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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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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官料钱下

唐会要卷九十二

长庆元年二月敕。司徒兼中书令韩宏。疾未全平。尚须在假将息。其俸料宜从敕下日。便令所司支给。

四年五月敕。近日访闻京城米价稍贵。须有通变。以公济私。宜令户部应给百官俸料。其中一半合给段匹者。回给官中所粜粟。每斗折钱五十文。其段匹委别贮。至冬籴粟填纳太仓。时人以为甚便。

太和四年七月敕。吏部奏。应比远道州县官课料。请令依元额料计支给。不得更有欠折。敕旨。依奏。

其年七月敕。应外任官带一品正官京职。纵不知政事。且依俸料。宜付所司。并令兼给。

七年一月。户部侍郎庾敬休奏。应文武九品已上。每月料钱。一半合给段匹丝绵等。伏以自冬涉春。久无雨雪。米价少贵。人心未安。自德音放免逋悬。赈恤贫民。中外群庶。已感皇慈。至于衣冠之家。素乏储蓄。朝夕取给。犹足为忧。以臣愚见。若令百官料钱内。一半停给段匹丝绵等。回给太仓粟。每斗计七十文。在众庶必见欢康。于公家无所亏减。待至麦熟。米价稍贱。即依前却给段匹等。酌于事理。庶协变通。敕旨。宜依。

八年八月。剑南东川观察使杨嗣复奏。管内普合渝三州刺史元请料钱。每月各四十五贯。请各添至六十贯。敕旨。依奏。

九年六月敕。宰相俸料。宜依元和十四年以前旧例。并给见钱。

开成二年八月。户部侍郎李?奏。京诸司六品以下官。请假往外府。违假不到。本官停给料钱。敕旨。违限停俸料。余依准令式。

四年三月敕。侍讲学士兼太子少师王起。宜兼给料钱。

五年三月。中书门下奏。准今年二月八日赦节文。应京诸司勒留官。令本处克留手力杂给钱与摄官者。臣等检详诸道正官。料钱绝少。杂给手力则多。今正官勒留。亦管公事。俸入多少。事未得中。臣等商议。其料钱杂给等钱。望每贯割留二百文与摄官。其职田禄米。全还正官。从之。

会昌元年。中书门下奏。河东陇州鄜坊邠州等道比远官。加给课料。河东等道。或兴王旧邦。或陪京近地。州县之职。人合乐为。祇缘俸课寡薄。官同比远。伏准元和六年闰十二月十二日及元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敕。河东。凤翔。鄜坊。邠州。易定等道。令户部加给课料钱。共六万二千五百贯文。吏曹出得平流官数百员。时议以为至当。自后访闻户部所给零碎。兼不及时。观察使以其虚折。皆别将破用。徒有加给。不及官人。近地好官。依前比远。臣等商议。伏望今日以后。令户部以实物仍及时支遣。诸道并委观察判官专判此案。随月加给官人。不得别将破用。如有违越。观察判官远贬。观察使奏取进止。选人官成后。皆于城中举债。到任填还。致其贪求。罔不由此。其今年河东陇西鄜坊邠州新授比远官等。望许连状相保。户部各借两月之数。加给料钱。至支给时克下。所冀初官到任。不滞息债。衣食稍足。可责清廉。从之。

  内外官职田

武德元年十二月制。内外官各给职分田。京官一品十二顷。二品十顷。三品九顷。四品七顷。五品六顷。六品四顷。七品三顷五十亩。八品二顷五十亩。九品二顷。雍州及外州官。二品十二顷。三品十顷。四品八顷。五品七顷。六品五顷。七品四顷。八品三顷。九品二顷五十亩。

贞观十一年三月敕。内外官职田。恐侵百姓。先令官收。虑其禄薄家贫。所以别给地子。去岁缘有水旱。遂令总停。兹闻卑官颇难支济。事须优恤。使得自资。宜准元敕。给其地子。

景龙四年三月。敕旨颁行天下。凡属文武官员五品以下。各加田五亩。五品以上。各加田四亩。

开元十年正月。命有司收内外官职田。以给逃还贫民户。其职田以正仓粟亩二升给之。

其年六月敕。所置职田。本非古法。爰自近制。是以因循。事有变通。应须删改。其内外官所给职田地子。从今年九月以后。并宜停给。

十八年三月敕。京官职田。将令准令给受。复用旧制。

十九年四月敕。天下诸州县。并府镇戍官等职田顷亩籍帐。仍依允租价对定。无过六斗。地不毛者。亩给二斗。

二十九年二月敕。外官职田。委所司准例仓中受纳。纳毕一时分付。县官亦准此。

其年三月敕。京畿地狭。民户殷繁。计丁给田。尚犹不足。兼充百官苗子。固难周济。其诸司官令分在都者。宜令所司。具作定额。计应受职田。并于都畿给付。其应退地。委采访使与本州长官给贫下百姓。其应给职田。亦委采访使与所由长官勘会同给。仍永为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