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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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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美国总统,罗斯福无疑是一个时代的伟人,但又是一个执着地追求现实利益的总统,他的行为方式更多地体现出了显示主义的倾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罗斯福读后感,欢迎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罗斯福读后感

  罗斯福读后感(一)

假期里看了《罗斯福传记》,我深感罗斯福的一生,处处充满了传奇色彩,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的借鉴。他的人生也为世人指明了一条人生的出路。

罗斯福的成功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良好的外界环境的影响。正如他小时候的家庭教师所说:“罗斯福是在一个美好的环境下长大的。”他成年之后能够拥有自信而内敛的性格,和这种优越的成长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除了父母的影响外,在格罗顿公学生活的四年里,皮博迪博士对于罗斯福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在皮博迪博士的80岁生日聚会上,他给予了罗斯福高度的评价,认为他是一名真正的勇士,是让人为之骄傲的朋友。他的认可增加了罗斯福的个人魅力,为之以后的竞选打下了一定的人气基础。还有一个人是罗斯福的堂叔西奥多,可以说正是他的偶像作用引领罗斯福走向了白宫。罗斯福的最大梦想就是按照堂叔走过的脚步一步步走向总统之路,而他确实也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没有堂叔,罗斯福的总统之路会艰难备尝,可能一辈子都只是个梦想而已。

2.把握机会的能力。可以说正是罗斯福把握住了一次次难得机会,才使得他的总统之路成为可能。“希恩事件”罗斯福抓住的机会。利用这次事件,他成功的让人们记住了这个初来乍到的政治实习生,成为公众认可的政治人物。而通过这次政治磨练,罗斯福学会了耍手腕,懂得了怎么平衡复杂的政治关系,并且开始利用新闻舆论来为自己造势。同时他也在这次事件中认识了影响自己终身的伙伴和朋友—豪。正是像这次事件一样,罗斯福紧紧的抓住了以后的每次机会,是他的政治人生平步青云。

3.独特的人格魅力。罗斯福的人格魅力是独一无二的。竞选时,罗斯福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无数的选民。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经常以绝对优势获胜的原因之一。正是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了许多杰出的人物的终身支持。豪和法利的不计回报的支持(豪甚至因为劳累过度患病身亡),利汗德小姐的终身照顾等可以说完全是受罗斯福的人格魅力的吸引而为。

4.敏锐的洞察。从最初的超越党派的政治方针的确立到后来的三次连任,罗斯福都展现出了敏锐的洞察力,让他对于当前的形势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做出了最有利于自己的同时最合理的抉择。这些抉择使他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为自己铺平了道路。

5.超强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从事政治很大一部分是在处理协调人际。罗斯福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天才。从最开始的协调妻子与母亲的关系到后来的“左右手”,再到后来三巨头的会晤,罗斯福展示了高超的协调艺术。记得有一次罗斯福和老朋友摩根索聊天,谈到政府各部长之间的一些纠纷是,他对摩根索这样说道:“切记,永远不要让你的左手知道你的右手在做什么。”就是,罗斯福的左右手原则。他利用这个原则来控制他的内阁,来操纵总统队伍,并使之秩序井然的运行着。正是这种睿智使很多人都乐于在他手下为其效力,并把他推向历史巅峰。

6.雄辩的口才。不管竞选什么,都要到各州各地做许许多多的演讲来为自己拉选票。作为一个成功的政治家,雄辩的口才是必须的。罗斯福就是凭借着雄辩的口才和丰富的演讲技巧,在各州为自己拉来了不计其数的珍贵的选票,为自己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形象。这也是他政治成功的关键之一。

7.坚毅顽强的性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可以说罗斯福的前半生风平浪静,水波不惊。但一次意外差点毁了他的一生。小儿麻痹症使他双腿残疾,这对于一个政客来说无疑是一次死刑的宣判。但是罗斯福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选择了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来与命运抗争。最后他做到了,他是被自己的儿子搀扶着走上总统宣誓的讲台,他战胜了命运阻挠,创造了一个不败的奇迹。

8.勇于打破传统的勇气。罗斯福伟大不仅在于他卓越的政治成绩,还在于他的连任四届总统的奇迹。不管是新政,还是连任都体现了罗斯福那种敢为人先,不拘泥于传统的束缚,敢于创新的勇气。没有这种勇气,美国可能不会再那么短的时间内走出经济萧条的阴影,没有这种勇气,美国可能在罗斯福第二次期满而进入一个更加迷茫的境遇。可以说美国今天的强大与当年罗斯福的政治成果有很大的关联。罗斯福用敢于打破传统的勇气造就了美国的传奇神话。

9 激情。罗斯福的一生都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激情。这种激情化为人生前进的动力,敦促着罗斯福不断的努力,不断的接近自己的梦想。即使在人生最为困难的时刻,他也不会用消沉来打发自己的时间。与生俱来的激情迫使他不断的读书来丰富自己的阅历,以至于他在复出时已经成为小儿麻痹症理论专家。激情就是罗斯福永远充满活力的真正原因。

  罗斯福读后感(二)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罗斯福》。这本书讲述了罗斯福的一生,有快乐,有痛苦;有成功,有失败……

罗斯福的全名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生于美国纽约赫德逊河畔的一个荷兰裔家族,从小生活条件就很好,富裕的生活使他自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长期随父母在欧洲旅游使他从小就见多识广。加上他天资聪颖,学生时期就显得卓而不群。长大以后,他如愿考进了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高质量的教育给他以后的前进道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毕业后,他就涉足政坛,由议员做到助理海军部长,纽约州长,直至美国总统,可谓一帆风顺。在罗斯福上任之前美国经济正陷于崩溃的边缘,人在呼唤:“我们需要新政。”罗斯福一上任,就迅速调整政策,施展手段,短短的两个星期,美国就大变样了,人们看到了未来。

二战爆发后,罗斯福又走向了世界。他率领美国人和军队,同残暴的法兰斯政权展开了搏斗,为战争的胜利增加了一个巨大的砝码。人类和平与正义的胜利,美国和罗斯福功不可没……最后,罗斯福死于严重的脑溢血。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罗斯福那伟大的一生。罗斯福是一个公平而又坚定的人物,他用自己的努力,为美国百姓建立了不朽的功绩。罗斯福已经去世半个世纪了,他一直被世人所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的四连任总统,他那无以伦比的胆略和智慧,会被人们所铭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