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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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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办公用房已经满一年了。从多数部门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看,都能按照上面的职级与面积要求进行清理。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1】

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惠东财资[2016]10号)和县府办下发的《惠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台账的通知》的要求,我镇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党政机关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我镇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清理整改工作组,具体对我镇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二、明确责任,认真自查

按照要求,镇清理整改工作组明确了自查对象、范围、内容及清理依据,认真开展了对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特别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清理。自查结果如下:

一是办公用房自查如下: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151.57平方米,分两类,其中基本办公用房为983.22平方米、附属用房(食堂)面积为180平方米;基本办公用房分三类,其中办公室用房面积532.13平方米(包括领导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服务用房面积439.44平方米(包括会议室、档案室、三防办、收发室、值班室、储藏室、卫生间)。我镇实有编制人数为115人,人均办公室用房面积约为4.63平方米、人均食堂用房面积约为1.65平方米。

二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具体自查如下:15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约310.64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为约20.71平方米。根据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部分领导办公用房不符合标准,需进行清理整改。

三是其它自查情况:自查中没有出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未经批准租用、出租、出借、占用办公室用房的情况。

三、狠抓落实,真整实改

根据自查结果,镇清理整改工作组立即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对超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结合实际,通过腾退、调换、合半等方式进行了清理整改,整改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为197.65平方米,15位副科以上领导人均使用面积为约13.18平方米,同时,为充分利用办公用房,方便办公,部分领导干部办公室并增加相应3干部职工,实际人均约为10.98平方米,符合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关规定。通过清理整改腾退出办公用房面积为112.99平方米,办公用房4间,其中一间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一间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间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一间为财政所档案资料室。

四、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我镇针对自查中工作中发现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开展研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一是严格依据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擅自改建、扩大、装修等办公用房,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用房行为;三是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四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将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强化监督。

  【2016年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2】

根据国家、省、州、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的办公楼工程于1996年被批准开始建设,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直未建。2007年4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1898m2,建筑面积4294.45m2,建设8层。于2008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1073.62m2,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15间,使用面积382.83m2,八楼15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396.87m2,年租费7万元。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7人,企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临时人员1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3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116.82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89m2;其他在职职工25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170.01 m2(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3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6m2),人均使用面积6 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2间,使用面积85.74m2,分别用作局小会议室和荣誉陈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职3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三是拟定《县水保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提交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全体职工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