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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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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小编收集的2016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

2016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

  【2016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1】

为加强分局路政管理,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水平和执法效率,根据上级安排,分局决定于2016年5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路政管理宣传月活动。为确保路政管理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公路路政管理环境,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列》、《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57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活动内容

(一)悬挂宣传横幅。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二)刷新标语。完成时间:5月10日前。

(三)走村串户,联系村委会等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选取重点行政村,与村委会签订护路爱路公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违法建房、肇事车辆逃逸提供线索并查实的予以重奖。时间安排:5月1日~5月10日。

(四)到沿线学校进行宣传,采取知识讲座授课、图片展等方式进行宣传。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13日。

(五)走访沿线大中型企业、运输大户、宣传公路法规,以“抛、洒、漏、滴”、搭接公路为宣传重点。时间安排:5月14日~5月24日。

(六)走访相关单位进行宣传,以水沟外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跨越管线为主,争取部门支持理解。时间安排:5月25日~5月28日。

(七)开展集中整治。主要是对国道沿线的“抛、洒、漏”、搭接公路、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等侵害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治理,对非法建筑和非公路标牌进行强制拆除。时间安排:5月29日~6月9日。

(八)活动总结。及时收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由李美南负责将宣传活动情况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含图片等),在6月10日前上报市局路政科。

  四、工作要求

(一)分局要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加强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科室、各道班要积极配合做好路政宣传月活动。

(三)路政科作为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宣传工作,切实负起宣传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宣传月活动。

(四)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成果和经验,尤其是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第一手资料(包括摄影、摄像和文字宣传资料),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要做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报道工作,通过摄影、摄像和撰稿,积极向各报社、电台、电视台和网站投稿,重点向江西公路网、赣州市交通信息网和赣州市公路网站投稿。

  【2016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优化公路路政管理执法环境,提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6〕20号)、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执法陆〔2016〕28号)、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交执法路〔2016〕42号)精神,结合我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