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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二十 起著雍敦牂正月,尽九月,凡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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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

宋纪一百二十 起著雍敦牂正月,尽九月,凡九月

绍兴八年金天眷元年

春,正月,戊子朔,帝在建康。尚书左仆射赵鼎率百官遥拜渊圣皇帝于南宫门外,退,诣常御殿门,进名奉慰,以帝在谅闇故也。

金主朝太皇太后于明德宫。

颁行女直小字。

封大司空完颜昱为王。

辛卯,金宣议郎、总管府议事官杨克弼、迪功郎杨凭,献书于左副元帅鲁王昌、右副元帅沈王宗弼,论和议三策:“上策,还宋梓宫,归亲族,以全宋之地,责其岁贡而封之;中策,守两河,还梓宫,下策,以议和款兵,邀岁币,出其不意,举兵攻之,侥幸一旦之胜。”又言:“今宋使以梓宫为请,万一不许,大军缟素遮道。当此之时,曲在大金而不在宋。”昌后颇用其言。

戊戌,诏复幸浙西,以二月七日起发。帝因谕赵鼎曰:“建康诸官司及百官廨舍,皆令照管,它时复来,幸免更营造,以伤民力。”鼎等奏已令建康府拘收,且言若金人遂以大河之南来归,当驻跸建康以俟经营。

己亥,伪齐武显大夫、知寿州宋超,率军民来归,閤门宣赞舍人、知寿春府孙晖以闻,帝曰:“此事于朝廷无毫发之益,但如人子来归,为父者岂可却而不受!然已遣使人与金议事,可下沿淮,不得擅遣人过淮招纳,引惹事端。”乃命淮西帅臣刘锜入朝处超等,俟毕复还合肥。

是日,金知蔡州刘永寿杀乌噜贝勒,率城中遗民来降。

永寿为淮西安抚使,乌噜副之,永寿以小隙劾其罪,金人移乌噜同知德州。未几,忽报乌噜以女直兵三千来蔡者,提辖白安时请永寿南归,永寿不从,曰:“朝廷若赐我死,当死之。”安时恐其谋泄,即拘永寿,勒兵以待之。乌噜引众入城,不为备,安时乘势尽杀之,遂驱城中军民来归。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遣统制官张宪等往纳之。

乙巳,赵鼎言:“士大夫多谓中原有可复之势,宜便进兵,恐它时不免议论,谓朝廷失此机会,请召诸大将问计。”帝曰:“不须恤此。今日梓宫、太后、渊圣皇帝毕未还,不和则无可还之理。”参知政事陈与义曰:“用兵须杀人。若因和议得遂我所欲,岂不贤于用兵?万一和议无可成之望,则用兵所不免。”帝以为然。

丙午,宝文阁待制、知镇江府曾开试尚书礼部侍郎。

戊申,尚书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侍讲胡世将为枢密直学士、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帝闻席益已去,因问刑部尚书胡交修:“孰可守蜀者?”交修曰:“臣从子世将可用。”遂有是除。时赵鼎亦不欲世将居中故也。

自重兵聚关外以守蜀,而饷道险阻,漕舟出嘉陵江,春夏涨而多覆,秋冬涸而多胶。绍兴初,创行陆运,调成都、潼川、利州三路夫十二万,县官部送,激赏争先,倍道而驰,昼夜不息,十毙三四。至是交修言:“养兵,所以保蜀也;民不堪命,则腹心先溃,尚何保蜀之云!臣愚欲三月以后,九月以前,第存守关正兵,馀悉就粮它州。如此则给守关者水运有馀,分戍者陆运可免。”帝乃命学士院述交修意,诏宣抚副使吴玠行之。

乙卯,金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以三司使杜充签书枢密院事,刘筈并签书省事。时左副元帅鲁王昌、右副元帅沈王宗弼皆在军中,监军杲屯长安,右副监萨巴屯凤翔,以新取河南、陕州故也。

二月,丁巳朔,尚书兵部侍郎王庶试兵部尚书。

庶自荆南入对,奏曰:“今十年而恢复之功未立,臣请言其失,盖在偏听,在欲速,在轻爵赏,是非邪正混淆。诚能有功则赏,有罪则罚,其谁不服!苟委其权于大臣而非其人,则未有不身受其欺而国罹其祸者。昔汉光武以兵取天下,不以不急夺其费。不知兵者,不可使轻言兵。”它日,又见,口陈手画秦、蜀利害。帝大喜之,即日迁尚书。

戊午,开州团练使、知庐州、主管淮西安抚司公事刘锜对于内殿,锜言淮北兵归正者不绝,今岁合肥度可得四五万众。翼日,上谓赵鼎等曰:“朕每虑江上诸将控扼之势未备,若上流有警,岳飞不可下,则江、淮数百里边面空虚,得锜一军,遂可补此阙矣。”

壬戌,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请增兵,帝曰:“上流地分诚阔远,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今日诸将之兵,已患难于分合。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今之事势虽未至此,然与其添与大将,不若别置数项军马,庶几缓急之际易为分合也。”

是日,六宫先发。帝召淮西宣抚使张俊至宫中,从容与论边事,俊曰:“臣当与岳飞、杨沂中大合军势,期于破敌以报国家。”帝谕之曰:“卿能如此,甚副朕意。然此乃卿之所识,朕更有一二事戒卿;朕来日东去,慎无与民争利,勿兴土木之工。”俊悚息承命。俊见地无砖面,再三叹息,帝曰:“艰难之际,一切从俭,庶几少纾民力。朕为人主,虽以金玉为饰,亦无不可;若如此,非特一时士大夫之论不以为然,后世以朕为何如主也!”

全主如约罗春水。

癸亥,帝发建康府,殿前都虞候杨沂中,主管侍卫步军兼权马军司公事解潜,以其军从。是日,次东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