,这是现实。但是我想说,追梦比实现梦想更有意义。

愿我们都有梦想,都愿意为了梦想去努力,不论结局,愿我们都在追梦的路上不断前进。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4

儿时我住在农村,那时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几家有电视机。当然,我家因姐妹多也没有这样的奢侈品。但是一样可以有我们的精神生活,在父亲每天必听的收音机中,懵懂听着“平凡的世界”。随着时光流逝,参加工作后一次在书店等车的机会,我看到了这部被喻为矛盾文学奖皇冠上明珠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兴奋的买下了三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仔细阅读,不觉间被小说中孙少安和孙少平哥俩的自信、自强、拼搏向上、抗击挫折、积极追求梦想的精神所感动,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时常哽咽,而后每当我遇到挫折就会重复翻阅该书的励志篇章,至今真的不记得多少次被书中故事感动,也不记得读过几次这部小说。

这部长篇小说通篇共三部,作者用3年准备时间和3年的写作时间,倾注了自己的无限心血,且写完这部小说路遥久久不能走出书中的情景,以至于该书问世后不久他就离世。小说以孙家少安和少平为主线,描写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黄土高原十年间的城乡生活。小说全方位展示了哥俩身处困境中的斗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在对不同人物的多角度的描写中,展示出人性的真、善、美、丑与恶,可以说这部小说传递的是满满的正能量,也真正的让人读后为之振奋。

孙少安作为孙家长子,为了托起家庭重担在13岁不得己辍学,而后在面对心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示爱后高兴的难以自控,瞬间抓狂后又不得不冷静的为了支撑家庭而痛苦的选择娶山西姑娘贺秀莲,在那个年代那个家庭,少安不敢谈爱情,心里只有那个贫困的家,实际上他是多么希望能和润叶在一起,润叶有文化是教师还与其是两小无猜,而他只能考虑家庭和当时双方的门不当户不对,也怕拖累润叶。痛苦的选择了婚姻后,给他的安慰的是勤劳贤惠的秀莲不仅对他一见钟情。而且在少安没钱买骡子为学校拉砖时秀莲回娘家借,使少安挣到人生的第一桶金,而后在砖厂扩建因为用人不善导致破产无钱给工人开工资,秀莲再次回娘家借,一次次的帮陷于困境的少安度过难关。少安重新振作,再次将他的事业做到辉煌。

少安作为一名聪明上进又敢想敢做的热血青年,自强不息的追求梦想的性格深深的吸引着我,回想我的过往经历,因遇到挫折无助的哭过、在自我安慰清者自清后尴尬的笑着、因莫名的打击而心灰意冷的颓废过了,数不清的困难面前我被小说感人的精神所激励着,因为在现今的社会与当年的时代相比,我所遇所难是如此不值一提,所以努力让自己的人生有价值才是有意义的。

浓墨重彩的描写是孙少平的人生,他从贫寒的乡下家庭来到县城高中,为了尊严在每天同学们都打完饭后才去食堂领他的两个黑面馍馍,到毕业后回家务农、做教师,而后为了心中想看看外面的世界的梦想而去黄原做揽工,在揽工过程中被舅舅村上的曹书记相中,后将户口迁到黄原才有机会到大亚弯煤矿做工人,上工前体检因精神紧张血压高,如果买不到醋降血压就得回家,当时天已经黑了,好在村里找到一户人家借一碗醋饮下,第二天得以成功上任,上任后才知道借给他醋的就是他的师娘。

孙少平一直保持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优秀品德,无论条件多么恶劣都坚持读书、努力工作,从不旷工,每个月领到的工资也最多,将工资的大部分寄回家,留下一部分寄给上学的妹妹。一次煤矿事故,师傅为救工友而牺牲,因工作出色他顶替了师傅的位置,同时也担负起师娘一家孤儿寡母的生活。就在这时,他与来矿上采访的省级记者田晓霞重逢,二人燃起爱情火花,并约好转年的这天一起回去见孙家父母,到此本是看的人心花怒放,结果作者笔峰一转,田晓霞因在山洪爆发中救人而牺牲。真是一波三折,此后孙少平为了掩饰痛失心爱之人的伤心,将自己投入到无尽的劳动中,在又一次煤矿事故中为救工友受伤脸上留下疤痕,在拒绝金秀示爱后又回到了他热爱的大亚弯煤矿。孙少平的一生比少安还坎坷,从最初带着卑微上高中,悄悄的趁无人时领馍,到骄傲的为同学们讲故事;从农民到教师后为了看外面的世界去做揽工;从大亚弯煤矿上工前得到师娘借醋相助顺利过关到当班长后替牺牲的师傅承起家的重担;从与田晓霞来采访相遇收获爱情后因痛失爱人而最终回到大亚弯。多层次多角度描写了他一生勤奋好学、真诚善良、重情重义、敢于拼搏和抗挫折的性格。

小说描写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城乡生活,从孙少安和贺秀莲、孙少平与田晓霞、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等人物的塑造看,他们经历各不相同.悲欢离合的写尽了各种人生,但却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从中看出作者是站在现实生活的角度来对当代生活的描写,这个世界毕竟伟人不多,靠绝大多数平凡人维持的社会中要不惧挫折,敢于向命运抗衡,不做生活的弱者。

回顾自己一路走来,读的书也不少,但路遥的这部顶极著作“平凡的世界”真正的走入我的灵魂深处。感受到不同的年龄读这部小说会有不同的收获,且时时激励着我在遇到困难时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斗志,以至于我在一次次被压力折磨后相信风雨过后会有彩虹的。就这样带着从小说中得到的启发,熬过了不知道多少个不眠之夜,重新捡起了曾经所学的专业才有今天坐在审判台前的我,也立下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鞭策。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5

暑假期间,有意无意间又拿起了《简·爱》这本书。没想到,一页一页翻下去,竟让我欲罢不能。

在印象中,《简·爱》大体讲述了女主人翁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故事。多年后,如今重读这本书,和之前的感受和体会根本不同。

幼年的简爱,寄人篱下,生活在德舅妈的嫌弃厌恶中,表哥表姐的欺侮中,尤其是在一次反击中,打了约翰里德表哥,被舅妈关进红房子,并因此吓出一场大病,给简爱的童年以致成年后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读到此处,很虐心的感觉。但也让人感受到简爱幼小身体里一颗叛逆勇敢,坚强不屈的心。

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给人以精神上的鼓舞。

在后来的孤儿院学校里,简爱凭借自己的坚强,勇敢,好学,经历了一次次的屈辱和磨难,以出色的表现成为洛伍德学校的教师。让人在为简爱的坎坷经历感慨唏嘘的同时,感受到一种不屈不挠,自强自立的精神鼓舞。

从洛伍德学校出来,简爱成为一名家庭教师,并爱上这家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当发现罗切斯特有妻子时,她选择了尊严——静静地离开;而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烧成了废墟,罗切斯特被烧成了残废,她选择回到他身边,去追求心中的'真爱。再次感受到简爱对自由、平等、纯真爱情的向往和追求,以及自尊自爱、独立自主的优秀品格。

是啊,成长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各种烦恼、挫折、甚至失败,让我们勇敢面对,战胜困境,成就不一样的精彩。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6

你看过《简·爱》吗?《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和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他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价值=尊严+爱。

这本书是我读过为数不多的书籍里,认真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的一本。这本书里的女主角——简从小父母双亡,被舅舅领养,但很快舅舅也去世了,简就被舅妈里德太太抚养,但舅妈却一点也不喜欢她,有次,简和表哥约翰打了一架,舅妈却只袒护表哥约翰。后来简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孤儿院里,由于院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苛刻和孤儿院的卫生条件极差的原因,使大部分学生被病毒感染导致身亡,其中也包括简爱的好朋友海伦。简爱长大后,去当了一所学校的老师,后来出于一个年轻人的激情,辞去了工作,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小阿黛尔的家庭教师,而这也是简第一次见到这位面相丑陋、脾气古怪的罗切斯特先生,并在后来深深地爱上了他……

“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的表现。”

“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如果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许多钱,我就要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习俗的准则和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同你的心灵讲话。”

写着这些,我的记忆逐渐鲜明起来,就仿佛简和罗切斯特先生的一幕幕都发生在我面前。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内心是个很自卑的人,和一些人一样,有懦弱胆怯的心情,他甚至向简隐瞒了他有个疯子妻子的事情,因为他害怕失去简,这是他生命中出现的最亮的星星,是简带他走出了阴暗的那一面,但是到最后,他还是会害怕,简离开了他,他也不敢去寻找。而简,她是位非常勇敢的女性,也是位很善良的女性,她自幼受人歧视,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待遇,却依然没有倒下,反而在生活的混乱中越加坚强,越加刚韧。

“越早经历挫折的人,越能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走过重重考验。”简虽然深爱着罗切斯特先生,但却不能违背上帝嫁给一个已婚之人。人就要活得实实在在,不能因为一件事情而不公正的对待他人,这种行为是非常无知、可耻、愚昧的。唯有善待他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虽然,回报不一定多。

简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是一场尊重+爱的美妙爱情。《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佳作,带给我很多思考。我希望不论美丑,不论贫困富有,都要拥有一个广阔的心胸,然后去努力的承受人生应该承受的重量,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更加美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面对生活,活得更像自己。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7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8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来自《活着》这本经典作品里的话。从这简单的两句话里,我似乎读到了一个有着倔强、麻木性格的人内心的无奈。

透过这两句话,我能感受到这个人对生活的希望一点点被时间和现实所剥夺,他是一个满是伤痕的人。在面对现实这个怪物面前,他无疑是懦弱的败将,但在一次次跌倒、爬起、再跌倒、再挣扎的中,他变得比最初更加成熟,他也更加清楚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都会是过往云烟,包括虚名、钱财、甚至是刻苦铭心的爱情、血浓于水的亲情、两肋插刀的友情。也许这样很残酷,也许这只是福贵的绝望、也许这只是那个时代产物,但是这却深深地扎进了读者的心,让读者看到生活这两字之于福贵来说就是一种习惯而已,只要这世界能给他一片生存的空间、一口空气、一滴水,他便就可以这样苟且地活下去。他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只想顶着这副皮囊任现实的鞭子抽打,尽管鲜红的血液止不住地从血管流出,他也不想去理,更不想睁开眼睛一瞥。

“可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这样的老人在乡间实在难以遇上,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好像身边的老人看上去也是这样的平静,对于生命旅程中的一切他们都变现得很平淡,即使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举世无双的功成名就、动人心魄的豪言壮语也不能勾起内心的一丝涟漪。也许在偏理性的人眼里,这是长大的标志、这是思想成熟的标志。可这样一个对喜怒哀乐都没有知觉的人不应该很可怕吗?可这样一个被岁月剥脱了激情的人的生活不应该很单调吗?可这样一个把生活当做习惯的人不应该很可怜吗?他之于生活就像是一块寒冰,而生活之于他就像是多点了的一道菜,吃不吃都无所谓,只是到收银台时会多拿一点的钱。

余华在《活着》这本书里,用了一生的时间让主人公福贵一点点沉沦。年少的福贵只是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对这个社会还是存在一点点期待。可当他的家族破产,他被强制安排到军队里,他的母亲和爱人一点点远离他的生活,他的儿子和女儿被现实折磨得满是伤痕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何要活下去,他不知道为何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发生在周围最亲最爱的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要知道他们都是没有一点罪恶的人呀,错的人是他,该被上帝带走的人也是他。

在庸俗的人眼里,死亡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可在余华的眼里,的痛苦不是拿走这个人的生命,而是折磨他,让他在无尽的悔恨、无尽的悲伤中苟且地活着。在《活着》这一本小说中,余华就这样给福贵安排一场悲剧接着一场的悲剧,他要让这个不珍惜生活的人被生活蹂躏到连哭都难。他要福贵看着一幕幕亲人死亡的惨象,他要让福贵明白在现实面前他是多么无能无力,他要让福贵连在睡觉时都被这样的噩梦惊醒。在小说的结局,余华还安排了一个更加残忍的剧情,他连福贵生活中的希望也给剥夺了。苦根是福贵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是福贵对未来的一种期盼,但作者却滑稽地安排了他的死亡。苦根,他是纯洁的,似乎和这个世界无怨无仇,可最后被安排撑死了。余华彻彻底底地毁掉了这个叫福贵的人,对他的可怜是让他继续苟且活着。到最后的最后,福贵仅剩下年老的自己和一头老牛。

除了余华的《活着》,还有很多类似的作品,那些作者都在用手中的笔写下生活的可怕、战争岁月的艰难。在看《活着》这本小说和电影时,我感到很压抑。我想任何一个人在看着一幕幕死亡场景时,都会觉得心在一点点被撕扯,都会感到有一种侵入五脏六腑的寒冷,甚至会害怕自己也成为了现实版的福贵吧!福贵的悲剧并不是特殊的,在看了巴金的《寒夜》之后我便更是这样觉得,巴金以一家四口的在战火纷飞的破裂来反映主题,给人的感觉很亲近,表现得也很自然。汪文宣和曾树生相遇在寒夜的薄雾中,他们的离别、各自的结局也在这样一个寒夜。汪文宣和曾树生曾经对生活充满着期待,他们的理想是办一所学校,可以在教堂里把自己的知识传递给一个个渴望学习的青年,可在战争年代这样的生活就是妄想,那黑暗的时代嫉妒他们身上的光,所以它便露出獠牙嚼碎了这样的梦想,而《活着》也是这样在把幸福毁灭给我们看。

余华是成功的!他笔下的福贵生动了演绎了一场生命的悲歌,现实摧毁人性的好戏。同时他也惊醒了一些把活着视为习惯的人,他提醒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倔强地、有意义地活下去。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9

我读书读得比较少,但《平凡的世界》我读了两遍,第一遍是当兵以前,那时在家待业,可以说人生很迷茫,找不到方向,在朋友推荐下,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可以说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在书中找到了自信,看到了人生的方向,所以我寻找机会,走出大山,选择了当兵,在部队很努力,基本实现了人生的目标;第二次读《平凡的世界》就是前一段时间,阶段不同,体会不同,接下来和各位分享: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矛盾的情感路线,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自信,人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一系列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给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亘古不变的信仰和追求。我觉得我们每一个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应该拜读《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因为它会让你懂得: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但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但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人的一生充满了各种机遇和挑战,当遭遇挫折时我们需要的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去看生活的另一面,看到生活的美好之处。从挫折中汲取教训,积极努力的提高并完善自己,才能取得成功。

只有保持一颗永不言败的心,才能使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做出不一样的成绩,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更加具有挑战,更加具有意义,使自己能斗志昂扬的面对人生,面对生活的每一次挑战,使自己的人生更加的丰富。我很庆幸《平凡的世界》可以让我看见这种人生的答案,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勇敢面对,努力的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一个不平凡的自己!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篇10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在百草园中还有一个人大家仿佛也会记得,谁呢?长妈妈。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的美女蛇,那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葫芦娃》中的'蛇精,是不是和她一样美呢?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