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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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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201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1】

按照《*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云政办发﹝2016﹞218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17﹞1号)要求,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已经结束,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州积极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山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文政办发﹝2017﹞8号)、全州8县(市)人民政府均制定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整治任务和时限,州环保局印发了《文山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保部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文环字﹝2017﹞34号)。

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来,全州共出动排查人员21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50余车次,排查工业园区9个,各类建设项目618个,排查重点行业企业116户,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1个,其中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排查“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项目3个。

此次排查共查处企业23户,共处罚款78.7万元,执行限产案件2件,执行查封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

二、多措并举,环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一)各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查整治情况。

1、工业园区整治情况: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工业园区及时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问题: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三七产业园区均已编制补充评价,待审批后开展基本设施建设;富宁县发改部门已将富宁边境贸易加工园区归朝生物资源加工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安排资金,将于2016年启动建设;马关县人民政府针对工业园区存在的问题编订了《马关县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情况》书册,将按规划落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园区管理。针对园区环评手续方面存在的问题:砚山县三星工业园区已委托*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编制环评、广南县特色产出加工和商贸物流园区已委托*绿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麻栗坡天保边境贸易加工区、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正在积极筹备环评编制。

2、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整治情况:

全州共排查建设项目618个,存在问题项目数115个,存在问题个数126个,实施行政处罚20个,共处罚款57.1万元。排查发现未批先建项目50个,现已完成环评编制31个,其余正在整改中;久试不验项目28个,已完成验收或者完成前期工作等待验收12个,停产或者正在整改中16个;久试不验且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项目8个,已验收或者已完全前期工作等待验收5个,正在整改3个,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备案1个,其余正在编制中;规模工艺变更、改扩建未重新报批环评项目5个,已完成环评编制1个,其余企业正在积极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18个,企业均已按照要求提交试运行申请;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关设施项目4个,企业正在按照要求建设相关设施;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项目2个,正在编制中。

(二)化工、冶金、有色、采选矿等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排查整治情况

对全州116户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户,存在问题个数8个。文山天龙锌业存在焙烧锌精矿制酸含砷废水治理及配套建设危废渣棚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有渣棚焙烧精矿制酸含砷渣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未制定或采取危险废物减量化方案和措施问题,文山州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了限制生产30%行政措施,处罚2万元。公司已按要求执行限产,并与会泽滇北工贸运行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已转运废渣1080吨,环评已编制;砚山县江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老厂矿渣未按环评要求运往新渣场堆放、设备未按要求拆除问题,现老厂设备已拆除锅炉等部分设备、矿渣清运工作未完成;马关县正一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安装涉气在线监测设备问题,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安装;西畴县衡昌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活垃圾池、循环水池不符合要求环境管理问题,该公司已停产整改;麻栗坡县众鑫铁矿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存在尾矿库无专人管护,现公司已安排专人对尾矿库进行管护。

(三)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或发生过污染事件的企业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排查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全州无因环境问题受到群众多次投诉,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的情况发生。排查2016年以来受过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26户,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数7户,存在问题个数13个,实施限产整治1家、执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共处罚款19.6万元。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存在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试生产超期问题,公司已按整改要求限产20%,完成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设施工程,并投入使用,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马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马关垃圾处理厂存在未申请环保验收问题,水务投资公司已委托监测部门开展竣工验收监测,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更换,待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监测后,将一并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垃圾处理厂已完成验收资料收集工作,将报送省厅等待验收;广南永乐化工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现未批先建生产线已停产,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丘北县小矣堵废旧塑料加工点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设有效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通过渗坑收集,未采取有效防渗、防外溢等环保措施等问题,丘北县环保局对该塑料加工点实施了查封,现生产设备已拆除;*子鼎矿业有限公司丘北县小马恒锰多金属矿探矿点存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问题,现已停产整改;*云镍公司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者荡小河汇入八布河、生产废渣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问题,麻栗坡县环保局于2016年对该公司实施了10万元处罚;2017年5月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展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水中镍严重超标、违反规定私设排放口,文山州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了10万元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改,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现公司已停产整改。

(四)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全州共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1个,县城及以上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1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7个。发现问题数3个,即马关县大龙潭水源点(备用水源点)存在水源点未设置标识牌、未划定保护区、未开展水质监测问题,现设置标识牌、开展水质监测,停止取水,仅作为备用水源点,未划定保护区。

(五)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和生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州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186家(无Ⅲ类以上放射源,只有Ⅳ类、Ⅴ类放射源)。排查Ⅱ类射线装置2台,使用单位为文山州人民医院,使用符合规范、制度健全、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排查情况:文山市马塘镇布烈村地下水重金属修复示范性工程项目已完成;文山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暮底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顺甸河污染治理工程(一期),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征地工作;富宁县普厅河流域治理工程正在建设中。

自然保护区排查情况: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山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麻栗坡、马关老君山自然保护区、丘北普者黑自然保护区、马关古林箐自然生态保护区、富宁驮娘江自然保护区、广南八宝自然保护区,排查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三、全方位排查,“土政策”得到全面排查

按照省监察总队关于调度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信息的通知(云环监通﹝2017﹞20号)文件要求,我州重点对不符合新环保法及配套规章的政策规定、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政策规定、以招商引资和加快项目建设为名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的政策规定、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规定以及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的政策规定等阻碍环保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清理。经清理排查,我州未发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四、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积极配合,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一是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超标排放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及时发现和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提高了环境安全质量;二是进一步摸清了我州环境安全隐患点,建立了环境安全台账,充实完善了“一企一档”;三是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得到执行,新环保法“钢牙利齿”威力得到发挥,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四是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执勤工作机制得到实践,联动执法优势得到凸显;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业园区环评办理进展缓慢,园区环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二是部分砖厂、木材加工厂等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未验先投整改进度较慢。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环境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新规定,进一步细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联勤工作机制,铁拳铁规治污,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狠抓环境监管不放松。

2、加强后督察工作力度,尤其是加强对整改进度较慢的企业的督查力度,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巩固排查成果,举一反三,结合我州实际,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行业监管难题,确实防范环境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环境利益。

3、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力度,实现2016年底前完清理整改任务目标,严格新建项目审批、监管,确保落地项目合法合规。

4、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实现环境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方案,细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5、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01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报告2】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区各单位认真有序的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共有194家单位完成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注册,并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区安办确定了区级监管重点单位1家,开展隐患排查单位166家,自改自查率85.6%;159家单位上传隐患排查制度,制度上传率81.9%;通过系统报送隐患447条,已整改447条,一般隐患整改率100%。

二、主要做法及特色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根据市安办工作安排,区安办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会,明确了各阶段工作内容及重点,落实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二)明晰监管职责,规范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按照“行业监管无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要求,由区安办草拟区委办下发了《雅安市名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暂行)》,进一步明确区级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了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安全生产状况的企业在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培训。区安办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培训3次,培训部门人员40余人;区安监、国土、教育、文新广、住建、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培训6次,培训人员120人次,指导参训人员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清单,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实现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真查真改真报。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快工作推进进度。区安办深入各乡镇、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督查,督促企业注重工作实效,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区安办将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报工作进展不力单位,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涉及领域广泛、专业性较强,现行标准规范尚不完善,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能力和自查自报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范围有待扩大;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标准还相对欠缺;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培训还有待深化。

(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对企业的统计数据、隐患排查网上信息系统填报完全视为其自愿行为,缺乏监督指导,信息分析,出现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导致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网上信息系统填报差。

(二)区级部门参与度不够。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日程,未落实专人,帮助、指导企业填报工作不落实,致使部分行业(领域)企业工作推进较差。

(三)企业对照清单排查隐患还需加强。部分企业虽然开展了清单编制,但结合实际不强,检查项目删减、增加不到位,日常检查还是按照原来的老办法开展,没有按照清单进行,对标检查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