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范文 > 活动总结 > 交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交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1.38W 次

"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交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根据县委、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对"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月" 活动:一是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各级"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将"安全生产月" 活动结合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汛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结合辖区、行业、单位管理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开展计划,认真开展此次活动。三是县局拟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交安运〔2012〕40号)发送到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明确了活动目标、落实了责任。

二、措施具体,成效明显

(一)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一是结合汛期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月" 活动开展中由县运管所、海事处和各运输企业、车站、管船站(所)对参营的车船驾驶员、售票员、驾长分别进行了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各运输企业还对在外地驻站车辆驾驶员进行了补课,把安全、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月" 活动知识宣传到每个车头、船头和人头。二是采取广播、电视、车站、码头等形式进行安全、交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500份,出动宣传车 110余台次,宣传人员850 人次,宣传标语450张,布幅 35幅,安全宣传栏21期,安全警示栏18期,安全嘱托驾乘人员6500余人次,提高了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树立了人人讲安全,人人自觉、维护、遵守安全生产秩序。二是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在车站、码头、城镇、学校、场镇开设安全生产咨询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交安函〔2012〕114号)文件精神,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安全宣传标语,举办安全知识展览,传播安全知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二)隐患排查收到实效、隐患整治及时。活动期间,一是县养护管理段对全县所有的省、县、乡道进行了养护保洁,加强了道路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了危桥险路,对道路损毁的路面进行了修复,做好了道路养护和保洁工作,确保了道路和桥梁的完好;二是县路政管理大队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95车次,清理路障和维护交通秩序,有效保证了道路的畅通,确保客、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三是严把车辆、船舶技术关。各客运汽车站对客运车辆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安全例检应班车4585台次,查出不合格车辆77台次,现场修复 2台次,停发75台次。"三品"检查8048件次,查出违禁品9件。通过gps监控,查处18台次。166队上路检查客车276台次,从gps中发现超速、超载13台。黎明公司上路检查客车146台次,纠正违章5起。严格执行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四是管理与监控同步。县地方海事处、运管所对客运站场、码头增派工作人员,加强现场监管,发现超载行为的及时制止,对所有营运车辆、船只、驾驶员和驾长进行全面审查,有效地保证了客运车辆、船舶的安全运行。同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了证照、设备、设施不齐的船舶、车辆非法从事客货运输等经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71人次,执法车 95台次,暂扣各类摩的、小汽车非法营运车辆246台。通过"安全生产月"这次活动,促进了广大干部、从业人员、驾驶员自觉遵守不"三超、 三违"和"三不伤害"规定,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川府发电〔2010〕59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排查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20xx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已全面结束,面临主汛期的来临,我们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如既往地扎实搞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为开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年,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xx会、人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重于基层,打好基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1-6月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民政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吴家勋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令娅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一名干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对各股室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民政局总体目标管理,制定出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与各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一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了定期和不定期地研究和检查,对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研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安全意识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我局采取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学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深入开展2012年XX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元旦、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到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敬老院、救灾仓库,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增强其安全意识。二是认真举办好安全生产学习专栏,在全局内举办安全生产学习专栏四期,落实消防措施,更新消防器材,确保全局消防安全。三是每季度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敬老院、光荣院、救灾仓库、救助站、殡仪馆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四是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充分发挥对民政安全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落实节假日和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做到有局领导带班,做到有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二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杜绝了漏报、迟报现象发生。三是指定专人对全局门窗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四是加强车辆管理,定期对全局所有车辆进行检修。五是搞好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做到每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并作好记录,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起高度的安全意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2年开江质监局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指定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保证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此次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从2012年9月12日开始,2012年10月8日结束。一是明确重点产品。粮、肉、酒、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月饼及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二是明确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区域;三是明确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生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等风险性较大食品的企业、有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企业;四是明确重点环节。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五是抓好重点案件,即涉及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等。

三、认真检查,完善档案

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下一步实施监管和整治打下良好基础,我局按要求,从城镇到农村,从大中企业到小作坊,深入对我县20个乡镇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目前我县共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12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32家,小作坊 180家),其中五类(米、面、油、酱、醋)食品企业12家,十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等)食品企业9家,十三类(啤酒、糖果、淀粉等)食品企业3家,其他食品企业8家,小作坊174家。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提供标准文本,对照标准文本一一进行了核查。共检查企业212家(获证企业32家),其中使用国家标准的40家;使用行业标准的5家;使用企业标准的165家,没有发现企业执行的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从生产源头上保证了食品质量安全。

截止到10月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4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12家,检查产品种类达10余类,30 个品种,货值260万元。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该局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212家食品生产企业分乡镇分质量管理等级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库,进一步摸清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实施动态监管,专项整治以及制定长效的监管机制提供了基础。

四、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身法律意识,维护全县人民的合法利益,检查中,我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达10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各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了全县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