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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暑假社会实践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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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武汉工商学院关于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校教务〔2014〕3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2015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激扬青春实践梦想”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暑假社会实践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 实践梦想

  二、活动时间

整体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2015年10月20日。

第一阶段(6月中旬):各学院分团委宣传动员;遴选项目、组建团队;

第二阶段(6月下旬-7月初):重点项目评审;

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8月中下旬):社会实践;

第四阶段(9月初-9月中下旬):总结、评审;

第五阶段(10月中旬):成果展示、表彰。

三、实践内容及参考题目(以下主题任选其一)

今年我校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将采用社会调研类、志愿服务类以及实习创业见习类三项并行的分类项目化管理模式。

(一)社会调研类

社会调研类注重对国计、民生、校情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调研,以求形成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1) 中国“美丽乡村”典型样本调查;(2)能源供求形势和能源发展;(3)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4)水资源保护和治理;(5)环境保护;(6)食品安全;(7)城市住房问题和房地产产业;(8)中国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9)地方经济、文化、教育、民生等;(10)其他与专业相结合的热点或难点问题。

(二)志愿服务类

志愿服务类注重结合专业特色、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志愿活动、开展社会服务,以求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青春和智慧。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考察和走访,或通过报告会、图片展、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等形式赴各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各地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的务实做法,并予以总结和推广。

2、利用暑期,到对接街乡进行“三下乡”志愿服务。具体内容为:(1)支教服务。(2)社会考察。(3)红色之旅。(4)文化宣讲。(5)社区服务。

3、参与“我与工商共发展”的招生宣传活动。优秀学子走访高中母校,通过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等形式开展“魅力工商”宣讲活动,介绍学校办学历史、优势特色、专业设置、奖助学金、大学生活等信息和政策,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拓展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吸引更多综合素质优秀、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报考我校。

(三)实习创业类

实习创业类注重在社会各级企业开展实习实训活动,以求学生深入社会,积累实习经验。倡导开拓创新,锻炼在校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活动对象及组织

(一)活动对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在校本科生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本次实践的重点对象为2013级、2014级本科生。

(二)活动组织:以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1、个人实践:个人申请并经学院学院分团委审核批准。

2、团队实践:团队组织实践由团队组织负责人申报、学院分团委审核批准形式开展,重点团队须经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产生。原则上,每支实践团队不少于7人,活动天数不少于5天,指导教师指导团队不超过2支。

参加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团队,由校团委选拔推荐、上级团组织审核产生,通过审核的团队,其实践报备相关事宜以上级团组织相关通知为准。

各学院分团委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确保每一名同学都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重点团队申报上报到校团委处。

(三)活动经费:暑期社会实践的经费由个人和团队自筹。学校对校级及以上重点团队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原则上校级重点团队资助金额为1000元。资助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通过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审核成功的团队,其实践经费由校团委依据上级团组织相关要求进行支持。

  五、社会实践总结及表彰

(一)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收集及批阅、成绩考核

1、2015年9月21日前,各班分类收齐《武汉工商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记录表》并附详细调研报告或总结上交学院分团委。

2、学院分团委负责评阅本学院学生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综合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并汇总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会同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分团委上报的成绩进行审核,并报教务部备案,作为认定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的依据。

4、学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及格的,校教务部、学工部以发文的形式认定实践创新学分1分;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的,按《武汉工商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额外认定创新实践学分。

(二)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评选

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在社会实践结束后,集中评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与创业计划项目将择优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立项、进入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等进行孵化。

校团委从院级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中择优产生校级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

六、社会实践的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就近就便。社会调研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在家庭所在地开展调研和实践活动。

(二)各学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不可在未征得学校和父母允许情况下私自进行实践。

(三)全体同学务必高度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来提升自己的素质,各团支部要将下学期第一、二周某一天作为主题团日活动或主题班会时间,组织同学对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