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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二百四十六·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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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女下

《新元史》卷二百四十六·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姚氏 方宁妻管胜娘 衣氏 曹德妻侯氏等 王琰妻潘氏 蒋氏 田氏 郑氏 杨辉妻张氏 汤琦 俞士渊妻童氏 惠士玄妻王氏 费隐妻王氏 周妇毛氏 丁尚贤妻李氏 李顺儿 吴守正妻禹氏 黄仲起妻朱氏 冯氏 蔡氏 也先忽都 吕彦能妻 利氏 王氏 袁氏孤女 徐允让妻潘氏 王琪妻蔡氏 赵洙妻许氏 张正蒙妻韩氏 季锐妻何氏 刘氏二女 郑奴 于同祖妻曹氏 季氏 李仲义妻刘氏 李弘益妻申氏 安氏 周如砥女 狄恒妻徐氏 李马儿妻袁氏 王士明妻李氏 邵琪妻华氏 陶宗嫒 宗婉 王淑 高丽氏 张讷妻刘氏 张思孝妻华氏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 张栋妻王氏 安志道妻刘氏 宋谦妻赵氏温氏等 齐关妻刘氏 王宗仁妻宋氏 王履谦妻齐氏 萧氏 吕氏 王时妻安氏 李氏 徐猱头妻岳氏 程徐妻金氏 孛术远妻雷氏 武管婴 王子温诸氏 蒲氏 赵氏等 李哥

姚氏,余杭人。夫出刈麦,姚居家执爨。母何氏,往汲涧水,久而不至。俄闻覆水声,亟出视,则虎衔其母以走。姚仓卒逐之,以后掣其尾。邻人竞从之,虎乃置何氏去。姚负母发归。求药疗之,奉养二十余年而卒。

又方宁妻管姓娘者,建宁人。宁耕田,胜娘馌之,见一虎方攫其夫,胜娘即弃馌奋挺连击之,虎舍去,胜娘负夫至中途而死。有司旌复其家。

孟志刚妻衣氏,汴梁人。志刚卒,贫而无子,有司给棺木。衣氏给匠者曰:“可宽大其棺,吾夫有遗衣服,欲尽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祭其夫,毕家之所有,悉散之邻里及同居王媪,曰:“吾闻一马不被两鞍,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穴可也。”遂自刭死。

又有侯氏者,钧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语人曰:“年少夫亡,妇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乱离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又周经妻吴氏、郭惟辛妻郝氏、陈辉妻白氏、张顽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贞妻武氏、暗都剌妻张氏,并殉夫死。有司旌之。

王琰妻潘氏,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而琰卒,潘誓不他适,以其夫从兄之子元圭为后。元圭时始三岁,鞠之不啻已出。潘氏卒年六十二。元圭之子良厚,有子燕山。燕山卒时,妻李氏年二十四,无子,乃宁志自誓。父母欲夺而嫁之,不听。燕山兄子惟德妻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节,不坠家业。人称为曰三节之门。

同郡歙县吴子恭之妻蒋氏,年廿八而走亡,孀居五十年,年七十八卒。有司旌表其门。

又刘仲亨妻田氏,大同人。至正中,仲亨为浑源州知州卒,田氏年未三十,自经丧侧。事闻,旌表其门。又李思齐妾郑氏,思齐卒,郑氏自缢死。时人谥以贞烈。

汤辉妻张氏,处州龙泉人。兵乱,其家财移入山砦,夫与姑共守之。舅以疾末行,张归侍舅疾,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即命以舆载其舅,而已遇贼。贼以刃脸之曰:“从我则生,否则死。”张掠发整衣请受刃,贼不忍杀。张惧污,即夺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汤婍者,亦龙泉人,有姿容。贼杀其父母,以刃胁之。婍不胜悲咽,乞早死,因以头触刃。贼怒,斫杀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渊妻童氏,严州人。姑性严,侍之寡恩童氏事之无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贼陷威平,官军复之,已乃纵兵剽掠。至士渊家,童氏以身蔽姑,众欲污之,童氏大骂不屈。一卒以刀击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断其在臂。骂犹不绝。众乃剥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则愈。”乃尝其粪,颇甘,王氏色愈忧。士玄嘱五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为出此言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乃哭曰:“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酒祭士玄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没。王氏居丧,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园中。