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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2017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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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落实处罚到人。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粮食局2017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粮食局2017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根据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金食安办〔2017〕23号)要求,我局对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遵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较好地履行了《金昌市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任务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

二、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于2017年5月17日至24日粮食科技活动周及6月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全市粮食行业设立主会场1个;设立分会场1个;宣传场次6次;设立宣传点5个;办黑板报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各主(分)会场现场接受粮食科技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听科普讲座的受众达万余人。

三、认真开展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于2017年6月24-27日,由市粮食、发改、财政、农发行、中储粮金昌直属库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查存清查工作。对全市12个国有储粮点,从库存粮油数量、质量、卫生安全方面、轮换、仓储管理方面、成本费用方面及执行粮油政策方面逐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整改,消灭了安全隐患。二是于2017年7月,按照“有仓必查、查必彻底、仓必装粮”的原则,对各企业用于装粮和未用于装粮的粮仓进行了逐点逐仓全面清查。共检查仓库99座,仓容213860吨,并重点指导空仓维修和消毒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为新粮安全入库、保障粮油安全夯实了基础。到目前为止,切实做到了粮油储存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成效显著。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于2017年1月27日、28日,我局由监督检查科、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及中心化验室组成检查组,开展了节前粮油市场集中检查。对我局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的6家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涉粮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限时督导整改,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粮食局2017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

为切实加强商务和粮食局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当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扎实地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酒类商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把监管落到实处。为加强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履行本单位食品监管职责,我局在年初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汇总报送制度。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到位,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细化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及时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调控与储运股和内贸股室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把本次活动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点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实活动开展。

三、切实做好粮食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指导本县商业联合会组织大型商超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加大商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通过商场超市广播、内部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放食品安全有关资料,主动接受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现场咨询等,杜绝销售过期食品。二是举办“粮食安全在身边”公众宣传活动,通过专家咨询、展示放心粮油产品,举办食品安全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指导,宣传放心粮油企业和产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粮油食品安全、节粮爱粮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启动夏粮收购质量安全调研和收获粮食质量监测工作,指导、督促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收购政策。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当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酒类食品监管,取得初步成效。在严格实施酒类流通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酒类和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含专供特供酒等非法行为,强化酒类流通市场执法监管,并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要求全县各酒类批发商批发酒品时必须认真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禁止使用传统的商品调拨单。同时要求酒类零售商购进酒品时,主动向批发商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

二是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我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酒类经营者重新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对新申报的酒类批发商,县市两级商务酒管工作人员一起实地检查验收,严格把关;对经营场地不符合规定要求、堆码超高、存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经销商,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三是实行索票索单制度。要求全县各酒类经销商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酒类购销登记台账,详细记载酒品出入库数量、时间、酒品来源,销售去向,实现了酒类商品从供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可追溯性监管。四是实行酒类市场巡查制度。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名烟名酒店、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酒类零售点实行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2015年共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10户,开展酒类专项执法行动10多余次,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